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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網友『老苗』反映,南開區長江道與南豐路交口的清新園小區開發商泰達集團在未和業主委員會商量的情況下,便擅自把小區的物業用房租賃給一所幼兒園,影響了小區居民正常的生活秩序,並給居民財產安全造成了隱患。
25日上午9點,記者來到清新園小區門口,看到大門口、地下存車入口及公告欄都擺掛上了『強烈要求泰達集團終止對清新園小區業主的侵權行為』等大型條幅。小區業主閆大爺向記者介紹說:『清新園小區自2002年建成,業主購房、驗房、裝修及以後的物業管理一直存在物業用房(原來是在五號樓一單元內),後來由於小區內為居民服務的配套幼兒園在居民不需要的情況下將其改為了物業用房,且在物業房內為小區居民設置了健身、娛樂、學習的場所,現在不知道什麼原因將此物業房出租。此物業用房已存在了七八年,物業公司沒有經過業主委員會同意,突然租賃給了一所幼兒園從事經營活動。幼兒園在裝修期間,僅在3月25日就有17輛車被劃,而後又有車被劃。且裝修車堵在小區裡,讓居民沒法停放汽車,只得將汽車停在小區外的便道上。』閆大爺拿著小區當時購買房子的介紹激動地說:『當初我們買房時,都是看好了這裡的環境,而且上面寫的很清楚,小區內設花園綠地、地下車庫、幼兒園等共建設施。而據物權法第七十三條規定,建築區劃內的其他公共場所、公共設施和物業服務用房,屬於業主共有。所以泰達集團沒有經過業主同意擅自將物業用房出租給幼兒園的做法侵害了業主們的權益。』
業主委員會的委員張女士告訴記者:『以經營為盈利為目的的幼兒園,本應另開門經營,可是該幼兒園在沒有合法手續,也沒有與業主委員會取得聯系的情況下,擅自進出小區,並在小區內開了大門,嚴重侵害了廣大業主的利益,給小區安全造成極大的隱患。首先,小區的道路維護、草地整理、排水疏通、垃圾管理都是小區業主出資承擔的,該幼兒園對小區既沒出資,也沒有『國家文件』許可,甚至都不和業主委員會商談,根本無權使用和消耗小區內業主共有的設施和資源。其次,幼兒園的到來將原本停在物業用房小院內的車輛擠到小區內停放,甚至有的車輛停不進來佔用公共道路停車,給已經飽和的小區帶來極大的壓力和混亂。試想,如果幼兒園營業後和小區居民公用一個大門,接送孩子的時間正是小區業主上下班的時間,車輛的擁堵造成的安全事故隱患,恐怕受影響的不僅僅再是小區的業主們和在此上幼兒園的孩子及接送孩子的家長了,很可能對周邊道路的交通的通行和附近小區居民正常生活構成障礙。』
記者隨後采訪到了清新園小區物業公司的負責人宋經理。他說:『小區內的物業用房產權歸泰達集團所有,所以泰達集團有權利將物業用房出租。物業用房是之前也是租用小區為居民服務的配套幼兒園,現在幼兒園要是想經營必須要遵守物業的規定,而且必須經過相關部門的審批且在街道辦事處備案,但是我和街道辦事處、派出所、業主委員會曾多次找到該幼兒園的負責人講我們物業方的有關規定,但幼兒園負責人始終不予接受。在沒和幼兒園達成管理制度認同之前,小區物業絕對不會讓幼兒園在小區內對外招生,且會將此情況向泰達集團反映,給小區居民一個滿意的答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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哎!!!
這個貝爾幼兒園的女負責人竟然狂囂,聲稱其“白道黑道都有人”,並威脅讓“居民等着”。這樣幼兒園爲了賺錢不擇手段,在中國,怎麼能容忍這樣的“垃圾”存在?誤人子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