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
|
| 10餘年前曾被公檢法機關認定『死亡』的趙振裳『復活』後接受新華社記者采訪(5月8日攝)。 |
|
| 出事前趙作海家剛蓋了新房,現在已經破敗不堪,無人居住(5月8日攝) |
|
| 5月7日起,柘城縣警方對10餘年前發現被誤認為是趙振裳屍體的水井進行挖掘,希望能再次確認當年的無頭死屍的身份(5月8日攝)。 |
|
| 已經患半身不遂一年多的趙振裳(左)每天出入都需要別人推著(5月8日攝) |
2010年5月10日央視《新聞1+1》播出《我沒殺人!》,以下是節目內容:
主持人(李小萌):歡迎來到《新聞1+1》。
這兩天公眾和媒體都在高度地關注一個案子,准確地說是一個錯案,因為被害人的突然復活,被告人從原來的死緩變為了無罪釋放,就這麼一句簡單的話,卻用去了當事人的11年的時間。 (播放短片)
解說:
昨天,當獲知57歲的河南柘城縣人趙作海被無罪釋放之後,他的一些鄉親們聚在村裡,想看看經歷了11年牢獄之災的趙作海現在是什麼樣子。想看到趙作海的人中,或許還有趙振晌,他正是2000年法院下達的判決書中所指的被趙作海殺死的人。已『死』的趙振晌今年4月突然出現,讓平靜的柘城縣老王吉鄉趙樓村炸開了鍋。
李忠厚(趙樓村村支書):我說這些年你死哪兒去了,他說我跑了幾個地方,我說你咋回來了啊,我說你這個事兒大得很啊,再一個我說你死了全村人都知道。
解說:
1997年,趙樓村村民趙振晌突然失蹤,他的家人向警方報案。隨後因為趙振晌和同村村民趙作海兩人曾經發生過斗毆,當地警方將趙作海作為嫌疑對方偵查,羈押20多天,後因證據不足,將其釋放。一年多後,當地村民在掏井時,發現一具無頭男屍,懷疑可能就是失蹤的趙振晌。趙作海作為重大嫌疑人被警方帶逮捕,兩年後,他以故意殺人罪被判處死刑,緩期兩年執行。對於趙振晌的復活,河南省高級人民法院迅速做出了反映。昨天,河南省高級人民法院召開新聞發布會,通告對趙作海案的再審情況。審判委員會決定,宣告趙作海無罪,並啟動國家賠償程序,同時啟動的還有責任追究機制。
河南省高院認定趙作海故意殺人案是一起明確的錯案。通報會中,有一個細節引起了大家的關注,在1999年5月10號,到同年6月18號,警方審訊期間,趙作海一共做了9次有罪供述,也就是說沒有殺人的趙作海9次承認了相關罪行。
陳永生(北京大學法學院副教授):我覺得這百分之百是刑訊逼供的,因為這個常識都知道,承認殺人的話後果都非常嚴重,一般都是判死刑的,即便不知道故意殺人是判死刑的,後果非常嚴重,大家誰都清楚。
解說:
如果領刑,判決可能就是死罪,那麼趙作海究竟心裡是怎麼想的呢?
趙作蘭(趙作海姐姐):
我去他也不說,他跟我在一塊也不說,也不吭聲,也不說,我說人家(趙振裳)都回來了,你咋還說是你殺的,你殺的人怎麼回來了。他就哭了,他說不是我殺的。他說他不服人家打他,他說把他弄到公安局之後,也不可能不問他不審他,人家打他,他說是他殺的。
記者:以前他有給你說過嗎?
趙作蘭:以前沒有,他不敢說。
解說:
案件的另一位當事人,承認自己和趙作海、趙振晌都有曖昧關系的杜金梅也對媒體反映了類似的情況。
杜金梅(音):他打我就是因為讓說,讓我承認跟趙作海好,他讓我跪在木棍上打我,就是跟我落實落實情況。就問我他殺人你當時在不在場,發生了什麼事,你要是在場你就抵命,我也不知道。我說我不知道,他殺他沒殺他,我不知道。
記者:當時用什麼打的你?
