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傑做客人民網天津視窗談《天津市城市管理規定》(攝像:宋文龍、徐輝、張悅)
天津市公安局治安管理總隊九支隊支隊長李傑做客本網(攝影:孔飛) 《天津市城市管理規定》賦予天津市公安機關社會治安監督管理之責,其中養犬管理工作受到了市民的廣泛關注,如何依法、科學、人性化執行養犬管理?近日,天津市公安局治安管理總隊九支隊支隊長李傑就天津市養犬管理問題做客人民網天津視窗,接受本網專訪。
在訪談中,李傑說:『養犬管理是一個社會性問題,光靠公安機關一家管理,我個人認為是不夠的,需要全社會的努力,發揮各自的職能,共同管理纔能達到真正的管理效果。
第一,公安機關按照《天津市城市管理》的規定,繼續加大宣傳和管理工作力度,履行職責做好養犬管理工作;
第二,畜牧、工商、衛生、市容綜合執法部門按照各自的分工,共同協助公安機關做好養犬管理工作;
第三,村民委員會、居民委員會,物業管理委員會,要切實發揮其職能的作用,主動承擔並協助公安機關做好管理工作;
第四,要提高廣大養犬居民依法文明養犬的素質。素質的提高是決定養犬管理工作的好壞的前提,也可以是一個基礎的條件。』
李傑表示,相信隨著《天津市城市管理規定》的頒布,隨著廣大市民依法文明養犬素質的提高,隨著我市現代化國際宜居城市的建設,養犬管理工作在全社會的共同努力下一定會出現新的局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