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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日,黃光裕案在北京二中院開庭,他的妹妹在安檢時被記者包圍。記者 孫純霞 攝
昨日,備受關注的國美原董事局主席黃光裕案在北京市二中院開庭,黃光裕一方對三項指控罪名均提出異議。
黃光裕家人前往聽審
昨日8時許,京城飄著小雨,法院門口等候的中外媒體人員陸續達到三四十人。9時20分,黃光裕的妹妹黃燕虹同其姐姐黃秀虹到法院接待大廳辦理完旁聽手續,通過安檢進入法院。據了解,黃秀虹目前已接替黃光裕執掌鵬潤公司。
國美電器和北京鵬潤房地產開發有限責任公司也派人參加了庭審。
黃光裕回答問題思路清晰
9時50分許,黃光裕被帶進法庭,庭審正式開始。與以往的公開露面相比,羈押一年多的黃光裕清瘦了很多,但是回答問題思路清晰。據了解,對於公訴方提出的三項指控罪名,黃光裕一方均提出異議。
對於單位行賄罪的指控,黃光裕本人表示他對此並沒有授意,都是手下人去做的。針對非法經營罪的指控,黃光裕稱,他只是把錢打到其賭場代理人伍建華的銀行賬號而已。
其律師辯護認為,被指控的8億人民幣屬於黃光裕的個人財產,黃通過地下錢莊將自己的資金轉出境外,不構成非法經營罪。但律師承認此行為違反了國家相關監管制度。
國美稱未發現資金用於行賄
昨日同時出庭受審的還有黃光裕的妻子杜鵑,以及北京中關村科技發展(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原董事長許鍾民。其中,杜鵑被訴涉嫌內幕交易罪,許鍾民則涉嫌內幕交易、泄露內幕信息罪。
此外,昨日,黃光裕旗下的國美電器有限公司、北京鵬潤房地產開發有限責任公司也因涉嫌單位行賄罪被起訴。據指控,國美電器、鵬潤地產曾分別向公安部經偵局原副局長相懷珠、北京市公安局經偵處員工靳紅利、國家稅務總局稽查局一處原處長孫海亭等人行賄450餘萬元。
此前,國美曾發表聲明指出國美財務制度嚴格,沒有發現有資金用於向政府官員行賄,也沒有為國美利益向相關官員提出不正當利益的請托。昨日,國美一方的代理人堅持該聲明的內容,稱黃光裕向相懷珠等人提出請托的內容,跟國美無關,國美沒有牟取不正當利益。
而黃光裕的辯護律師則認為,黃光裕向公安及稅務官員的請托沒有『不正當』,兩方律師都未就黃光裕具體是單位行賄還是個人行賄進行深入辯論。
據了解,單位犯罪對責任人的最高刑期是5年,而個人行賄最高刑責是無期徒刑。
截至昨晚9時40分許,庭審的全部程序進行完畢。法官宣布休庭,擇日判決。
【非法經營罪】
為還10億賭債私自兌購港幣
起訴書顯示,黃光裕於2007年9月至11月間,通過鄭曉微(『公海賭王』連超的外甥女)等人私自兌購港幣,涉案8億元人民幣。根據法律規定,在國家規定的交易場所以外買賣外匯屬非法,情節嚴重的以非法經營罪追究刑事責任。
而黃光裕非法換匯,源於其在澳門豪賭,輸掉超過10億港幣。據悉,2003年,黃光裕經香港立法會議員詹培忠介紹,結識『公海賭王』連超,自此踏進『海王星號』公海賭船及澳門當地的賭場。
好賭的黃光裕憑借自己的富豪信譽,可以在賭桌上拿到數千萬元籌碼下注,輸贏記賬。其信用額度一度提昇至三四個億,如果信用額度用完,就由他的賭場代理人、國美電器執行董事伍建華出面,以伍的名義寫下欠條。據報道,黃光裕曾一次就輸掉過億港幣,累計輸錢則超過了10億港幣。
