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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佩霞一看到兒子申凱做城管時的照片就哭。兒子死後,她不敢再看那些照片。
夏俊峰的妻子張晶說,夫妻倆失業後擺攤是希望賺點錢讓9歲的兒子好好學畫畫。
張晶無法接受自己丈夫被判處死刑的事實。
2009年11月15日,沈陽市中級人民法院一審判決,認定夏俊峰的行為構成故意殺人罪,判其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
去年5月16日,夏俊峰在出攤後,尚未擺好炸串用具,就被沈陽市城管執法局沈河分局的申凱、張旭東、張偉等執法人員帶走。
在局裡,夏俊峰與城管執法人員發生衝突,持刀猛刺城管執法人員,導致2人死亡、1人重傷。
事後,夏俊峰逃離現場,沒跑多遠就被抓獲。
張晶至今仍相信,丈夫夏俊峰是被毆打後纔持刀防衛的。
『刺頭』小販當街被打夏俊峰被當地城管認為是『刺頭』,不服管,去年5月16日多名目擊者看到他被城管毆打後帶走
張晶記得,丈夫出事的那天是星期六。
當地小販們的經驗是,平時11點左右城管執法人員去吃飯,大家就出來擺攤。
但想著是周末,兩口子10點多就出攤了。擺攤的工具很簡單,一輛沈陽人說的『倒騎驢』,就是一輛三輪車,煤氣罐子上支一口油鍋,賣的是雞柳、香腸之類的小吃。
風雨壇街和南樂郊路交叉路口,挨著沈陽最大的批發市場五愛市場,人流量大。夏俊峰夫婦倆於2008年的10月開始在那兒擺攤。
事發那天,夏俊峰看見城管執法車後,推著車子就跑。執法人員追出很遠,將他攔下,並要扣他的煤氣罐。
『當時上來十個人圍著打我老公,我上前護著他,一個人把我拉了出來,我一下跪倒在地。』張晶說。
張晶稱,當時她跪著大喊,『別打了,東西都給你們,別打了。』
『執法的人扯著小伙的脖領,邊打邊推,還用腳踢。』當時路過現場的尚海濤對記者說。
另有多名目擊者向記者證實,他們現場目睹夏俊峰遭到毆打,並被執法人員拽上執法車帶走。
『平時其他小販都服管,只有夏俊峰不服管,多次警告他不許上馬路擺攤,但他不聽。』1月18日,沈陽市城管行政執法局沈河分局一名副局長說,夏俊峰成了一個『刺頭』。
行凶還是自衛?在執法局,夏俊峰刺死、刺傷3名城管,他稱是遭毆打後自衛,但現場無其他目擊者
11點左右,夏俊峰在濱河街行政執法中隊的辦公室裡,刺死了執法隊員申凱和張旭東,隨後出來又刺傷執法車司機張偉。
被捕後,夏俊峰稱自己在辦公室遭到上述3人毆打,因此被迫用隨身攜帶的小刀自衛,殺死了2人。
夏俊峰在接受警方訊問時稱,進入辦公室後,有3名執法隊員,曹陽沒有動手打他,後來去上廁所。申凱罵他,然後動手打他,『他用拳頭打了我頭部兩下』,張旭東隨即也來打他,申凱還用茶杯打他。
『這時我急了眼,從右褲兜裡掏出刀對著他們亂紮,然後就跑了。』夏俊峰說,他還削斷了自己的一根手指。
在辦公室現場,目擊者只有3人,其中兩人為死者,另一人是夏俊峰自己。
申凱的母親李佩霞說,事後聽申凱的多名同事介紹,申凱和張旭東沒有打夏俊峰,當時申凱在開處罰單,夏俊峰突然紮了張旭東,申凱上前阻攔也被紮了。
夏俊峰的辯護律師范玉龍指出,申凱的屍檢鑒定中,其身上有多處傷痕,而申凱在街頭並未參與毆打夏俊峰,那麼這些傷顯然是在辦公室與夏俊峰發生衝突時留下的。
『夏俊峰在鬧市被打不還手、東西被搶不還手,反而在辦公室裡,執法人員說服教育時卻無緣無故用刀傷害申凱和張旭東,這合常理嗎?』范玉龍在辯護詞中稱,該案是執法人員違反法定程序執法並毆打夏俊峰導致的,夏俊峰具有自衛情節。
『我們兩個隊員都是一米八幾,如果不是沒有防范,怎麼可能兩個人都被他殺死?』沈陽市城管行政執法局沈河分局一名副局長認為,是夏俊峰突然拔刀行凶,報復執法人員。