杜金梅:木棍。
解說:
對於當時的辦案人員究竟是否有刑訊逼供的行為,人們還期待最終有關部門的詳細調查。但即便當時不存在刑訊逼供的行為,當地法院對趙作海的判決,也讓關注這個案件的人們心生疑問,殺人分屍,如果證據確鑿,為什麼判了死緩呢?
陳永生:實際上典型的做法,事實清楚,判死刑應當執行,但證據不足,實踐當中判死緩,留有餘地的判決,實際上是違反法律規定。事實不清是應該做無罪判的。按照法理,現在刑事訴訟的一個通行原則,叫無罪推定,要求是疑罪是從無的。
解說:
11年的牢獄之災,趙作海妻離子散,媒體報道,當趙作海簽署完無罪釋放的法律文書之後,鞠躬致謝,但是向誰致謝,語焉不詳。
字幕提示:
痛苦,在得知自己即將被釋放的消息時。
鞠躬,被宣判無罪釋放後,趙作海在法律文書上簽字。
不折騰,據說在被問起為何不申訴時,趙作海說之前在社會上生活的並不好,入獄後感覺『生活穩定』。
解說:
今天,我們只能通過以上幾個定格的場景來盡可能地體味趙作海重獲自由時,復雜的感受,因為現在記者已經聯系不上這個被錯判入獄11年的當事人。趙作海的叔叔趙振舉說,之前接到縣公安局的電話,趙作海現在應該被帶出去旅游了。而在趙作海改判之後,趙家人提出的第一個要求並不是捉拿真凶,也不是訴訟,而是國家賠償。昨天趙作海的叔叔趙振舉說,他們將提出不少於50萬的賠償金額,標准是按每天127元。節假日等法定節日為平日的雙倍或者三倍來計算。
趙作蘭:媳婦走了,孩子跑了,都沒有人了。
解說:
即使拿到國家賠償,現在的他已經很難再回到以前的正常生活,而和趙作海一樣偏離了命運軌跡的,還有一個經歷十分相似的人。今天,許多媒體都不約而同地把趙作海和另外一個人放在一起評論,他們都是因為被害人復活而最終是冤案大白,也都是在已經服刑11年後,被宣告無罪,他就是湖北農民佘祥林。
佘祥林:我想死的念頭隨時有,想自殺的念頭隨時都有,還有一個念頭就是因為我沒有殺人,我想總歸有水落石出一天。
解說:
1994年湖北農民佘祥林因殺害妻子的罪名,被判有期徒刑15年,在獄中度過11個春秋,就在他即將刑滿釋放的時候,被殺的妻子突然活著出現了,隨後佘祥林也和今天的趙作海一樣,被判無罪,11年的冤案終於昭雪。
金春吉(湖北京山縣法院院長):
第一個認錯,咱們認錯道歉,認錯這是第一步,這一步大家也都知道,已經認錯了。最後我想,很重要的一條就是還要在認錯和糾錯以後,改錯。我想關鍵是以後要改正錯誤,防止再發生類似錯誤,這個是最主要的。
解說:
這時候的一聲道歉,真的不能完全撫平佘祥林的傷口。佘祥林出獄後已經家徒四壁,國家賠償近46萬元,佘祥林拿著這筆錢重新回到社會。他做過啤酒銷售,還開過一個小餐館,不過追求新生活的道路不會那麼平坦,佘祥林的種種努力,最後都以失敗告終。一年後由於承受不了激烈的市場競爭,他關閉的餐館,並從此從人們的視線中消失。
如今,命運相似的趙作海也同樣面臨著人生的重新開始,他也將不得不去面對對他來說,已經破碎不堪的生活。再次看一下,趙作海邁出監獄大門的那一瞬間,我們同樣在擔心,未來它究竟會有一個什麼樣的未來?
主持人:最新的消息是,趙作海已經回到了自己的家——趙樓村,我們的記者王瑾正在現場,現在連線她。王瑾,你好。你見到趙作海本人了嗎?
王瑾:我見到了,大概是9點鍾的時候,我們是在趙作海的妹夫家裡見到了趙作海。然後他當時正在吃飯,當記者問他問題的時候,不管問什麼問題,他的回答都是,他說他受刺激了,然後比較累,什麼都不想說,現在所有的記者都已經被非常禮貌地請出了他們家,都在門口待著。
主持人:被什麼人非常禮貌地請出來了?
王瑾:是被他的妹夫。
主持人:那趙作海是自己回到村裡的嗎?
