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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2月2日,重慶,市第五高級人民法院大門外不少市民在圍觀涉黑最大的『保護傘』文強案開庭。當日上午,原重慶市司法局黨委書記、局長文強,原重慶市公安局刑事警察總隊副總隊長黃代強,原重慶市公安局公共交通治安管理總隊副總隊長趙利明,原重慶市公安局治安總隊副總隊長陳濤4人因涉嫌受賄罪,包庇、縱容黑社會性質組織罪等多項罪名,在重慶市五中法院接受審判。 |
白道,乃官與官之間的官場潛規則。黑道,乃官與黑之間的場外明規則。文強案,為這種曾經只流傳於坊間和電影裡的『黑白』傳說,提供了一種事實版本。雖然案件的定性和量刑仍在討論中,但其背後折射的官場江湖已可見一斑。
透過文強案,官場上的黑白邏輯頓現,也因此彰顯出重慶打黑中整頓吏治的亟須和必要。
二月的規矩2010年2月2日,農歷臘月十九。
重慶市公安局原副局長文強站在了重慶市五中院的被告席上。站在他左右兩側的,是他曾經的手下和好友,重慶市公安局刑事警察總隊原副總隊長黃代強、重慶市公安局公共交通治安管理總隊原副總隊長趙利明、重慶市公安局治安總隊原副總隊長陳濤,以及他的家人、在一起生活了30年的妻子周曉亞。
文強依舊習慣性地站在了最中間。
三天前,他剛剛在看守所裡過完了自己55歲的生日。
文強說,自己的生日,在臘月十七。此前十幾年,這個日子,都應該是他最高興的時候。『臨近春節,又過生日,總會有下屬送來紅包,表示個意思,希望得到關照。』
1992年9月,37歲的文強從巴縣公安局調到重慶市公安局任副局長。此後,他用了8年的時間,官至正廳。受阻於重慶本地官員不能任正職的障礙,他在副局長的位置上呆了16年。
靠著這16年的積累,文強成為重慶警界威權極重的人物,也成為下屬拜謁的重點對象。
在公訴機關對文強100餘筆受賄的指控中,六成以上涉及『買官賣官』。
這些行賄並不是一次完成,而是通過逢年過節的點滴積累和『孝敬』。起訴書中,文強和其妻周曉亞收受賄賂的時間和地點,大多集中在每年的一二月份。
文強說:『在重慶市公安局,逢年過節,要給領導送個紅包,意思一下,這是一種潛規則。』
和文強一起被起訴的黃代強、趙利明和陳濤,都在重慶市公安局擔任要職,是文強的手下。從2000年到2008年,三人逢年過節便會給文強送去『孝敬』的意思。趙利明送了27萬元和一幅青綠山水畫,黃代強先後十次送了人民幣8.3萬元及價值1.2萬元人民幣的OMEGA牌手表一只,陳濤先後9次送了46.5萬元。
送禮的顯然不只是這三個下屬。起訴書中提到的,至少包括葉亨奎、冉從儉、謝崗、羅力、李大江、汪道壽和徐強等人。
文強的妻子周曉亞在庭審時說:『每年來送紅包的人都很多,一年至少能拿二三十萬。』
長達十餘年,用紅包累積的投資,期望交換的是職務的晉昇。
部分送錢給文強的人,在10餘年間確實得到了照顧。例如,先後5次給文強送了37萬元的徐強,如願獲得了墊江縣公安局局長一職。
重慶市公安局禁毒總隊原副總隊長羅力的證詞稱:『我在擔任禁毒總隊二支隊隊長的時候,就知道給文強送錢便能得到提拔。我看見三個沒有什麼本事的人被提拔成了科長,就也給他送錢了。』
文強說,這些人給他送錢,就因為他是公安局長,希望得到照顧,如果他是個普通人,就不會有人給他送錢了。
官場江湖從1992年開始,文強在重慶市公安局任職長達16年,根脈深厚。
和文強相熟的人都認為,這個人身上有一種江湖氣,作風極其霸道。
