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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地產本質上應是居民的最終消費,既然是消費品,房價理應納入CPI中,像調控物價一樣進行調控,這至少可以避免越調越高的尷尬。
隨著樓市調控政策密集出臺,一路飆漲的房價漸露疲態,一線城市房價開始松動。那麼,這一輪調控會否重蹈此前歷次調控的覆轍?這一回,房價新『拐點』會不會真的出現?以下三篇文章將作見仁見智式的分析。
——編者的話
社評
國家統計局2月份公布的數據顯示,盡管1月份全國70個大中城市房屋銷售價格同比上漲9.5%,但環比只上漲1.3%,漲幅比去年12月份降低0.2個百分點。接受采訪的專家表示,中國樓市在房地產調控政策的作用下將逐漸『退燒』,市場健康發展對各方有利。
隨著『國11條』、上調存款准備金率、收緊二套房貸款等措施的相繼出臺,一系列調控政策密集作用於房地產市場,使得樓市出現了漸次『退燒』的跡象,一些城市出現了價格橫盤整理、成交量萎縮的局面。這會不會是房價出現『拐點』的前兆?按照通常的經濟理論而言,一旦成交量萎縮,就意味著賣方市場的出現,價格就有下調的機會和空間。然而,在房地產市場,『價昇量減』的現象已不是第一次出現,成交量萎縮和價格下調之間很難畫上等號,這一次恐怕也不能例外。而經驗也表明,不能因為樓市的成交銳減就斷定價格掉頭往下,從而出現『拐點』。
實際上,回顧以往的幾次樓市調控即可發現,僅靠調控很難形成樓市的『拐點』,在短暫地壓抑火爆的樓市之後,反而有可能引起價格上的報復性反彈。有例為證:2005年的『國八條』、2006年的『國六條』出臺以後,北京、廣州、深圳等絕大多數城市的房價仍呈不斷攀昇的勢頭,有的漲幅還超過了前幾年的同期水平;2007年的『貸款新政』等樓市調控,卻遭遇創下房價新高的尷尬,被媒體形容為『調控聲聲急,房價節節高』;如今新一輪的調控會否再次上演『狼來了』的結局,還很難說,但要想寄望於調控帶來『拐點』,恐怕只是購房者的一廂情願。
究其原因,在於現有的調控體系存在諸多缺陷,進而影響樓市調控的落實和效用。房地產不同於其他商品,地域性差別很大,不同的城市適用於不同的房地產政策。比如說一線城市的房價已出現泡沫,二線城市的房價開始上漲,三線城市的樓市纔剛復蘇,四線城市的樓市還處於低迷狀態。但現在的調控措施都是由國家相關部門統一制訂,且不說『一藥難治百病』,而且這些措施需要房地產的直接管理者——地方政府的配合纔能落實。這就使得調控的效果要看地方政府的配合程度,也就是執行力問題。調控措施在執行過程中往往被打折,導致房價很難被調控。
因而,有必要將房價納入進CPI統計中,將其視為宏觀調控的重要指標,從而改進現有的調控體系。房價沒有進入CPI,傳統的解釋是,房地產是投資性需求,而投資品的價格不應該算在CPI中。但房地產本質上應是居民的最終消費,屬於消費品市場。既然是消費品,房價理應納入CPI中,像調控物價一樣,在價格宏觀調控的范圍內進行調控,如此至少可以避免現在越調越高的尷尬。在這方面有關物價的調控已經給出了很好的啟示。
此外,既然將房地產定性為消費性需求,那麼在調控時就應堅持不同需求分類調控的原則。對低收入群體的住房需求,以各種優惠的廉租房形式予以保障,並在土地供應、財政資金等方面要優先滿足;對居民的自住性購房需求,在確定按揭首付比例、利率優惠時,應從國家宏觀調控政策平衡出發,統一確定,並保持相對穩定;在二套房交易上,以稅收調控政策,引導居民分散投資渠道,打擊炒樓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