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馮繽,湖北孝感中院法官,為維護妻子的合法權益,穿著法袍去上訪。看著馮繽的遭遇,雜文家鄢烈山感嘆道,包括我在內的眾人,不敢堅持原則,不敢依法維權,對不公不義的事能忍則忍,不就是自以為理性地在計較成本,患得患失嗎?更不用提那些為了獲得更多的利益,不要人格,不要原則,昧著良心,蠅營狗苟的人了。他期望如果有更多的人做馮繽這樣信仰法律的維權者,枉法濫權者就不可能太順手,我們社會的法治進程一定會大大加快。
然而,馮繽的一名同事說:『按照法律,他的維權沒有錯,甚至他的執拗還值得贊賞;按照現實,他全錯了!』比如,勞動合同法規定,工作10年,只要勞動者提出,就必須簽訂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但是在勞動法領域專家、北京律師時福茂代理的案件中,這一強力保護勞動者的措施竟然沒有一例實現。
明知山有虎,偏向虎山行。在四壁空空的家裡,馮繽說:『中國的法治每一步都要流血,如果我的鮮血能夠喚醒司法機關的良知,死是值得的。』他自認為是在為法律的信仰而戰。但不可理喻的現實是,這個法官無奈地穿著法袍走到了上訪之路。而且借著法袍護身,雖然得以踏入高院門坎,手持冤狀博得眾人矚目,最終讓『被告』低頭妥協,但距離勞動法的保護還是相去甚遠,於是他還在『為法律的信仰而戰』的漫漫道路上奔波。
馮繽似乎知道,廣西桂平市信訪辦退休主任吳宗明,因自己的住房被強拆,四處反映問題卻石沈大海。他不得不感嘆『我是搞信訪工作的,知道上訪沒太大作用』。試想,如果連信訪辦前主任都無法捍衛自己的權益,一般的被拆遷戶呢?怪不得,這個2007年就通過司法考試的法官馮繽說:『這幾年法律白學了。案子能進入訴訟程序,簡直是自己用命換的。』試想,連法官維權都得『用自己命換』,一般人呢?時評人王石川認為,從一般民眾到有一定資源的人,他們都遭遇了如此維權之困,法律信仰何以為繼,民眾權利何以舒展?如果逐漸蔓延,當越來越多的維權之路被堵死,這必然是令人感到可怕的現實,不由人不毛骨悚然。
但馮繽還是在信訪主任的感嘆裡艱難地行進著。這個『執拗』的人百折不撓,撞了南牆也不回頭,鄢烈山先生贊美道:他不屈不撓的維權,已經教訓了那些不依法辦事、傲慢地對待公民合法權益的權勢者,為維護法治的尊嚴和勞動者的權利作出了貢獻。聽起來,這就好像安魂曲,但是每個人的魂靈又不可能得到安寧。因為,馮繽太孤獨了,全國為單位做了十年工的臨時工何止成千上萬,但是站出來斗爭的人有幾個?尤其是像法官馮繽這樣體制內的維權者,又有幾人?從現實來看,太鳳毛麟角了,這種現象的背後,一是法盲眾多,二是膽小怕事者也多,三是隨大溜從眾者也不少,一眼望去,全是烏合之眾,一盤散沙,根本沒有力量可言。這一點,單從不足為外人道的工會組織也略知一二,我們的工會在具體保護勞動者權益的時候,幾乎是失態失語失勢失威嚴的。不然,法官馮繽何至於穿著法袍上訪?他妻子的那點權益單靠工會就足以依法解決,這本不應該成為稀罕事。
這麼一個穿著法袍上訪的法官舉著一面旗幟,上面寫著『為法律的信仰而戰』,而且說到做到,義無反顧,大義凜然,令我等眾生羞愧難當。試問:這塊遮羞布上該寫什麼呢?這倒是最令人深思的地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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