公訴機關宣讀的多名行賄人的口供稱,給文強送錢,有時候並不是為了昇職,只是為了維持一種比較好的關系,讓他不要為難自己。
解放碑派出所所長葉亨奎,是起訴書中曾行賄文強的人之一。他曾親身體驗過這種『被為難』的羞辱。
有一次,文強在一家俱樂部裡唱歌,電話叫葉亨奎前來報到。葉亨奎遲到了幾分鍾,文強便當眾對他說:『還想不想乾了,信不信我立刻讓你下臺。』
葉亨奎急忙道歉,文強便讓葉亨奎給在場的十餘個『小姐』輪番敬酒。
在場的『黑幫』頭目馬當都看不下去了,『我趕緊勸文強別生氣,把葉所長拉到一邊,我看見他都哭了。』
『他看重的不是你送他多少錢,而是一種尊敬。』下屬陳濤說。
案發前,陳濤任重慶市公安局治安總隊副總隊長,從警30餘年。公訴方認為,文強為陳濤擔任治安總隊副總隊長提供了幫助。
綜合多方的證詞可以看出,文強和陳濤的關系確實非同一般。
豪城國際商業會所老板王小軍說,文強每次來,陳濤都會跟著來,前呼後擁,幫著拎包。
在王小軍的形容中,陳濤對文強的『恭維』,簡直到了讓他難以接受的地步。『有一次,他讓我出去幫他買花,我以為要送給哪個女孩子,沒想到,他單膝跪地送給了文強。』
如此關系,卻在2007年底和2008年初掰了。
這種決裂在重慶市公安局眾人皆知。文強曾多次在公開場合和他的下屬說:『以後有陳濤在的地方就不要叫我,否則我要發火。』
陳濤說,兩個人之所以分道揚鑣,是因為2008年初,文強剛剛過完生日,而他因為到香港去沒有給他帶禮物,兩人吵了兩個多小時,『他叫我以後不准去他家,去了就打斷雙腳。』
趙利明式悲劇文強的作風,和其公安局副局長的公職聯系在一起時,形成了一種威懾力。
趙利明的辯護律師張志偉說,生活在人情社會裡,每個人都對這種關系感同身受。
趙利明比文強小5歲,比黃代強和陳濤大兩歲。歸案前,其職務是重慶市公安局出租車管理辦公室主任、公交管理大隊副主任,曾擔任重慶出租車罷運事件的專案組負責人。
自1982年在重慶市公安局工作以來,趙利明從縣公安局普通刑警做起,歷任重慶市公安局預審處指導科副科長、審批科科長、經偵副處長、經偵總隊總隊長、禁毒總隊政委、出管辦主任和公交總隊副總隊長。
據趙利明的律師介紹,在27年的公安職業生涯中,趙利明曾獲得17次嘉獎,立二、三等功12次,11次評為優秀公務員,撰寫的法學論文、理論調研和文學作品等獲得全國、公安部、全市評比一、二、三等獎二十餘次。在公安刑偵、預審、經偵、禁毒工作中成功破獲重特大案件100多起,全國有影響案件40多起,其親手經辦的20多起典型案件,被中紀委、公安部、中央電視臺、公安院校專題報道或錄入教材、專著。
此次公訴,趙利明被媒體稱為文強的三大金剛之一。但趙利明本人對這種『榮耀』顯然並不認同。趙利明在供詞裡多次表示,他並不認可文強這個人,覺得和他交往非常累。
在法庭上,趙利明的氣質和文強等人迥然不同。發言時邏輯清晰,斯文有禮。趙利明自稱,他曾經主動疏離和文強的關系,但很快發現自己『被疏離』了。
『有一次,我們在夜總會唱歌,他故意把我留下,上來就說,你是跪著說,還是站著說。我半跪著,他把我罵了近一個小時,說我心高氣傲,不把他放在眼裡。其實就是我有意疏遠他,幾次叫我吃飯,我沒去,他就不高興了。有一次,陳曉亞給我打電話,說要出去旅游,我不愛和他們一起玩,就沒去,後來我怕文強對我有意見,就給她送了兩萬塊錢過去。』
在文強把控的重慶警界,這種強大的氣場和多年形成的格局,對每一個身處其中的大小警員,都有一種難以擺脫的控制力。
即便對下屬百般刁難,文強對趙利明的評價也很高,認為其『確實有能力,又肯乾,市公安局的一些領導對他評價也很高。』
