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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同事推倒引發命案死者家屬起訴單位
廢棄鋼筋意外奪命
肇事男子熔屍匿跡已被判刑
鍊鐵廠的兩名工人在單位因瑣事相互推搡,其中一人被推倒後,地上的一根鋼筋插進其身體裏,當場死亡。肇事者爲毀屍滅跡,竟將死者的屍體扔進鐵水罐熔掉了。案發後,肇事者已被追究刑事責任,而死者家屬認爲單位疏於管理,也有相應責任,於是起訴單位賠償。日前,津南區法院已正式受理此案。
據瞭解,這一聳人聽聞的事件發生在2007年11月26日,當日13時許,本市某鋼鐵公司下屬鍊鐵廠的工人劉某在單位高爐爐基下,因瑣事與同事宋某發生衝突。在相互推搡中,宋某被仰面推倒,身體被地面一根直立的鋼筋穿透,當場死亡。劉某見此,將其隨身攜帶的一部黑色手機及一張醫保卡、一張農行卡竊爲己有。隨後,劉某將宋某的屍體、手機卡及其他隨身物品一同扔進鐵水罐內,並將帶血的鋼筋頭用電焊機割下,連同現場的血跡泥土一併扔進鐵水罐內。據該鍊鐵廠工作人員證實,事發當天下午,廠內一高爐放過兩次鐵水,爐溫爲1450度至1480度。事後,劉某在所竊的醫保卡、農行卡內,分別竊取現金350元和50元。經公安機關偵查,劉某被抓獲歸案。據劉某交代,事發當時他和宋某說話說戧了,一生氣就推了宋某一下,沒有想到宋某會摔倒,更沒想到他的身體插進了鋼筋裏。確定宋某已經死亡後,劉某很緊張,就想把宋某扔進鐵水罐。
根據上述犯罪事實,法院判決被告人劉某犯過失致人死亡罪,處有期徒刑7年;犯盜竊罪,處有期徒刑1年6個月,並處罰金1000元;決定執行有期徒刑8年6個月,並處罰金1000元。同時,法院還判令劉某賠償附帶民事訴訟原告人即宋某的父母、妻女死亡補償費、喪葬費、撫養費等共計53萬餘元。
該案審結後,死者宋某的家屬提出,宋某生前所在單位即本市某鋼鐵公司在此事件中存在管理上的過錯,於是將該公司告上了法庭。據宋某家屬的代理人本市世林律師事務所律師肖加輝介紹,已經審結的劉某過失致人死亡案的卷宗證據材料載明:在宋某死亡的工作現場二號高爐爐基周邊的通道上,共預埋有十餘根20至60釐米高且垂直於地面的廢棄鋼筋,由於鋼鐵公司施工後未能及時清除這些廢棄鋼筋,也未在工作現場作出任何警示標誌,使爐基旁的十餘根鋼筋對工作人員的人身安全構成極其嚴重的隱患。鋼鐵公司對宋某的死亡後果存在過錯責任,應當與劉某承擔連帶賠償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