根據賭場規定,賭債有兩個月的豁免時間。但如果賭場催得急,黃就從內地公司劃款到伍建華賬戶,而這些賬戶正是連超外甥女鄭曉微和其夫在深圳經營的地下錢莊。錢莊接收人民幣後,將港幣打到指定賬戶,並從中賺取手續費。
對此,黃光裕辯稱,他對於地下錢莊的事並不知情,只是把錢打到伍建華提供的銀行賬號而已,而伍建華也從未提過地下錢莊的事。
目前,鄭曉微和她的丈夫已因操控地下錢莊被判刑。
【單位行賄罪】
兩次涉案過關數百萬答謝官員
中行騙貸案受牽騙貸案 百萬謝相懷珠
2006年,黃光裕身涉中行騙貸案,而這一切是因一個叫馮輝的人而起。
2001年,黃光裕開發的首個樓盤鵬潤家園『豪苑』大廈因戶型偏大而滯銷。後來北京建業投資有限公司老板馮輝找到黃光裕,表示要買下豪苑大廈整棟樓,用作出租經營。由於資金有限,馮輝找到很多身份證和鵬潤公司簽訂購房合同,以假按揭方式向中行騙貸。鵬潤公司作為開發商履行擔保責任。
幾年後,被改造成寫字樓的豪苑大廈出租效益不錯。但此時,審計署在審計中行貸款過程中,發現鵬潤家園有3億餘元虛假按揭貸款,涉嫌貸款詐騙,案件已移交公安部。黃光裕從媒體得知消息後急忙聯系馮輝,馮表示會處理。但隨後馮輝出逃。
黃光裕和鵬潤公司不可避免地接受了調查。當時偵辦此案的正是相懷珠。黃光裕說明自己沒有非法佔有貸款,在找不到馮輝的情況下,鵬潤公司作為擔保方願意還貸款。
為及早平息此事,黃光裕將3億元資金匯到公安部經濟犯罪偵查局北京直屬總隊指定的中行賬戶中。但銀行卻以程序為由,拒絕鵬潤還貸。黃光裕只得找相懷珠協調。2007年初,公安部經調查後,對鵬潤公司涉嫌騙貸案發出了『撤案通知單』。
黃光裕表示要感謝相懷珠,當相懷珠獲得公安部分房後,黃提出贈送全套家用電器。相懷珠與妻子李善娟於是前往黃光裕旗下門店挑選了家電,價值6萬餘元,全部由黃光裕簽單。
不久後,在黃家的一次宴席上,李善娟提到炒股賠了錢,許鍾民便在飯桌上透露了黃光裕布局中關村股票的消息,隨後,黃光裕又向相懷珠夫婦『借』出100萬元炒股。
國美稅案
百萬『封口費』謝稅務官員
在檢方指控的單位行賄罪中,有一筆是向國稅總局稽查局三處原處長孫海?行賄100萬元。
2006年,國稅總局稽查局啟動了對國美的稅務稽查,黃光裕當時正同時面臨中行貸款案的調查。
2006年8、9月間,孫海?約談黃光裕,黃光裕表示自己主觀上不會偷逃稅款,願意積極配合稅務稽查,但希望調查不要向媒體公開。
此後,針對國美的全國性稅務稽查持續了1年,最終連補交稅款外加滯納金、罰款,國美集團總共繳納了人民幣8000多萬元,其中包括黃光裕個人所得稅800多萬元。但這一切都未對外公布。
2008年初,為答謝孫海?的關照,黃光裕約請孫吃飯。席間將裝有10張銀行卡內存共100萬元的信封遞給孫海?。據孫海?供述,他次日酒醒後看到信封裡是銀行卡,且每張背面都寫著『10萬元』,他很驚訝,幾天後主動約黃光裕吃飯,偷偷將卡塞進了黃光裕的衣兜。黃知道後攔住孫海?,告訴他『錢可以先拿去投資,等賺了錢再還也不遲』。最終,孫海?半推半就地收下了。
2008年11月,黃光裕因內幕交易案發被拘,此時,卡裡的錢孫海?一分未動,因怕受到牽連,他將10張銀行卡剪成碎片扔進廁所衝走。
除孫海?外,負責北京國美公司稅案的北京國稅局稽查局梁叢林、凌偉也各得50萬元好處。對從中牽線搭橋的靳紅利,黃光裕讓許鍾民酬謝對方30萬元。但靳對此並不滿意。黃光裕隨後又將一個裝有120萬元現金的拉杆箱交給了靳。
