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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傑目前正准備上訴。
律師發現諸多疑點檢方表示案件特殊
河北小伙兒王傑沒有想到,談戀愛也會引來牢獄之災。
2008年,在大興區一家清真肉食廠打工的王傑認識了女孩兒劉月(化名),在兩人交往的一個月時間裡,先後兩次發生性關系。同年11月,王傑因工資問題與老板發生糾紛,被父親接回家中。幾乎同時,劉月報警稱被王傑多次強奸。2008年12月25日,王傑被警方逮捕。2009年11月18日,因證據不足王傑獲釋,至此,他在看守所裡度過了328天。
近日,大興區檢察院認定王傑被錯誤逮捕,經審查後給付其刑事賠償金3萬6千餘元。
幾天前,記者見到了來京領取刑事賠償金的王傑父子。雖然已經被釋放幾個月,但王林表情仍很木訥,少言寡語。王林的父親王培宗告訴記者,兒子以前很活潑,在看守所裡羈押了近一年,性格全變了。
提起兒子被逮捕的事情,王培宗既痛苦又氣憤:『都是因為一個女孩兒。』
據王培宗介紹,他們是河北獻縣十五級鄉邊馬村人。兒子王傑1990年出生,2007年到北京打工,認識了一個姓馬的老板。馬老板把王傑帶到了他所經營的肉食加工廠工作。王傑在廠裡認識了來自河北衡水的女孩兒劉月(化名),兩人開始密切交往,在旁人眼裡已經是男女朋友,但雙方父母都不知情。
王培宗回憶,2008年11月,他忽然接到馬老板電話,稱王傑和一個女孩兒出了點事情,要他到北京來一趟。『馬老板說王傑和人家女孩兒發生關系了,讓我賠5萬塊錢。』王培宗趕到廠,沒有按對方要求賠錢,而是直接將兒子帶回了家。
王傑告訴父親,那女孩是自己的女朋友,因為老板克扣工資,兩人正商量要回工資後一起離開。
王傑懷疑,老板可能為阻止他討工資纔叫來父親,並索要賠償金。
2008年12月25日,王傑在家中被河北獻縣警方抓獲,當天被送至北京市大興分局執行拘留。當時王傑纔知道,劉月在一個月前報警稱被他多次強奸。
律師發現諸多疑點
『兩個孩子談朋友,怎麼就成了強奸呢?』王培宗開始請律師,要把孩子救出來,恢復名譽。
河北獻縣林風律師事務所律師宗金傑在調查中發現,劉月在派出所的陳述存在很多疑點,多處前後矛盾,在事發現場沒有可以證實實施強奸的證據。另外,還找到了可以證明兩人關系親密的證人。2009年4月,在大興區法院第一次開庭審理此案時,宗金傑為王傑做了無罪辯護。受害人劉月沒有出庭。因證據不足,法官宣布休庭。
經過幾個月的調查後,2009年11月17日,因此案證據不足,大興區檢察院做出不起訴決定。當日,大興區法院准許撤回起訴。
2009年11月18日,王傑被大興區看守所釋放。從2008年12月27日被拘留算起,王傑已在看守所度過了328天。
2010年3月24日,王傑在大興區檢察院領取了刑事賠償金3萬6千餘元。檢方出具的刑事賠償確認決定書上顯示,王傑申請的賠償事項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賠償法》和《人民檢察院刑事賠償工作規定》有關條款,大興檢察院為賠償義務機關,存在侵權情形。另外大興檢察院決定,對王傑被錯誤逮捕予以確認,並對大興區分局執行拘留一並予以侵權確認。
王培宗說,兒子雖然被無罪釋放了,但這件事兒給他造成的影響短期內還難以消除。『孩子還年輕,出了這種事兒,以後再找對象都成問題了。』
檢方表示案件特殊
昨天,記者從大興區檢察院得到證實,對於王傑的訴訟已經撤銷。
為何證據不足就將王傑逮捕呢?對此知情人表示,這是由於強奸案件的特殊性所致。強奸案的雙方是強奸者與被強奸人,二人之外很少有第三知情者,所以在案件偵破時,通常是通過詢問被強奸者來了解案件情況。知情人稱,雖然在偵查中會要求被強奸者拿出相關證據,但她的口供是判定對方強奸與否的主要依據。『在王傑的案子中,由於前女友一口咬定對方強奸,多次詢問,口供始終如一,所以基本可以初步判定為具有強奸罪嫌疑。』
法律人士指出,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相關規定,公安機關對被拘留人,認為需要逮捕的,應當在拘留後的三日以內,提請人民檢察院審查批准。人民檢察院應當自接到公安機關提請批准逮捕書後的七日以內,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決定。由於王傑前女友一口咬定其強奸,在『證據』基本掌握後,一般會在七日內批准逮捕。
如今王傑已經接到釋放證明書,且前女友同時被證實謊報強奸案,對公檢機關的偵破工作造成了極大影響。對此知情人稱,按照以往案例,凡報假案者通常會被追究刑事責任,因此王傑前女友有可能被公安機關拘留。隨後記者在采訪中了解到,類似強奸假案並非個例。據檢察院、法院透露,此前也有類似案例,因從男友處得不到經濟或其他方面好處,為達目的的女友會報案假稱某男(男友)強奸,並在男方被捕後的偵查中證實為誣陷。對此相關工作人員稱:『只能通過公檢機關的細致偵破,纔能讓被誣陷者含冤昭雪。』
王傑對話記者:我相信自己肯定能出去
記者:被逮捕時是不是覺得很冤枉?
王傑:對,可我說不清楚。
記者:你恨劉月麼?
王傑:恨,可能她也是受人指使的,我想再見到她,問清楚。
記者:你會追究她的責任麼?
王傑:我……現在不知道。
記者:在看守所的日子,你每天是怎麼過的?
王傑:按照指派工作,然後就是在床上坐著,想事情。
記者:當時主要想什麼?
王傑:很多,主要是有一種希望,我是冤枉的,肯定能出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