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細心的市民還記得本報在今年3月份關於『百貨大樓周邊地區停車沒准價』的系列報道,當時經和平區物價局主管副局長趙延慶親自帶隊整治後,這一帶的停車秩序一度良好。昨天,市民馬先生向本報新聞熱線反映,老問題解決了,新問題又出現了。『有的地方不願意存長時間,超過兩小時就不存了,有的地方直接按時收費。』言語中頗顯無奈。
看管員:
『每個車位存5次,纔能回本。』
昨天中午,在多倫道肯德基附近一處停車場,一位女看管員聞聽車主『要多逛一會兒』,便問:『要票嗎?不要票,10元錢。』
在多倫道國美電器城一側停車場,一位男看管員聽說要『在下午五六點走』,說每小時3元,要價15元,經討價還價,最終降到10元。這時,男子看到了記者手中的相機,略微頓了頓,改口說:『我以為你們明天走呢,拿3元錢來吧。』
在多倫道中國工商銀行前停車場,一位年輕的看管員待車停穩後來收費。聞聽要存幾個小時,他向拐彎處一指說:『您到那邊去停吧,這邊是包月車位。』當被質疑既然是包月車位,為什麼不早說,他表示不知道要停這麼長時間。『停兩個小時多少錢?』『給6元錢吧。』看管員說道。
在百貨大樓邊的停車場,看管員對於『時間長了不存』的解釋為:『這裡的車位都是承包的,每個車位每天承包費15元,如果每輛車收存車費3元的話,我們必須保證每個車位每天存5次,纔能收回承包費。』
物價局局長:
『如果有第三次,罰1000!』
和平區物價局主管物價檢查工作的趙延慶局長得知這一情況後表示,自從上次整頓後,區物價局對區內停車業收費監管工作高度重視,已安排在4月24日開始大規模檢查。『沒想到現在就有市民投訴了。』趙局長說,『這也是件好事,暴露出問題來,便於我們及時糾正。』
10分鍾後,趙局長帶領區物價局法治科楊科長趕到現場。核實情況後,楊科長給問題停車場所屬的和平區存車管理總站負責人打電話。大約又過了10分鍾,和平區存車管理總站韓經理帶兩位副手來到現場。3月24日上午,在和平區物價局五樓會議室,包括和平區存車管理總站在內的和平區停車業『四巨頭』剛剛在區物價局下達的《告誡通知書》上簽了字,保證不再亂收費。時隔一個月,他們再次被和平區物價局通知見面,又是因為亂收費。該站王站長苦笑:『我就是來領罰單的。』
和平區物價局當場開具罰單,對和平區存車管理總站罰款500元。趙延慶局長說:『如果有第三次,將按照相關規定,罰1000元。』
管理站經理:
『標准沒調前,杜絕按小時收費。』
對於『每個停車位每天15元承包費』一事,和平區存車管理總站王站長當即否定。他說:『對於每個停車場,我們會根據車流量、地理位置、繁華程度等原因核定一個收入額,這是有根據的,不存在每個車位每天15元承包費的說法。』就此,他還提出:『承包只是一種內部管理方式,不能就此對抗國家規定,成為不按規定收費的理由。我們收取的承包費並不高,一些停車場以承包為由亂收費,是堅決不允許的。』對於機動車停車收費標准,該站韓經理表示:『雖然目前有按小時收費的呼聲,但是在標准沒有調整之前,我們一律要求本站的停車場按規定收費,繁華地區一次3元錢,杜絕按小時收費。』
昨天暴露出問題的停車場均歸屬於和平區存車管理總站。對此,該站韓經理表示:『上次在區物價局開完會後,我們立即召開會議傳達了精神,同時與每個停車場的負責人簽訂了協議,強調「誰出事,誰退出」。我們一定會追究到底,絕不手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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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不明白很多人去人那末多的商業區逛街爲啥還開車?中國的人口密度應該學習日本,私家車只有出去郊遊的時候纔開,平時進商業區都是選擇公共交通出行;其實商業區的停車費就是應該比其他地方高點才能起到限制作用;在國外早有先例;澳大利亞,德國都是如此的;不要多收點錢就呱呱叫;想想自己開車給商業區帶來的交通壓力吧.
應該認真、嚴肅的查一查、管一管“聯華”存車了。
全國精神文明先進和平、全國環境衛生先進,旅遊旺季到來了,領導們舉一反三好好抓一抓吧,別等着舉報、別等着鬧事再抓。是爲和平區添彩還是添亂的責任在於管理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