目前,4名涉賄公職人員都已先後在二中院受審。
【內幕交易罪】
布局中關村操縱85個賬戶炒股
黃光裕在中關村布局中的失敗,成為他的人生轉折點。檢方指控,2007年4月至9月,黃光裕作為北京中關村科技發展(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的實際控制人、董事,在決定該公司與其他公司資產重組、置換事項期間,指使他人使用其控制的85個股票賬戶購入該公司股票,成交額累計人民幣14.15億餘元。至上述資產重組、置換信息公告日,上述股票賬戶的賬面收益額為3.09億餘元。
據了解,黃光裕使用的這些股票賬戶,都是指派手下借用身份證開設的,甚至包括鵬潤大廈保安王振樹,而這個身份證還是黃光裕親自向王振樹借來的,但這名普通的保安根本不知道被借走的身份證作何使用。
但黃光裕並未從此獲利。當時正值股市一瀉千裡,直到他被控制時,還在以兩三塊錢的價格拋售股票。起訴書也並未載明其獲利情節,僅是以股票公告日的賬面收益額作為取樣,闡述案件情節。
由於其操控的賬戶都是新戶,資金量巨大,且在同一時間點大進大出,引起監管部門注意,根據調查發現,這些賬戶的主人根本不知開戶之事。黃光裕的操控由此逐步敗露。
檢方認為,內幕交易罪『情節特別嚴重』,黃光裕為主犯,杜鵑、許鍾民系從犯。
本報記者 朱燕
控辯雙方陣容強大
●控方主訴檢察官
北京市人民檢察院第二分院檢察員吳春妹及3位資深公訴人,其中,吳春妹是『全國十大傑出檢察官』。
●黃光裕代理律師
田文昌,有『中國刑事辯護第一人』之稱;
楊照東,曾為浙江東陽非法集資女富豪吳英辯護。
●杜鵑的辯護律師
許昔龍,擔任過『中國證券業死刑第一人』楊彥明的辯護律師,也曾是轟動全國的『上海社保案』中福禧公司的代理律師。
●許鍾民的辯護律師
趙國華和劉東根,曾是『億霖』案主犯趙鵬運的辯護人。
【回顧】
1986年
黃光裕承包珠市口東大街國美服裝店,開始創業,後更名為國美電器店。
1999年
國美進軍天津,此後開始大規模向全國擴張。同年,創辦鵬潤投資有限公司,進行資本運作。
2008年
黃光裕被北京市公安局帶走調查,起因包括涉嫌『操縱市場』等。
2009年
黃光裕遭查近兩個月後,經北京市公安局新聞辦證實,其妻杜鵑因涉嫌經濟犯罪,正在接受警方調查。
2010年
2月,黃光裕涉嫌非法經營罪、內幕交易罪、單位行賄罪,被公訴。
2010年
4月14日,黃光裕案在二中院進行庭前示證,檢方出示了上百組證據。
2010年
4月22日,黃光裕案在二中院開庭。
- 花絮
安保嚴密程度超過以往
據悉,法庭共有30個旁聽席,除黃光裕和杜鵑的家人、法院工作人員外,新華社的一名記者是唯一獲准旁聽的媒體人士。
據參與旁聽的人士介紹,旁聽人員除身份證外,隨身攜帶的書包、紙筆和手機全部被法警裝入紙袋予以封存。樓道內多名法警執勤,旁聽者進出均有專門人員全程陪同。據了解,昨日該院其他刑事案件的審理都暫時停審,安保措施嚴密程度超過了以往任何一次。
據了解,黃光裕在主導中關村公司上市過程中,用80餘人的身份證開立賬戶,利用其掌握的內幕消息,低買高賣,從而獲利。這一行為引起了證監部門的注意,隨後,對黃光裕的調查逐步展開。此次受審,黃光裕被指控涉嫌單位行賄罪、內幕交易罪和非法經營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