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簡要內容:目前羅彩霞正在外地打工,並已經得知了案件的最新進展,她認為這是一個好消息。6月1日,羅彩霞提交變更訴訟請求申請書,提出追加被告申請,要求追加貴州師范大學歷史與政治學院院長唐昆雄為本案被告,西青區法院再次向各被告送達羅彩霞變更訴訟請求申請書和參加訴訟通知書。 |
資料圖片 羅彩霞:這是個好消息
目前羅彩霞正在外地打工,並已經得知了案件的最新進展,她認為這是一個好消息。去年5月至今,羅彩霞只在立案時出現過,至於這起侵權案件她是否會出庭還要看她的最後決定。
昨天,西青區人民法院院長蔡志萍向媒體通報了羅彩霞案的進展。蔡志萍表示,羅彩霞案完全處於法定審理程序之中。預計在8月中旬開庭審理。
為嘛一直沒開庭 情況復雜 八被告均在異地 審理波折 提供送達地址有誤蔡志萍說,2009年5月15日,西青區法院受理了羅彩霞與被告王佳俊、王崢嶸、楊榮華、湖南省邵東縣第一中學、湖南省邵東縣教育局、貴州師范大學、貴陽市教育局姓名權糾紛一案。同年5月18日和5月19日,為及時將起訴書副本送達均不在天津市的各被告,西青法院指派兩個送達小組分別前往湖南省和貴州省。
6月1日,羅彩霞提交變更訴訟請求申請書,提出追加被告申請,要求追加貴州師范大學歷史與政治學院院長唐昆雄為本案被告,西青區法院再次向各被告送達羅彩霞變更訴訟請求申請書和參加訴訟通知書。
6月12日,郵局以『查無此人』為由,將郵寄給唐昆雄的相關訴訟文書退回。經詢問,羅彩霞稱地址有誤,重新提供唐昆雄的送達地址。於是法院再次向被告唐昆雄郵寄送達訴訟文書。
7月15日,法院對被告王佳俊進行公告送達。2009年6月4日,被告湖南省邵東縣第一中學於15天答辯期滿的第十四日,將管轄異議書郵寄至西青區法院。待被告王佳俊公告送達期滿之後,於2009年10月9日,裁定駁回邵東縣第一中學對本案管轄權提出的異議,並向王佳俊公告送達該裁定書。
被告湖南省邵東縣第一中學對裁定不服,向天津市第一中級人民法院提起上訴。2010年2月23日,天津市第一中級人民法院駁回上訴,維持原裁定,並公告送達。今年3月9日,天津市第一中級人民法院將卷宗退回西青區法院。
蔡志萍表示,該案在審理過程中,由於羅彩霞變更訴訟請求,又追加新的被告。八個被告住所地均在異地,五個被告在湖南、三個被告在貴州。羅彩霞提供被告唐昆雄送達地址有誤,而且被告王佳俊至今下落不明,被告王崢嶸現正服刑。同時該案還有『歷經三次公告送達(每次公告期60日),並有管轄異議等特殊情況。西青區法院一直按照正常的訴訟程序,及時審理該案。
是否毫無進展 王佳俊冒名證書已注銷 羅彩霞教師資格已認定關於王佳俊的畢業證書,蔡志萍首先表示,貴州省教育廳於2009年5月19日作出的決定,將王佳俊冒名頂替羅彩霞的畢業證書、學位證書、教師資格證書、普通話水平測試等級證書原件收回並注銷。同時,貴州省教育廳將假羅彩霞的學歷信息從網上提交,書面報請教育部學生司注銷學歷電子注冊,宣布證書無效。
其次,依據天津市教育委員會教師資格認定辦公室提供的電腦信息顯示,羅彩霞申請高級中學教師資格已經天津市教委認定通過。
本案被告王崢嶸已被湖南省邵陽市北塔區人民法院判處有期徒刑4年,刑期自2009年5月14日至2012年9月4日止,現正在湖南省長沙監獄服刑。
西青區法院已將案件進程通知了羅彩霞,而且曾於2009年6月8日、6月29日、9月18日、10月10日以書面筆錄形式告知羅彩霞。蔡志萍說,目前此案仍處在正常的審理過程中,西青區法院嚴格按照法律程序進行開庭前的各項准備工作。如無特殊情況,在公告送達開庭傳票期滿後,預計在8月中旬開庭審理。(記者張家民朱丹通訊員郭振春劉永強攝影記者吳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