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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您剛纔強調剛性度大是《規定》的特點之一,這又是如何體現的呢?
答:借鑒新加坡、香港管理經驗,此次立法在罰則方面引入了剛性管理的理念,對城市管理中的熱點、難點問題,直接選取現有法律、法規規定罰款數額的上限實行定額罰款制,不再設處罰幅度。這不僅強化了處罰的力度,也統一了執法尺度。但另一方面,在剛性執法的同時,還要強調城市管理的社會支橕體系,即加強公眾教育和社會監督工作,引導市民自覺文明守法,積極參與城市管理活動。
問:那麼此次征求意見市民反映的熱點問題有哪些,在《規定》中又是如何解決的呢?
答:此次征求意見中市民所提意見的范圍涉及到城市管理的各個方面。其中,最為突出的熱點問題主要包括養犬、社區管理、私搭亂蓋、道路交通秩序、佔路經營(包括小攤販、路邊燒烤、洗車、汽車修理、電氣焊等)、噪音擾民、私開門臉、樓道裡巷亂貼小廣告等。
對群眾反映比較集中的城市管理問題,在修訂過程中首先完善了城市管理標准。在《規定》的第三章對市容市貌、環境衛生、園林綠化、路燈照明及夜景燈光、道路交通安全、社區公益性服務設施和社區環境、公共客運交通、機場、鐵路客運站、港口客運碼頭、市政公路、城市排水和河道、施工工地等城市管理的十一個方面制定了明確的標准,提出了具體管理要求;
其次,對於廣大市民反映比較突出的問題都做出了專門規定。例如,對於養犬乾擾他人正常生活的行為,明確規定了公安機關和城市管理綜合行政執法機關的管理職責,並設定相應罰則,根據市民意見又特別增加規定攜犬出戶時應為犬配戴嘴套,並自行攜帶清潔用品及時清潔犬排泄物,對違法飼養大型犬、烈犬的,再次明確了法律責任;
對於困擾市民生活的噪音污染問題,特別是對機動車鳴放喇叭和各種社會生活噪音污染進一步明確了公安機關的管理職責,並設定了相應的罰則;
根據市民意見增加了有關居民小區管理方面的規定,明確國土房管部門對物業管理活動負有監督管理的責任,街道辦事處、鎮政府負責落實物業管理活動的組織、指導和監督工作,協調物業管理與社區管理、社區服務的關系;
對於私搭亂蓋的行為,明確由城市管理綜合行政執法機關負責管理,並對拒不拆除者,予以相應處罰等。
對於群眾提出的城市管理中某些問題,例如出租車管理問題以及禁煙問題、公廁管理問題、餐飲垃圾處理問題等,已有專門的規定予以解決,我們將這些問題所涉及到法律、法規、規章和市政府規范性文件的目錄詳細列明,向社會公示,以方便廣大市民查找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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