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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名男子以曾擁有體面工作為掩飾,騙取被害人信任,並通過簽合同、搞軍訓等虛假手段包裝騙局,謊稱能幫被害人安排去大公司工作,先後在三年時間內騙取9名被害人40餘萬元,並將贓款全部用於買房購車。最終,該男子還是被抓獲歸案。近日,塘沽人民檢察院以該嫌疑人涉嫌詐騙罪將其批捕。
接連實施騙局
經查,被害人張某(男,28歲,本市人)與犯罪嫌疑人劉某於2006年6月份結識,同年7月,劉某稱說可以替張某在中海油某事業部找一份上平臺乾技工或水手的工作。同年9月份,劉某要求張某去某培訓中心去學上崗證,並以幫忙疏通關系為由,向張某索要6萬元。一直到2008年7月,劉某纔打電話讓張某前往渤海石油平臺『上班』。『工作』一個月後,張某沒拿到一分工資,劉某又解釋稱其在實習期沒有工資。眼看工作毫無進展,張某要求劉某退錢,2009年3月至12月,劉某又陸續安排張某前往到新港某會檢中心體檢,到薊縣軍訓,並在劉某的安排下,張某曾陸續簽署過4份『用工合同書』,但工作卻一直未得到落實。直到2009年12月中旬,劉某為使張某心安,又打下一張『若在本月20日前不到崗就在45天內退6萬元錢』的保證書。其後,劉某仍未履行承諾,張某遂向塘沽警方報案。
被害人趙某(男,46歲,本市人)與犯罪嫌疑人劉某的親屬范某是同事關系,聽范某說劉某有能力幫忙找工作,就於2008年7月份委托劉某給其子小趙找工作,期間,趙某先後通過范某三次給了劉某5.4萬餘元,但是一年多的時間過去也沒找成工作。在此期間,劉某曾多次通知小趙去體檢、軍訓、面試、簽合同,並組織小趙去過大港、山東、廣東等地培訓,並簽訂『用工合同』,但卻從來沒有見過用工單位的負責人。2009年2月,劉某又發給趙某一份員工基本信息表和一張工資條,說工資條就是小趙的底薪,員工基本信息表讓趙某回去填,填表後,劉某仍遲遲為小趙安排上崗,引起了趙某的懷疑,遂向塘沽警方報案。
精心包裝騙局
經警方進一步調查,發現自2006年9月至2009年2月期間,犯罪嫌疑人劉某以能為他人在渤海石油某公司找工作為由,利用虛假信息和文書,冒用中海油某公司名義偽造報道通知、員工登記表、員工工資條,另用自己的郵箱向求找工作的當事人發布虛假招聘信息,騙取當事人信任。在本人無能力為當事人承辦進渤海石油企業工作的情況下,分別以不等的數額騙取包括上述張某、趙某等在內的9名被害人的錢款,詐騙金額共計人民幣40餘萬元,所騙錢款被劉某用於購買房產和汽車等物。
案發後,犯罪嫌疑人劉某交代,其正是利用了曾在濱海新區塘沽某事業單位工作,擁有體面工作而騙取了被害人的信任,不僅如此,劉某還通過簽合同、搞軍訓等形式對自己進行包裝。其實,他本人與渤海石油公司的人員沒有任何關系,只是通過渤海石油公司的招聘信息帶領這些請托人進行應聘,其中有部分能順利進入渤海石油公司工作,事實上與其也沒有任何關系。目前,此案正在進一步審理中。(本報記者 張檬 通訊員 蘇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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