沈陽市中級人民法院一審判決中稱,沒有其他證據證明夏俊峰被毆打,因此不具有防衛情節,最終判其死刑,並賠償受害人家屬65萬餘元。
被刺碎的兩個家庭政府補償被刺死城管各90萬,並為城管申凱申報烈士
1月15日上午,57歲的李佩霞一口接一口地抽著煙。一說起死去的獨子申凱,李佩霞就開始哭。
怕李佩霞傷心,現在凡是和申凱有關的物件,都被申凱父親搬到申凱的房子裡去了,包括他生前獲得的各種榮譽證書,還有申凱單位給追悼會刻的光盤。
1975年出生的申凱,16歲參軍,9個月後入黨。1993年,年僅18歲的申凱因表現優秀,被授予三等功。19歲時,申凱退伍參加工作。
2002年,申凱通過考試進入沈河區城市管理行政執法局。期間,他還獲得中央黨校的本科文憑。
據沈河區行政執法局副局長金朝旭介紹,申凱2005年被提拔為濱海執法中隊的副中隊長,2008年初被提拔為中隊長。
關於多名目擊證人稱夏俊峰在街邊遭毆打,李佩霞認為這是謊言,『我兒子從來不打人,除非是別人把他逼急了。』
金朝旭介紹,該局對於執法隊員的素質要求一直很嚴格,要求打不還手罵不還口,為此還設立了『委屈獎』,獎勵在執法中受到打罵的執法隊員。
最讓李佩霞難過的是申家四代單傳,而申凱沒生孩子就與妻子離異。
另一名遇刺者孫旭東,34歲。生前,他帶著老婆孩子與年邁的父母、因病至今未婚的哥哥,擠在一間五六十平米的房子裡。孫旭東意外死亡,讓這個家庭失去了支柱。
讓申家覺得稍有安慰的是,申凱死後政府給予極高榮譽,追悼會上沈陽市委常委、副市長刑凱親自參加,沈河區主要官員到場,還為申凱申報了烈士。
另一個讓家屬覺得安慰的是,政府給予申凱和孫旭東家庭各90萬元的經濟補償,還幫助家屬安置工作和轉學。
擺攤帶來的希望夏俊峰一天百十元的收入能為兒子改善學習環境,如今其一審被判死刑,希望化為泡影
一審判決前,張晶、夏俊峰的母親及姐姐,先後兩次到申家下跪,希望得到申家的諒解,以免夏俊峰一死。
『申家斷了後,我不可能原諒他們。他殺死兩個人,必須判死刑。』李佩霞哭著說,她兩次將夏家的人攆出了門。
張晶現在常回想起他們剛擺攤的情景。夏俊峰比較活潑,沒有生意時總跟擺攤時間長的『老人』學習,沒多久就掌握了很多竅門,比如什麼季節賣什麼,還有網吧那些孩子什麼時間出來吃東西等。
在路邊擺攤,並不容易。張晶記得,2008年的冬天,夏俊峰和她手都凍裂了。
『零下二三十攝氏度,都得站在馬路邊,手凍僵了,塑料袋都打不開。』張晶說。
不過,後來生意好了起來,從最初一天只能賺一二十元到一天能賺百八十元。
擺攤之前,夫妻倆都沒有固定工作。高中畢業後,夏俊峰進了一家防爆電器廠當學徒,還沒轉為正式工人,廠子就倒閉了。
2000年,兩人結婚後夏俊峰偶爾找點零工乾,張晶也給一家幼兒園做了一年多的飯,後來幼兒園拆遷搬走,張晶就一直在家裡帶孩子。
一家五口,固定的經濟來源,是夏俊峰60多歲的父母。夏俊峰的母親每個月退休金800元,父親是環衛臨時工,每天掃街,月工資700元。
兒子9歲了,愛畫畫,得了很多獎。張晶說,一家人的希望都寄托在孩子身上,但對孩子學畫畫的投入還不夠,夫妻倆一直琢磨著乾點事掙錢。
『正是擺攤讓我們家有了希望,那段時間一家人特別高興,覺得能給兒子更好的條件學畫畫了。』張晶說,沒想到現在希望都破滅了。
城管執法兩邊受氣多為下崗人員的小販認為城管在砸他們飯碗;城市管理績效差,城管的飯碗又要被砸
『我們是受夾板氣。』沈陽市城管行政執法局沈河區分局黨委書記劉岩屹說,區行政執法的現狀是工作壓力大、老百姓不理解。
劉岩屹認為,一方面政府要城市環境好,另一方面失業者要吃飯,這種對立的需求讓執法環境惡劣,執法難的問題突出。
該局副局長孫弋戈介紹,近些年下崗工人越來越多,沈陽有的廠下崗人員達一兩萬,加上大量農民進城,這些人要生存,但社會保障又跟不上,這使得行政執法非常難。
