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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記者從天津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獲悉,按照市委市政府『調結構、促轉變、增實力、上水平』的要求,根據《關於印發<關於調結構促轉變增實力上水平促進經濟發展的30條措施>的通知》(津黨辦發〔2010〕45號)及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於進一步做好減輕企業負擔穩定就業局勢有關工作的通知》(人社部發〔2009〕175號)文件精神,為鞏固2009年度援企穩崗工作取得的成效,防止失業反彈,促進本市經濟結構調整,人力社保部門將繼續做好2010年度困難企業幫扶工作。
一、以穩崗為中心,實施重點幫扶
2010年困難企業幫扶工作以鞏固幫扶效果、穩定就業崗位為中心,積極幫助企業恢復生產,減少崗位流失。對抗風險能力弱,受金融危機衝擊生產經營出現暫時性困難的中小企業、民營企業,在同等條件下優先給予幫扶;對2009年經政策幫扶後,生產經營初步改善,尚待鞏固,需要進一步落實穩崗措施的企業,繼續給予幫扶。鼓勵企業利用停產、半停產和調整的間歇期,開展輪崗、轉崗培訓,做到不裁員少裁員。
二、延長幫扶政策期限,加大幫扶力度
對受金融危機影響的困難企業繼續實施穩定崗位補貼、在崗與職業技能培訓補貼、社會保險補貼和求職補貼等幫扶政策(以下簡稱『四補』);繼續實行階段性降低基本醫療、失業、工傷、生育四項社會保險費率(以下簡稱『四降』);繼續實行困難企業緩繳養老保險費政策(以下簡稱『一緩』)。政策執行期限延長到2010年底。穩崗補貼標准、社會保險費率降低標准及有關申報程序繼續按照《關於進一步減輕困難企業負擔穩定就業局勢有關問題的通知》(津勞社局發〔2009〕3號)有關規定執行。
實行幫扶政策打捆。困難企業可根據穩崗措施和安置人員情況同時申請崗位補貼、培訓補貼、社保補貼。對於困難企業開展的企業內訓所發生的培訓教育費用,由失業保險基金按照最高額度人均300元的標准據實給予補貼。
三、簡化審批程序,加快企業認定速度
2010年困難企業幫扶工作,要進一步簡化審批程序,縮短審批時限,加快審批速度,方便企業申請並享受相關扶持政策。各區縣、行業審核認定小組要采取現場受理、現場審核,實時申報、集中會審等形式,為產業昇級和結構調整的重點企業開闢審核認定綠色通道,提供『一站式』服務。將初審時間由原7個工作日縮短到5個工作日。同等條件下,優先受理中小企業的申請,經審核符合條件的,優先予以批准。
四、加強工作指導,維護基金安全
各行業、各區縣審核認定小組要進一步加強援企穩崗工作的領導,充分發揮各職能部門作用,明確責任,密切協作,組織好2010年困難企業認定工作,幫助企業穩定生產,促進企業發展。加強組織領導,加強對補貼資金使用情況的監督,認真審核企業提供的相關材料。對於提供虛假情況,違規使用或擠佔補貼的企業,一經發現,取消困難企業資格,引起嚴重後果的,追究相關人員責任。(通訊員崔憲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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