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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天,記者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了解到,日前,市政府根據企業工資分配政策和本市2010年經濟發展預測,下發《關於頒布2010年全市企業工資指導線》文件,頒布2010年全市企業工資指導線。具體為:2010年全市企業工資指導線的基准線為15%;企業工資指導線的下線為6%,且企業支付職工工資不得低於本市的最低工資標准;企業工資指導線的上線為22%。2010年工資指導線從2010年4月1日起實施。
按照市政府要求,2010年企業工資指導線頒布後,本市各種經濟類型企業,應結合本企業經濟效益情況,參照工資指導線確定本企業人均勞動報酬的增幅。企業上年度人均勞動報酬在全市企業平均水平及以下的,應在工資指導線的基准線至上線的區間內確定人均勞動報酬增幅;企業上年度人均勞動報酬在全市企業平均水平以上至3倍的,應在工資指導線的下線至上線的區間內確定人均勞動報酬增幅,企業上年度人均勞動報酬在全市企業平均水平3倍及以上的,人均勞動報酬增幅原則上不得超過工資指導線的基准線。不能按工資指導線安排勞動報酬增長的企業,應向職工說明原因。實行工資集體協商的企業,應依據2010年全市企業工資指導線做好工資集體協商工作。
專家介紹,工資指導線『下線』主要體現了當年物價指數的變化,職工貨幣工資增長與當年物價指數保持同步,這樣纔能保證職工工資水平在實質意義上不降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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