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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最大限度地為廣大農民提供優質便捷的服務,做到及時兌付補貼資金,本市改進家電下鄉補貼資金審核兌付辦法,從即日起,農民在家電下鄉產品指定銷售網點(以下簡稱銷售網點)購買家電下鄉產品後能夠當場兌付補貼資金。
市商務委有關負責人介紹說,改進後的家電下鄉補貼資金審核兌付辦法是將2010年前實行的鄉鎮財政所審核並直接兌付補貼資金方式,改為由家電下鄉產品指定銷售網點代財政部門進行審核,並墊付補貼資金方式。也就是購買人持身份證及戶口簿到銷售網點購買家電下鄉產品,並直接申報補貼資金,銷售網點須當場審核購買人身份證等相關證件,對符合補貼條件的,當即為購買人開具銷售發票,並將相關信息錄入家電下鄉信息管理系統,同時將購買人發票、戶口簿、身份證、家電下鄉標示卡復印留存後,當場向購買人墊付補貼資金。對不符合補貼條件的須當場告知購買人。銷售網點每周將匯總填寫家電下鄉補貼資金結算表,附上購買人的發票、戶口簿、身份證、家電下鄉產品標示卡復印件,到網點備案所在地的區縣財政局辦理補貼資金申領事宜。(記者郭曉瑩通訊員王磊劉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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