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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王是東北人,去年9月1日開始到靜海縣某鋼管公司擔任電工。去年11月24日上午8:30左右,老王在安裝天車滑線的拖曳過程中,左手小拇指以及無名指受傷,現在小拇指被截掉一截。事故發生後,某鋼管公司將老王送至某醫院急診科治療。但在登記病人姓名時,某鋼管公司使用了『欒永君』的名字,並向老王解釋說,不要管誰的名字,只要給他各種工傷待遇就可以了。
此後,老王在向單位要求兌現法律規定的各項工傷待遇時遭到拒絕。無奈之下,老王只能向當地勞動部門申請工傷認定,但因病歷與原告姓名不一致,他的申請被駁回。隨後,老王又向醫院方面說明事實情況,要求院方將病歷及診斷證明上的署名更正為自己的姓名,醫院方面予以拒絕。無奈之下,老王只能一紙訴狀將某鋼管公司和某醫院告上法庭,要求恢復自己的姓名權。日前,法院已正式受理這起姓名權糾紛,擇期開庭審理。
昨天(2月20日),某鋼管公司負責人在接受采訪時表示,因公司尚未上班,對於此事他尚不方便回答,需要今天上班後纔能給記者答復。
原告代理人、天津允公律師事務所任秀福律師說,對用人單位來說,不為勞動者依法繳納保險,當勞動者發生工傷時,用人單位就要承擔全部責任。如果繳納了保險,用人單位僅需承擔員工工資等相對較少的費用,大部分費用可由保險支付。本案中的某鋼管公司在送原告就醫時使用他人名字,其行為除了為騙取社保資金做准備外,沒有其他合理解釋。至於該單位是否利用虛假情況申報保險,是否已經騙取了保險資金,現在還不清楚。如果確實發生了騙取社保資金的行為,一經查實,某鋼管公司將受到相應的處罰。
對於原告來說,因為缺乏法律知識和法律意識,在單位用別人名字就醫並承諾將來會給自己相關待遇時,沒有堅持使用真實的名字,所以纔導致申報工傷認定產生障礙。在用人單位不向其依法支付相關待遇,並在申報工傷認定遇到障礙時,他主動尋求法律的幫助,依法維護自己的權益,這是值得廣大勞動者學習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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