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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6日,河南省商丘市柘城縣老王集鄉趙樓村村民趙作海,被判刑關押10年後,被害人趙振晌突然『復活』的事件經媒體報道後,引起了商丘市有關部門的高度重視。
5月7日,記者獲悉,目前,『被害人』趙振晌的身份已經確認無疑,河南省高院將很快重審此案,趙作海有望獲賠償。
據介紹,1999年5月8日,柘城縣老王集鄉趙樓村村民在村西淘井時,從井中打撈出一具無頭、無四肢的男屍,遂向柘城縣公安機關報案。柘城縣公安局遂將趙樓村村民趙作海列為重大嫌疑人,並於1999年5月9日將其刑事拘留。第二天,趙作海便供述了其殺害趙振晌的犯罪事實。此後,趙作海一直被羈押在看守所。
2002年11月11日,商丘市人民檢察院以故意殺人罪向商丘市中級人民法院提起公訴,商丘市中級人民法院經過審理,於2002年12月5日作出判決,以故意殺人罪判處趙作海死刑,緩期二年執行,剝奪政治權利終身。
2010年4月30日下午,『被害人』趙振晌突然現身趙樓村,使整個趙作海案的案情發生重大變化。
商丘市公、檢、法三機關聯合核查了該情況後,商丘市隨即召開了由公、檢、法相關人員參加的聯席會議,會議提出以下要求:一是成立商丘市處置趙作海案件工作組,對依法糾錯、立案調查碎屍案等及時研究。二是商丘市公安局抓緊最後核實『被害人』趙振晌的身份,如確認無疑,商丘市中級人民法院要立即向省高院匯報,抓緊依法糾正並主動賠償。三是商丘市公安局要抓緊對無名男屍作DNA鑒定,確認真實身份立案調查。四是商丘市檢察院要組織專門力量,對案件進行評查,重點評查原辦案人員有無違法違紀、失職瀆職行為,根據調查結果,嚴肅追究有關人員責任。
目前,商丘市公安機關經過認真核實,趙振晌的身份已確認無疑。省高級法院很快將依照法律對此案進行再審。
現該案正在調查處理中。
新聞回顧
河南商丘一『殺人犯』入獄10年後被害人"復活"
10年前,河南柘城縣村民趙振晌和鄰居趙作海打架後失蹤。1年多後,村民發現一具無頭屍體,以為死者就是趙振晌。家屬報警後,警方將趙作海帶走,後來趙作海以故意殺人罪獲刑29年。10年後,趙振晌回到村裡。家屬希望警方早日還趙作海清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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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造成冤案的涉案人員,也要關他們10年,不行,還得乘以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