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調查顯示,44%的受調查者認同『做官也是一種高風險職業』,並認為官場十大高風險崗位分別為國土局長、交通廳長、縣委書記、公安局長、組織部長、建委主任、安監局長、市委書記、國企老總、房管局長(4月29日人民網)。
到底是什麼因素讓做官也成了一種高風險職業呢?通常認為,位高權重和缺乏監督是做官也是一種高風險職業的首要原因。其道理是,如果權力在運行的過程中能夠受到全方位且有效的監督,就算位再高、權再重,想貪污腐敗都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正是因為監督機制的缺位纔使貪官一步一步走向腐敗的深淵。正所謂沒有監督就一定會有腐敗,做官當然就因此成為一種高風險職業了。
這種說法並沒有錯,現在的問題是,監督機制的缺失真是『做官也是一種高風險職業』的主要原因甚至唯一原因嗎?筆者認為不是。這裡邊包含兩個問題:其一,究竟是制度缺位導致沒有監督或者監督乏力,還是身處高風險職位的領導乾部不願意接受監督或者沒有誰敢監督?顯而易見,在制度層面雖然存在一定問題,但領導乾部本人在被監督問題上的曖昧立場也同樣難脫其咎;其二,我們常常講領導乾部要潔身自好,說的就是自律意識的重要意義,試想,如果身居要職的領導乾部能夠做到以身作則,外因始終都是決定不了內因的,做官當然就不至於成為一種高風險職業。換句話說,是誰讓做官也成了一種高風險職業,從很大程度上來說恰恰是一些領導乾部自己。
所以筆者認為,做官也是一種高風險職業的說法應該慎提,最起碼,在說出這句話之前,我們尤其是身處要職的領導乾部們要捫心自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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