孫弋戈介紹,2009年夏天,執法隊員都穿著防刺背心值夜,但還有隊員被小販用串燒烤的鐵簽刺傷過臉。
金朝旭則認為,城管行政執法的苦衷在於,『平時隊員們對攤販進行口頭說服教育時,老百姓沒看到,但是教育無效動手查扣物品,難免就有肢體接觸,老百姓看到了,就說我們野蠻執法。』
該局多名官員認為,執法中難免會有衝突,『我要扣他的東西,他能讓扣?這不就要發生衝突嗎?公安有槍,可以拘人,可是我們不行。』
『我們城管執法者,其實也是弱勢群體。』孫弋戈說,現在該局執法都是『先禮後兵』,先告知教育後處罰。
在執法難的同時,沈陽市城市管理行政執法系統還面臨著巨大的考核壓力。
據沈陽市城管行政執法局辦公室主任李世傑介紹,2008年,該局在績效考核中名列各局委辦第二名,而此前數年一直都是倒數幾名。
『管,小商小販的飯碗就沒有了;不管,我們的飯碗就沒有了。』被刺者申凱的一名同事說,行政執法工作非常不好乾。
2009年9月23日,血案發生不足半年,沈河區再次發生一起致人受傷的衝突。
1月16日,煙店經營戶劉君介紹,當日自己被一名叫劉力哲(音)的執法隊員一腳踹斷了腿。
『是他先踹了我們隊員一腳,隊員就抱住了他的腿,結果就把他弄骨折了。』孫弋戈說。
劉君並不否認自己先動手,『他們執法的罵我老婆,罵得特別難聽,我就火了,踹了他一腳。』
劉君說,最後該執法隊員賠償了他十多萬元,私了了。
『你們死了倆還死得不夠啊,還想多死幾個?』金朝旭說,案發後執法隊員在執法時經常被小販這樣罵。
城管新探索,改堵為疏風雨壇街道將過去禁止擺攤改為設固定區域擺攤,小販與城管矛盾明顯得以改善
事實上,夏俊峰刺死申凱、張旭東的悲劇或許可以避免。
1月16日,在夏俊峰曾經擺攤的十字路口對面,整整齊齊地排列著20多輛賣小吃的攤位車。
『我們這邊歸風雨壇街道管,那邊歸濱河街道管。這邊每個月我們交350元的管理費,就能在規定的區域內自由經營。』攤販吳先生說,馬路對面則不允許擺攤。
上午11點,46歲的張鳳凡坐在有暖氣的辦公室中喝茶看報。一年前,他可沒這麼輕松。
張鳳凡是該市場管理所的所長。一年前,風雨壇街道管轄的范圍也不允許擺攤,他為此與小商販們打了多年的游擊戰。
管理市場5年,很多時候,張鳳凡與幾名同事每天都有十多個小時蹲守在路口,『天不管多冷,我們都得去,否則就賊亂。』
『我們整治了無數回,但這個佔道經營點怎麼都打不掉。』張鳳凡說,下崗的人太多,不弄點小買賣他們就沒飯吃。
在多年的游擊戰後,2009年,風雨壇街道決定改變管理思路,由過去的禁止擺攤改為設固定區域允許擺攤,但不允許流動銷售。
張鳳凡稱,現在小販們使用的是統一制作的『沈河區再就業風味小吃車』,每輛車按照制作成本售價1650元,另外每個月收350元的管理費,有40多名流動佔道經營者加入。
風雨壇街道城管科負責人介紹,350元收費標准是反復多次與小販們協商纔確定下來的。
張鳳凡說,此後他基本不用太花功夫去管這一塊了。
『這個辦法,既不斷人家下崗職工的活路,也解決了執法難的問題,還給有關部門增加了收入。』張鳳凡說,針對該地段的舉報少了,環境衛生也好轉了。
百米外的路口,為何不能學習這一管理辦法呢?
孫弋戈稱,這種事情歸街道管,據說濱河街道也嘗試過這樣管理,但有些小販不願交管理費,最後沒有實施。
『而且,批不批佔道經營點,這不是我們行政執法的權限范圍,這是其他部門的事。』孫弋戈說。
而在風雨壇街擺攤的張晶都不知道這些。
她目前全力在想的就是如何救丈夫一命。一審判決後,她決定換一個辯護律師。現在,她除了上網發帖求助,還在焦急地等著二審開庭。
本報記者褚朝新沈陽報道
本版攝影本報記者褚朝新(來源:新京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