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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者3日從天津市教育和衛生部門獲悉,根據國家統一要求,原《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中規定的乙型肝炎表面抗原攜帶者不能錄取學前教育、烹飪與營養等8大專業的限制,從2010年開始正式取消。
隨著國家進一步規范入學和就業體檢項目,為維護乙肝表面抗原攜帶者入學和就業權利,教育部和衛生部專門針對普通高等學校新生入學身體檢查涉及乙肝檢查等事項發出通知,要求今後取消乙型肝炎表面抗原攜帶者不能錄取學前教育、航海技術、飛行技術、面點工藝、西餐工藝、烹飪與營養、烹飪工藝、食品科學與工程專業的限制。在入學身體檢查時取消乙肝項目檢測,包括乙肝病毒感染標志物檢測,即乙肝病毒表面抗原、乙肝病毒表面抗體、乙肝病毒e抗原、乙肝病毒e抗體、乙肝病毒核心抗體和乙肝病毒脫氧核糖核?酸檢測等,也就是人們俗稱的『乙肝五項』和HBV-DNA檢測。但是,繼續保留丙氨酸氨基轉移?(簡稱轉氨?)檢測作為體檢項目。如果受檢者轉氨?正常,不得進行乙肝項目檢測。如果轉氨?異常,可進一步明確診斷。同時,研究生招生對學生的入學身體檢查也將嚴格按此規定執行。
往年,高招體檢表都列有乙肝表面抗原和轉氨?兩個欄位,體檢表背面注意事項中寫有乙型肝炎表面抗原攜帶者不能錄取的8個專業。今年開始取消乙肝表面抗原檢查後,高考體檢表上的這項要求也將隨之取消。(徐楊賈林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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