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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了遏制炒房,住建部發布通知要求實行實名制購房制度,嚴肅查處內部認購、違規促銷、囤積房源、哄抬房價等違法違規行為。對此新規,長春房地產業內人士分析認為,政策意在遏制投機炒房,具體操作中的實際效果如何,還得看一些具體措施執行的是否到位。
新規對本地的影響不大
所謂實名制購房制度,主要是預售購房合同、預售登記以及最後的產權證必須是同一個姓名。實名制主要針對預售階段的內部認購、違規促銷、囤積房源、哄抬房價等炒房行為,以及防止某些人將買房當作洗錢手段而規定的購房制度。
此次住建部出臺的政策,主要是為了抑制投機炒房行為,對部分房價增長過快的城市作用會比較明顯。『如果說個人住房轉讓營業稅征免時限由兩年恢復到五年,是國家遏制投機炒房的一種「後端調控」政策的話,那麼,此次要求實名制購房,則是一種「前端政策」。』昨日,嘉柏灣項目銷售經理盧亮在接受本報記者采訪時如此表示。據業內人士介紹,此新規對本地的影響不大。
政策效果得看執行力度
此次新規中還要求,開發商取得預售許可證後,10日內一次性公開全部准售房源及每套房屋價格,並嚴格按照預售方案申報價格,明碼標價對外銷售。意在遏制開發企業『捂盤惜售』的行為。對此新規,有業內人士坦言,存在『見招拆招』的可能性。比如,開發商可以通過暫緩申請某些房源的『預售許可證』來規避此問題。『假設有10棟房源,可以先申請一棟兩棟的預售許可證;價格上,可以在預售方案裡面采取「多報少漲」的方式,就不會觸碰到新規的「雷區」了。』某業內人士表示。長春中原地產代理有限公司市場研究部經理鄧昱認為,政策效果如何,關鍵是看執行的是否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