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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是『五一』勞動節,天津5月1日、2日、3日休假3天,而有些行業的員工卻不得不堅守在自己的崗位上。作為國家的法定休假日,安排勞動者加班的,用人單位需要支付加班費。昨天,記者從天津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了解到,今年天津在4月1日剛剛調整了最低工資標准為920元,按照天津現有標准計算,節日3天全加班,勞動者最低應拿到296.1元加班費。
天津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有關負責人表示,5月1日,按照標准,應按照不低於勞動者本人日或小時工資的300%支付加班工資,不得以調休等方式代替。
5月2日至3日是休息日,在休息日安排勞動者加班的用人單位,可以給勞動者安排補休,可不支付加班工資,如果不給補休,則應按照不低於勞動者本人日或小時工資的200%支付加班工資。
加班工資基數不得低於天津最低工資標准。
加班費怎麼算
月工資收入÷月計薪天數(21.75天)=日工資,按照天津最新的最低月工資920元計算,日工資標准約為:920元÷21.75天=42.30元/日;5月1日加班按照不低於勞動者本人日或小時工資的300%支付加班工資算,每天最低不少於126.9元,而5月2日到3日按照200%的支付加班工資標准計算,每天是84.6元,2天加班應得加班費是169.2元。3天加班最少可拿296.1元的加班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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