王瑾:這個應該是跟他妹夫一起,但是現在沒有人見到他是怎麼回來的,所以不能確定。
主持人:你到這個村子有多長時間了?
王瑾:我到這個村子有兩天。
主持人:在這兩天裡邊,你觀察這個趙樓村,大概有多少人,他們對於現在這個事情進展到這一步,有些什麼樣的反映,回到這個村子裡面,你覺得趙作海接下來的生活會是怎麼樣?
王瑾:對於趙樓村的人數我們現在不是很確定,剛纔我也問了,他們當地的人說肯定比100戶人是要多的。然後對於當地人的反映,我們昨天在采訪的時候,他們很多人都表示不太清楚,不太了解當年的案情是怎麼回事,或者是有了解事情的,也不願意跟我們太多地談起。特別是他的家人,在問到這些事情的時候,當今天再問他們的時候,他們都會說他們害怕,不敢再多說了。
主持人:你說當今天再問的時候,你的意思是在昨天或者前天問的時候,他們的口風是不一樣的,是嗎?
王瑾:對。當今天我們再問到他的叔叔趙振舉的時候,然後他的叔叔就已經不願意再多說了。
主持人:你能不能知道他們這個變化是什麼原因造成的?
王瑾:據他們說是害怕打擊報復,但具體是哪裡的打擊報復,這個就不太清楚了。
趙作海擬向政府申請100萬元國家賠償
10日,河南省商丘市委常委、政法委書記王建民表示,商丘市已成立專案組,立案查處涉案人員的違法違紀行為。趙作海的女兒稱,趙准備向政府提出國家賠償100萬元。
趙作海失蹤36小時
商丘市柘城縣老王集鄉趙樓村村民趙作海,因『殺害』同村人在監獄服刑十多年,近日因『被害人』趙振裳的突然回家,冤案浮出水面。此事經媒體披露後,引起社會的廣泛關注,稱之為『佘祥林』案的翻版。
9日9時,河南高院召開新聞發布會,宣告趙作海無罪。立即派人赴監獄,釋放趙作海。
河南省商丘市委常委、政法委書記王建民說,9日上午,趙作海已被其妹夫接回家中。
10日21時,趙作海回到趙樓村他妹夫餘方新家。餘方新說,9日中午,他和一位親戚接到趙作海後,趙作海先回商丘洗澡換新衣。『他很想見在山東打工的妹妹。』餘方新說,他們租車輾轉8個多小時到山東。兄妹倆見面後抱頭痛哭,趙作海說要回柘城老家好好過日子。
商丘將查無名屍案
據介紹,事件發生後,商丘市隨即召開了由公、檢、法相關人員參加的聯席會議,提出以下要求:一是成立商丘市處置趙作海案件工作組,對依法糾錯、立案調查碎屍案等及時研究。二是商丘市中院立即向省高院匯報,抓緊依法糾正並主動賠償。三是商丘市公安局要抓緊對無名男屍做DNA鑒定,確認其真實身份立案調查。四是商丘市檢察院要組織專門力量,對案件進行評查,重點評查原辦案人員有無違法違紀、失職瀆職行為,根據調查結果,嚴肅追究有關人員責任。
7名責任人中2人離職
據了解,時任柘城縣公安局分管刑偵的副局長朱培軍,現任商丘市公安局行財處處長。案件負責人丁中秋,現任柘城縣公安局黨委副書記、副局長;案件負責人羅明珠,現在商丘市公安局紀委工作。
商丘市檢察院當年出庭支持公訴的兩名檢察官汪繼華和鄭磊,已經於數年前先後離開檢察院,目前在商丘市的律師事務所任律師。
商丘市法院當年該案的審判長張運隨和審判員胡選民,目前都還在商丘市法院刑一庭工作。其中,張運隨現在年齡接近退休,基本不到單位上班。胡選民最近在住院。
一錯再錯:河南『趙作海』錯案追蹤
5月9日,『殺害』同村人在監獄已服刑多年的河南商丘村民趙作海,因『被害人』趙振裳的突然回家,被宣告無罪釋放,河南省有關方面同時啟動責任追究機制。
在家人的陪同下,趙作海離開了開封市第一監獄。此時,他已整整服刑11年。
『死者』現身家鄉:沒人殺我,是我砍了趙作海一刀
今年4月30日,『趙作海』案的關鍵人——已經『死亡』10多年的河南省商丘市柘城縣趙樓村村民趙振裳突然從太康縣返回家中,給當地公安機關和村民帶來很大的震驚:這真的是趙振裳嗎?他若沒死,那死亡的無頭屍是誰?當初趙作海為什麼承認殺人?
