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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簡要內容:一個名為《睢寧縣大眾信用管理試行辦法》的規定,將個人信用評估按分值分為ABCD四個『誠信級別』。北京大學法學院教授、副院長沈巋認為:政府插手個人信用事務本身不見得就一定錯,關鍵是,政府在多大范圍內進行合法合理的乾預。 |
從生二胎、拖欠貸款、不贍養老人,到毒奶粉、地溝油、醫院用工業氧氣,有違道德的事件層出不窮,而這正為一些地方政府提供了『作為』的空間。睢寧大眾信用管理辦法出臺後,令人意外地卻獲得當地民眾的支持。對於實施效果,睢寧官方回應稱,兩個月來,農村盜竊發案率同比下降26.8%,公安交警部門查扣酒駕人數同比下降71.4%,闖紅燈人、車數同比下降22.8%……『西方的自律和自治,在中國50年也做不到,我們今天這樣做,是為了今後能進入自律和自治。』王天琦說。
沈巋:在經過幾年的治理後,重回自治自律?那為什麼不從一開始就讓市場、社會、家庭來解決誠信等道德問題呢?比如,建立銀行的誠信評價體系,或利用協會、社區、NGO組織自發對公民、企業加強約束。
楊利敏:什麼樣的道德問題是政府需要過問和可以過問的,這在法律中已經規定好了,除此之外,政府無強制性的權力來介入。也就是說,法律授權的政府纔可以做,沒有獲得法律授權的,政府不能做。這也是依法行政的基本要求。
沈巋:公權力應以市場、社會、家庭確實難以通過自身力量維系的公共秩序為界標。如果可以通過市場、社會、家庭的力量予以解決的問題,或者通過政府指導、培育市場、社會和家庭的力量來解決的問題,政府就不應該直接插手和乾涉。
易中天:在市場經濟下,體現『契約原則』的是法律,體現『誠信原則』的是道德。在建設這樣的市民社會中,政府一可以保護,二可以服務。
『關鍵在於,是否有適當的社會機制,讓公民在表達自身道德需求和形成道德實踐乃至新的道德規范時有一個落腳的地方。』楊利敏說,這個社會機制包括暢通民事訴訟、公益訴訟的渠道,NGO(非政府)組織的建立等。 『如果要依靠政府自上而下地施予和強制推行道德規范,成為「監護人」,將使公眾失去自發的熱情和內在的驅動力。功利地「做道德」,不是真正的道德。』
沈巋說,在『陌生人社會』中,政府應努力通過培育市場、社會和家庭的力量,對道德秩序加以維系,而不是直接處理。『必須意識到:政府不是萬能的,更不是道德衛士;政府首要的是保證自己的誠信、當好一個好老師,因為「政府是一個感染力極強的教師,不論教好教壞,它總是以自己楷模行為教育整個民族」』。(記者鄭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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