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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簡要內容:從3月23日至4月30日,從福建南平、廣西合浦、廣東雷州、江蘇泰興到山東濰坊,35天左右時間連續發生了 5起針對中小學、幼兒園在校學生的暴力事件,造成多名老師、學生傷亡,給受害者及其家庭帶來巨大悲痛和傷害,給社會穩定帶來惡劣影響,引起了全社會的高度關注和警覺。 |
四要動員社會基層組織的力量,發揮其在民眾溝通訴求和化解社會矛盾中的基礎作用。校園危機事件的發生是肇事者對他們的生活現狀和社會不滿情緒的綜合反映,而基層組織對肇事者不滿情緒的了解和化解有其獨特的優勢。如果基層社區組織的乾部第一時間了解肇事者的情況和現狀,對可能影響學校安全的苗頭性、傾向性問題,及時報告黨委、政府,借助肇事者單位及上級部門的力量,加強溝通和聯絡,疏導肇事者的不滿情緒,及時采取有效措施予以防范化解,將矛盾控制在萌芽狀態,盡早消除社會的隱患,有可能將校園危機事件發生的風險降低到最低程度。
五要政府應快速反應,控制事態,做好善後工作,安撫好受害者及其家屬的情緒,防止校園危機事件的次生和衍生災害發生。福建南平校園事件發生後,受害者家屬對學校和政府職能部門工作表達了不滿情緒,經過政府各級部門的細致工作,主動溝通和協商,穩定受害者家屬的情緒,化解了衍生的群體性事件的隱患。這也警示我們,校園危機事件發生後,政府必須具有高度的緊迫感和責任心,快速控制事態,加強與受害者家屬溝通和協商,堅持以人為本的原則,依法和依規處置事件,防止次生和衍生事件的發生,保持社會的穩定與和諧。
六要新聞媒體應承擔社會的公共責任,將化解矛盾,引導社會價值取向,保持社會情緒穩定作為新聞傳播的職責。一旦校園危機事件發生,新聞媒體第一時間介入,但切不可一味的炒作,吸引眼球,追求媒體自身的利益偏好。媒體應認清此類事件報道的敏感性和復雜性,保持高度的謹慎,遵循危機事件新聞傳播的規律,防止事件報道的放大和示范的負面效應,尤其避免使校園事件成為其他肇事者效仿的『典型和范本』。為此,媒體本著實事求是的原則,重在引導民眾理性地看待社會矛盾和社會問題,教育民眾不可通過極端的手段給更多家庭帶來痛苦和傷害,喚起更多人的社會良知和社會責任。同時,通過媒體報道強調政府在治理此事件中態度和責任,宣傳政府治理社會問題的決心和能力,給民眾更多的信心和希望,緩解社會緊張的心理和情緒,避免此類事件發生給社會帶來的連鎖風險。
總之,校園危機事件是社會矛盾和社會衝突激化的一種表現形式,它的產生是社會綜合因素共同作用的結果。治理校園危機事件決不是學校或教育主管部門能單獨承擔的使命,必須動員政府、社會、學校等多種主體共同參與,多管齊下,堅持防范為主,形成安全防范的系統網絡,從源頭上消除社會不穩定的因素,鏟除校園危機事件產生的土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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