趙利明的辯護律師張長志認為,趙利明作為執法者知法犯法『實屬無奈。』
『趙利明追求進步無可厚非,但身懷抱負的他又不得不屈從於必須與上級領導搞好關系的社會潛規則。正是這種不科學、不民主的管理體制,造就了趙利明式的業務骨乾在成長過程中不得不屈從於這種人情世故,最終漸行漸遠,釀成了趙利明式的悲劇。』結識『黑幫』
細看文強案,有很多有意思的細節。
為文強、黃代強、陳濤和趙利明提供有罪證明的口供,大部分來自一些已被媒體和公眾熟知的名字:『肉霸』王天倫、文強弟媳謝纔萍、白宮夜總會老板岳寧、豪城國際商業會所老板王小軍、保利夜總會老板龔剛模,以及雲夢閣俱樂部老板馬當。
這些人正是此次聲勢浩大的『重慶打黑』行動的打擊對象,也是起訴書裡,文強包庇『黑幫』的獲罪依據。這六個人手下的娛樂產業和隱匿於旗下的組織賣淫、賭博和容留吸毒行為,佔據重慶『黃賭毒』的半壁江山。
公訴機關的起訴書和提供的證據,勾勒出重慶警界和涉黑團伙相互勾連的具體細節,這些『警匪勾結』的故事,此前只存在於坊間傳言和電影故事裡。
文強的辯護律師楊礦生仔細梳理了文強和這六個人的相識過程和交往方式,發現文強和這些人的親疏遠近,各不相同,比較熟悉的是王小軍和岳寧。
2003年在萬豪酒店大堂,經鍾進介紹,岳寧認識了文強。此後,岳寧先後三次送給文強2萬元人民幣,18萬港幣和0.5萬美元。
一年後的六七月份,文強到豪城唱歌,被員工認出,告知老板王小軍,王小軍便把文強叫到員工通道,拿出2萬元並對文強說:『初次見面,是個意思。』文強說『好』就接過去了。
2006年7月的一天晚上,黃代強和文強等人到保利俱樂部唱歌。經黃代強介紹,文強認識了龔剛模,龔剛模給文強敬了杯酒後,就把黃代強叫出了包房,交給黃代強兩個信封,說一個給黃代強,一個給文強,並表示他自己與文強不熟悉,直接給文強不好,就讓黃代強給文強。這是文強唯一一次與龔剛模直接碰面。此後,2008年春節,龔剛模又托人給文強送過2萬塊錢。
文強和馬當,也是僅有一面之緣。2006年春節期間,馬當請文強在大世界飯店吃飯,同時在座的還有曾維纔、彭曉明、周朝東(時任重慶市工商管理局局長)等人。
吃完飯後,馬當給吃飯的每個人發了一個信封,說是拜年,文強的信封裡裝有1萬元。飯後,曾維纔、馬當、文強等人又到雲夢閣夜總會唱歌。
對這些事實進行梳理後不難發現,文強和這些娛樂場所的老大搭上關系,多半在其經營的娛樂場所。相識的機緣,是文強到這些地方唱歌,經中間人或者手下介紹相識。日後多數送錢的場合,也是文強到這些娛樂場所唱歌或者打牌。
文強先後結識幾個『黑幫』的2003年到2006年,正是其在仕途上順風順水的時候。2000年,帶隊成功偵破重慶搶劫運鈔車案和張君案,讓文強聲名大振,其職務級別也從副廳提到正廳。
一個有意思的巧合是,審理文強案的五中院,恰是當年張君案的審判地。文強說,當初就在這個法庭,審理張君的時候,市裡的領導曾當場拍板,給了他個人5萬元獎金。
這些仕途上的成就,和文強一貫的性格交錯影響,讓江湖氣很重的文強,和這些『黑幫』老大越走越近,並形成了某種難以擺脫的利益關系。
一名持續觀察文強案的律師向記者提供了另一種觀察文強和『黑幫』關系的視角。
『文強的拿手好戲是刑偵,他之所以能迅速偵破大案要案,與其和「黑社會」的眼線有某種特殊的聯系不無關系。只不過,文強在和他們的交往中,漸漸失去了原則和底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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