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天津北方網訊:記者12日從重慶市第一中級人民法院獲悉,經最高人民法院核准,該院今日對重慶7.13茂業百貨殺人案被告人鄒鴻成執行死刑。
2008年10月,鄒鴻成在四川外語學院學習期間與女生楊詩雅相識。在追求楊詩雅的過程中,鄒鴻成對楊與其他異性往來等事情不滿,遂產生報復之念。2009年7月13日下午1時許,鄒鴻成與楊詩雅約定在重慶市江北區觀音橋商業步行街茂業百貨見面。見面後,鄒鴻成提出吃午飯遭到楊拒絕,鄒鴻成遂心生怨恨。鄒鴻成乘楊詩雅不備掏出事先購買的兩把尖刀,對楊詩雅頭部、頸部、手部等處砍、刺數十刀,致楊詩雅當場死亡。
同時,法院還查明鄒鴻成於2008年3月22日在南岸區家中,強行與為其補習功課的家庭女教師付某發生性關系。2009年10月19日,重慶市第一中級人民法院以故意殺人罪、強奸罪對鄒鴻成數罪並罰,判處其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
一審宣判後,鄒鴻成提出上訴,重慶市高級人民法院經審理駁回其上訴並依法報請最高人民法院核准。最高人民法院認為,鄒鴻成的行為構成故意殺人罪及強奸罪,其故意殺人的手段殘忍,情節惡劣,後果嚴重,應依法予以嚴懲;同時一審判決、二審裁定認定的事實清楚,證據確實、充分,定罪准確,量刑適當,審判程序合法,遂依法核准鄒鴻成死刑。
請您文明上網、理性發言並遵守相關規定,在註冊後發表評論。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