1998年2月15日,村民趙作亮到公安機關報案,稱其叔父趙振裳自1997年10月離家後,已經失蹤4個多月,懷疑被同村的趙作海殺害。柘城縣公安局刑警隊將趙作海作為重點嫌疑人,關押審訊20多天後放出。
1999年5月8日,該村村民在淘井時發現一具無頭、無四肢男屍,村民懷疑是失蹤的趙振裳,遂向柘城縣公安機關報案。警方再次將趙作海列為重大嫌疑人,後一直被羈押在看守所。
2002年11月11日,商丘市檢察院提起公訴,指控:1997年10月30日夜,被告人趙作海在與本村婦女杜某某私通時,被也與杜某某有私情的本村村民趙振裳發現,趙振裳持刀將被告人砍傷,被告人逃至家中,持刀躲在自家大門後,等趙振裳追到後,被告人用刀刺向被害人,致趙振裳當場死亡,然後將趙振裳的屍體肢解、隱藏。
2002年12月,商丘市中級人民法院以故意殺人罪判決趙作海死刑,緩期兩年執行,剝奪政治權力終身。2003年2月13日,河南省高級人民法院復核後做出裁定,核准商丘市中級人民法院的上述判決。
判決後,趙作海未上訴。羈押期間,他兩次獲減刑,先被改判為無期徒刑,後又被改判為有期徒刑20年。
商丘市公安局副局長趙啟鍾說,目前公安機關已經對趙振裳的身份確認無疑。2010年5月8日上午,在柘城縣老王集鄉計劃生育服務中心,記者見到了『復活』的趙振裳。
他說,自己和趙作海是前後院的鄰居,關系不錯,兩人曾一塊到陝西延安打工三年。後來,因為趙作海私吞他的1000多元工錢,兩人關系惡化,加上兩人同與杜某某有私情而結怨。1997年10月30日深夜,趙振裳發現趙作海在杜某某家過夜後,回家拿來菜刀,趁趙作海熟睡,對趙作海頭上砍了一刀,然後將凶器扔在村東小廟後的路邊,身揣400元錢和身份證,騎著三輪車,帶著被子,逃離了家鄉。
這些年,趙振裳去過安徽、陝西、湖南等地,但大部分時間在家鄉周邊100公裡的地區活動,其中在僅在太康縣就生活了六七年。13年來,他以撿破爛為生。這些年,他一直沒有回過家,也沒有換二代身份證。
他的一代身份證曾經用過兩次。一次是1999年,他在鄲城縣住旅店時,被鄲城縣南豐鎮派出所查過。另一次是2003年『非典』期間,他作為流動人口,被鄢陵縣馬欄鎮派出所查過。但公安機關都未發現他是一名已經『死亡』的人。
5月4日,按照監獄的會見管理規定,趙作海的叔叔、姐姐來到河南省第一監獄,告訴他趙振裳『復活』的事。聽完以後,趙作海先是沈默了好一段時間,隨後失聲痛哭。
真相大白後,商丘市公安局副局長趙啟鍾說:情況正相反,應該趙振裳去服刑纔對。
5月9日上午8時許,趙作海獄警的帶領下,走進了省法院設立在監獄的庭審現場。當審判長依據程序宣布趙作海無罪釋放以後,面對遲到的公正,趙作海忍不住失聲痛哭。
三個部門為何一錯再錯?
