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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年,石英礦老板刁某經人引薦認識了葉樹養,葉同意為其經營的石英礦提供幫助,並於2007年春節、中秋節和2008年春節分三次共收受刁某人民幣30萬元。2007年,葉樹養接受了刁某送給他的20%石英礦股份,由其堂外甥姜某代簽了協議,由此在不到一年內分得乾股紅利100萬元。葉樹養利用職務之便,幫助刁某的石英礦延長采礦期限,擴大采礦范圍,增加了礦山所需炸藥的審批量。
經檢察機關查明,葉樹養任職期間,利用職權『為黃、賭、毒提供保護、幫助他人逃避刑事責任追究、買官賣官、插手工程建設和礦山經營,從中牟取私利並收受賄賂』,涉嫌犯罪金額高達3400多萬元。
江湖義氣 竟有『挺葉』黑幫威脅辦案人員辦案檢察官告訴記者,葉樹養受賄時間長達19年,案件涉及人員廣、歷時時間長,故調查取證工作十分困難。這就要求辦案人員不放過任何一個細節,並進行准確判斷、挖掘。
比如辦案人員在新豐縣,對葉樹養在擔任新豐縣委書記期間,收受建築公司老板龍某80萬元人民幣進行調查核實時,就遇到相當大的困難。由於此事已過去十幾年,時過境遷,有些知情人已不在人世,有些已退休或調離崗位,調查工作舉步維艱。辦案人員分析討論後認為,此事必須從細節入手,一點點深挖、推進。他們對案件相關材料耐心進行梳理,在幾天內約見了幾十名知情人員談話,通過對比分析他們提供的信息,並比照為數不多的書證,最終判定:有兩名談話人完全沒有說實話、部分談話人沒有完全說實話。以此為突破口,辦案人員最終查清這起涉及葉樹養受賄的工程招投標案造假內幕。
葉樹養本人對辦案人員將細節掌握得如此清晰感到不可思議,『有些細節我自己都記不得了』,他意志上受到沈重打擊,最終低頭認罪。
葉案調查過程中,有『粵北首富』之稱的韶關宜達燃料公司董事長朱思宜因涉嫌向葉行賄人民幣230萬元走進辦案人員視野。
朱身上籠罩著多重光環:粵北地區唯一民企全國人大代表、廣東省工商聯副主席、廣東湖南商會常務副會長、中國煤炭工業協會理事等。當找朱思宜談話時,他依仗自己較高的社會地位和廣泛的人際關系,對辦案人員態度惡劣,氣焰很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