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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費者王先生反映,他購買的坐便器衝水不淨,歷時一年多也未得到解決。近日在河東區消費者協會的幫助下,商家終於同意為消費者退貨。
王先生於2009年1月在某裝飾城以980元的價格購買了法恩莎牌坐便器一個,購買時商家信譽旦旦地承諾:『衝得乾淨,如達不到承諾任打任罰包退換』。同時,商家在銷售訂單備注欄上注明『耗水3/6昇,水衝淨,保修6年』。安裝後,王先生發現使用時大便衝不乾淨,經常需要衝兩次,用水量也大於商家承諾。為了解決問題,於是王先生四處奔波,費盡了周折。這期間一次一次的報修,商家的維修工也一次一次上門調試,就是衝不乾淨。為此雙方還發生了爭執,維修工在消費者持有的銷售訂單上寫明『衝水不乾淨』字樣。隨後王先生多次找到銷售商及裝飾城要求給予解決未果,又找到市場專管員進行協商,也未如願。
河東區消協在協調時,商家堅持認為:『坐便器衝得乾淨,效果沒有問題,商品質量符合國家規定的質量標准,何況商家規定促銷商品不退換。』一再拒絕為消費者退貨。消協認為:有維修工在銷售訂單上的簽字,其內容真實、合法、有效,可以認定坐便器質量與購買時商家的承諾不符。所謂『促銷不退換』是霸王條款。雙方當事人對商品質量有約定的從約定,無約定的要符合國家規定,雙方約定的標准可以高於國家規定的標准。
近日,在裝飾城負責人的督辦下,商家終於同意為消費者辦理退貨手續。歷時一年的糾紛終於解決了。(本報記者梁素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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