據商丘市警方介紹,之所以一直將趙作海列為殺死趙振裳的重點嫌疑人,是因為他們堅信在基層工作的經驗:農村犯罪一般因果關系很簡單。具體到這一案件,趙振裳的一位堂兄弟曾經殺了趙作海的弟弟,兩個家族有仇;兩人都和同村婦女杜某某相好,是情敵;趙振裳失蹤當天,有人曾看到兩人曾在這名婦女家打斗;包裹無名屍的編織袋片,經趙作海的妻子和兒子辨認,是趙作海家的。
但當地一些公安機關的工作人員也向記者表示,在這起案件中,有些疑點確實沒引起足夠重視:
一是警方確認無頭、無四肢屍體為趙作海所殺後,沒有追查凶器,也沒有確定凶器所能造成的傷痕是否與屍體的傷痕相符。這些,不符合我國法律對殺人罪定性的要求。
二是當時屍體已經高度腐敗,警方先後做了四次DNA都未確定死者身份。所以,警方把屍體確定為趙振裳,有主觀色彩。
三是當時警方根據殘屍,對死者身高進行了確定,為1.70米。但實際上,失蹤的趙振裳身高只有1.65米左右。這些,都沒有納入警方的考慮范圍。
此後,警方兩次將該案移交商丘市檢察機關後,都因『事實不清,證據不足』被退卷,要求『補充偵查』。
趙作海被羈押3年零3個月後,該案被上級政法機關列為重點清理的超期羈押案件,要求迅速結案,或釋放,或判刑。
記者在調查中了解到,由於證據不足,商丘市檢察院在兩次退卷後,拒絕再次接卷。而警方堅持認為趙作海是殺人凶手,不能放人,造成趙作海在看守所長期羈押。在清理超期羈押的案件時,商丘市政法委等多次就該案召集開會,研討案情。檢察院後提出:公安向檢方移卷,要提供DNA的鑒定。但由於DNA鑒定沒有結果,檢察院最後放棄了這一疑點,進行了公訴。
對於這一點,商丘市檢察院檢察長王廣軍說:『我們檢察院最大的錯誤,就是沒有堅持自己的意見。』
再從法院環節來看,從2002年11月11日公訴,到當年12月5日判決,該案的審理在法院僅經過20多天。法院全部采信了公訴人的意見,而公訴人的意見其實就是公安部門的意見。
在法院庭審時,趙作海和他的辯護律師都否認了殺人一事。但法院認為,趙作海曾經在公安環節做了9次殺人的筆錄,所以當庭否認未殺人不可信。這樣,『趙作海』案失去了最後一次糾錯的機會。
如何減少『趙作海』案悲劇上演?
相同版本的案件曾發生在與河南省毗鄰的湖北省。一位名叫佘祥林的農民因『殺害自己的妻子』在獄中服刑11年後,流落他鄉並與他人結婚生子的佘祥林的妻子回到家中。2005年4月1日,被宣布無罪的佘祥林走出監獄。
目前,『趙作海案』的發生,再次引起公眾關注。
河南省高級人民法院在趙振裳『復活』後,啟動了再審程序。高院認為,這是一起明顯的錯案。5月9日上午,河南省高級人民法院召開新聞發布會,宣告趙作海無罪。立即派人趕赴監獄,釋放趙作海。對於這一錯案的責任追究機制和對趙作海的國家賠償程序,已經啟動。
目前,商丘市已召開了由公、檢、法相關人員參加的聯席會議,按照要求,成立了商丘市處置趙作海案件工作組,對依法糾錯、立案調查碎屍案等及時研究;商丘市中級人民法院抓緊依法糾正並主動賠償;商丘市檢察院要組織專門力量,對案件進行評查,重點評查原辦案人員有無違法違紀、失職瀆職行為,根據調查結果,嚴肅追究有關人員責任。
據記者了解,時任柘城縣公安局分管刑偵的副局長朱培軍,現任商丘市公安局行財處處長。案件負責人丁中秋,現任柘城縣公安局黨委副書記、副局長;案件負責人羅明珠,現在商丘市公安局紀委工作。
商丘市檢察院當年出庭支持公訴的兩名檢察官汪繼華和鄭磊,已經於數年前先後離開檢察院,目前擔任律師;商丘市法院當年任該案的審判長張運隨和審判員胡選民,目前都還在商丘市法院刑一庭工作。
河南省高級人民法院院長張立勇表示:這起案件有很多疑點,卻出現了這樣的判決,三家辦案機關都是有責任的,是沒有堅持以事實為依據,以法律為准繩的原則,也沒有堅持疑罪從無的原則。要認真汲取教訓,引以為戒,一定要對法律負責,對人民負責,對人民的生命負責。
| 請您文明上網、理性發言並遵守相關規定,在註冊後發表評論。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