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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北方網消息:讀了《檢察日報》近日一篇題為『財產公示:不妨從「新官」任前開始』的評論文章,聯想到以前看過的類似文章,感到公開申報財產從『新官』開始是不堪一擊的偽命題。
首先,公開申報財產從『新官』開始違背了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原則。『新官』應該公開申報財產,接受大眾的監督,而『老官』可以不公開申報財產,拒絕大眾的監督嗎?此言之下,是『新官』應當廉潔自律、『老官』可以繼續腐敗。『老官』成了不受制度約束的特權階層,這與封建社會『刑不上大夫』沒有本質區別,與現代社會法治理念背道而馳,更沒有公平正義可言。
其次,公開申報財產從『新官』開始是本末倒置。『新官』與『老官』相比,『老官』應當是『新官』的老師,應當是德高望重的前任,應當在廉潔自律上起模范帶頭作用,『老官』對『新官』有傳幫帶的責任。如果在公開申報財產上『老官』卻落後於『新官』,如何讓人服氣。『上梁不正下梁歪』,『老官』不正帶歪『新官』。
再次,公開申報財產從『新官』開始沒有可操作性。何謂『新官』和『老官』,某『長』提昇,提昇前他是老官,提昇後他是新官。某縣長如果兩屆連任,或調任另一個縣當縣長,屬於『新官』還是『老官』?如果某個官員在局長位置上乾到退休,他可以永遠不公開申報財產?這樣的制度設計如何能促進反腐倡廉?
最後,公開申報財產從『新官』開始違背共產黨人的根本宗旨。黨章規定:中國共產黨黨員必須全心全意為人民服務,不惜犧牲個人的一切;黨除了工人階級和最廣大人民群眾的利益,沒有自己特殊的利益;堅持黨和人民的利益高於一切,個人利益服從黨和人民的利益;不允許有任何不參加黨的組織生活、不接受黨內外群眾監督的特殊黨員。黨風問題是關系黨生死存亡的問題,盡快建立行之有效的黨內外民主監督制度勢在必行。官員公開申報財產是當今法治社會所公認能夠有效預防腐敗的先進制度,也是人民群眾期盼早日出臺的制度。凡是官員反腐倡廉、民主監督制度建設好的地方,那裡就民心順、風氣正,社會穩定和諧;而出現群體性事件、引起社會混亂的地方,往往是官僚主義嚴重、民主監督制度缺失。陽光是最好的反腐劑,腐敗害怕陽光。無私無畏,無欲則剛。如果一個共產黨人缺乏公開申報財產和接受人民監督的氣魄和胸懷,他就不是真正的共產黨員,就得不到人民的信賴和擁護。(作者:肖偉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