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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高院宣告趙作海無罪釋放
要求安置好趙作海的生活立即啟動責任追究機制
5月9日上午,河南高級人民法院召開新聞發布會,向社會通報趙作海一案的再審情況,認定趙作海故意殺人案系一起錯案。河南省高院於5月8日作出再審判決:撤銷省法院復核裁定和商丘中院判決,宣告趙作海無罪。立即派人趕赴監獄,釋放趙作海,並安排好其出獄後的生活。省法院紀檢組、監察室同時啟動責任追究機制。
1998年2月15日,商丘市柘城縣老王集鄉趙樓村趙振晌的侄子趙作亮到公安機關報案,其叔父趙振晌於1997年10月30日離家後已失蹤4個多月,懷疑被同村的趙作海殺害,公安機關當年進行了相關調查。1999年5月8日,趙樓村在挖井時發現一具高度腐爛的無頭、膝關節以下缺失的無名屍體,公安機關遂把趙作海作為重大嫌疑人於5月9日刑拘。5月10日至6月18日,趙作海做了9次有罪供述。2002年10月22日,商丘市人民檢察院以被告人趙作海犯故意殺人罪向商丘市中級人民法院提起公訴。2002年12月5日商丘中院作出一審判決,以故意殺人罪判處被告人趙作海死刑,緩期二年執行,剝奪政治權利終身。省法院經復核,於2003年2月13日作出裁定,核准商丘中院上述判決。
今年4月30日,趙振晌回到趙樓村。商丘中院在得知趙振晌在本村出現後,立即會同檢察人員趕赴趙樓村,經與村乾部座談、詢問趙振晌本人及趙振晌的姐姐、外甥女等,確認趙振晌即是本案的被害人。同時並從趙振晌本人處了解到:1997年10月30日(農歷9月29日)夜裡,其對趙作海到杜某某家比較生氣,就攜自家菜刀在杜某某家中照趙作海頭上砍了一下,怕趙作海報復,也怕把趙作海被砍死,就收拾東西於10月31日凌晨騎自行車,帶400元錢和被子、身份證等外出,以撿廢品為生。因去年得偏癱無錢醫治,纔回到村裡。
5月5日下午,省法院在聽取了商丘中院關於趙作海案件情況匯報後,決定啟動再審程序。5月7日下午,商丘中院遞交了對趙振晌身份確認的證據材料。5月8日下午,省法院張立勇院長親自主持召開審委會,河南省人民檢察院副檢察長賀恆揚列席審判委員會,對案件進行了認真研究,認為趙作海故意殺人一案是一起明顯的錯案。審判委員會決定:一、撤銷省法院(2003)豫法刑一復字第13號刑事裁定和商丘市中級人民法院(2002)商刑初字第84號刑事判決,宣告趙作海無罪。二、省法院連夜制作法律文書,派員立即送達判決書,並和監獄管理機關聯系放人。三、安排好趙作海出獄後的生活,並啟動國家賠償程序。
張立勇院長要求,省法院要及時向新聞單位通報案情;省法院紀檢、監察部門立案調查,對不負責任的審判人員追究責任;全省法院和廣大法官要認真汲取教訓,引以為戒。全省法官一定要對法律負責,對人民負責,對人民的生命負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