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賈洪濤 繪圖 |
日前,天津市一名居民通過網絡購買一處住房,不想中了一名女騙子的圈套。南開警方接到報警很快查明真相,把這名女騙子抓獲並刑事拘留,令人驚訝的是犯罪嫌疑人竟是某名牌大學法律專業的畢業生,且犯罪手法均是模仿其法院實習時經手的案件。
2009年12月20日中午12時許,一名女青年出現在南開區海光寺時,便衣民警上前亮明身份後將其抓獲。12月初,公安南開分局刑偵九大隊接到報警人賀小姐報警稱,其在網上看到了一條出售南開區花崗裡的房屋信息,見價錢便宜便與售房人聯系。對方是一名女青年,雙方於11月24日看房,由於實地看房子後感覺售價便宜,賀小姐便產生購買意向,於3天後再次看房。問及房屋來源時,女青年稱該房系法院拍賣的財產,其本人是天津市某中級人民法院執行員,並出示了『法院』工作證的復印件及房屋拍賣相關材料。賀小姐信以為真,當即交付購房定金人民幣2萬元。
12月5日該女青年又向賀小姐借款4萬元,並稱將該款衝抵購房款,賀小姐遂將人民幣4萬元交給該女青年。18日賀小姐再次接到女青年的電話,稱河西區還有一套房子也是拍賣的房產正在出售,並且房價更合適。賀小姐心生疑慮,遂前往法院查找該人,得知被騙後立即到公安南開分局刑偵九大隊報警。
民警接報後立即開展調查,利用犯罪嫌疑人騙財心切的心理,讓賀小姐約見那名女青年。日前一中午,在海光寺該女青年如期而至,也就出現了開頭的一幕。
經審訊,該女青年羅某,系內蒙古自治區呼和浩特市人,曾在一所名牌大學就讀法律系,並在某法院實習。後轉行經商,來津推銷羊絨服裝,並租住在南開區花崗裡一單元房內。羅某生意經營並不理想,便想出歪主意,由於其了解法院的一些批文和程序,便制作了假證件及假的法院拍賣財物相關材料,並在網上發布信息,冒充法院工作人員行騙。目前,羅某已被依法刑事拘留。(通訊員玉琪凱峰記者周蘇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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