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編者按:國務院針對房地產市場出臺的新『國十條』即將於下周一(5月17日)『滿月』。一個月來,中國房地產市場伴隨著政策的出臺,經歷了一番波動,然而其間樓市價格走勢撲朔迷離,媒體報道眾說紛紜,專家學者莫衷一是,平民百姓則一頭霧水。為厘清當前房地產市場相對真實狀況,中新網房產頻道從政府、專家、消費者及開發商等層面切入,為您梳理樓市新政策出臺以來一個月的市場狀況,力爭助您更好認識中國樓市、認識樓市新政。
天津北方網訊:新『國十條』出臺一個月來,伴隨著政策出臺的媒體評論一直不絕於耳。從樓市新政出臺前,密集報道樓市價格飛漲的現象及海外解決百姓居住問題的辦法,到新政出臺後,冷靜觀察政策實施效果求解樓市穩定發展良方,多家中央媒體的聲音主導了國內輿論的基調,在某種程度上起到了推動政策出臺和穩定消費者預期的作用。
新華社『六連評』掀波瀾
從3月28日到4月2日,新華社以每日一評的速度接連播發針對房地產市場的評論文章,力度罕見,一時間掀起國內媒體關注熱潮。
3月28日,新華社播發題為《紅火景象下的樓市之懮》的文章。文章中指出,透支未來的賣地財政,決定了房地產市場難以持續,更意味著依靠這種方式拉動經濟發展難以持久。
3月29日,新華社播發題為《不能讓樓市成為投機者的樂園》的評論。文章中指出,地方政府必須轉變發展思路,不能再沈溺於地產投機所帶來的『人氣』和『財氣』當中。
3月30日,新華社播發題為《堅決清除房價中的『腐敗成本』》的文章。文章指出,房地產業需要公開的不僅是開發成本,而且開發過程涉及的所有審批環節都應該徹底公開。全面擠壓腐敗的空間。
3月31日,新華社播發題為《瘋狂的房價叫板土地招拍掛》的評論。文章稱,從經濟學的角度講,現有的土地招拍掛屬於供給壟斷和需求競爭型。這種供給壟斷與需求競爭並存的模式,必然造成需求方惡性競爭,導致地價不斷暴漲。
4月1日,新華社播發題為《『土地財政』還能維持多久》的文章。文章稱,僅憑所謂『經營城市』的口號,通過『收儲土地』和高價拍賣,轉手就能獲得巨額收益。更何況,房地產開發當年就能見效,對GDP的『貢獻』顯著。如此情況下,又如何寄希望於地方政府主動控制房價?
4月2日,新華社播發題為《稅收杠杆應發揮更大作用》的評論文章。文章寫到,隨著市場經濟體制的逐步健全,行政調控已不能解決所有問題,應該讓符合市場規律、可靈活運用的稅收杠杆發揮更大作用。指出,稅收杠杆不僅是國際上房地產市場調控的重要經驗,而且在我國以往對房地產的調控中發揮了重要作用。在國外很多國家,物業稅的實施有效抑制了炒房,並為地方政府提供了穩定的財政來源;在我國,個人住房轉讓營業稅等稅收政策的調整,已經作為信號在引導市場平穩健康發展方面發揮了積極作用。事實證明,合理利用稅收杠杆的確可以在房地產調控中收到良好效果。
多家中央媒體跟進,全面關注樓市話題
4月3日,央視《新聞聯播》播報《日本年輕人:租房住也幸福》的新聞。新聞中報道稱,最近,一家日本知名網站的調查顯示,九成以上的日本年輕人認為幸福和是否買房沒有關系。相反,很多人認為,租房讓他們的生活更加自由靈活,學習和事業發展的機會更多。
4月4日,央視《新聞聯播》再度播報《面積小價格低紐約小戶型受青睞》的新聞。報道稱,在紐約,你能找到各種各樣的小戶型公寓房,大的四五十平方米,小的不到20平米。這種公寓房所有的生活設施都在同一個空間內,緊湊實用。
4月6日,央視《新聞聯播》播報《美國政府多措施促房價穩定》的新聞。報道稱,在次貸危機發生後,美國政府采取多種措施促進房價穩定。為滿足低收入階層的住房需求,美國一些地方政府規定,每個住宅小區在規劃和建設中,必須將一定比例的住房留作低價房。美國政府通過嚴格貸款程序來遏制房產交易中的投機行為,對居住型和投資型的房產交易,實行不同的貸款利率。
同一天,《人民日報》發表題為《是否取消房地產預售制》的文章。文章中寫到,商品房預售制緩解了開發商的資金壓力,促進了住房的市場供應,成為我國新房銷售的主要方式。但是近年來商品房預售制度飽受詬病,甚至被認為是導致樓市秩序混亂、房價飛漲的『幫凶』。兩會期間,多份提案議案建言改革或取消房地產預售制。是去還是留?關於商品房預售制命運的討論再次展開。
4月7日,《人民日報》再度刊登題為《住房制度改革要不要大幅調整?》的文章。文章中問到,1998年,以國務院發出《關於進一步深化城鎮住房制度改革加快住房建設的通知》為標志,我國開始了以住房商品化、社會化為目標,以停止實物分房、實行住房分配貨幣化為主要手段的城鎮住房制度改革。時至今日,為什麼會出現深化房改、甚至『二次房改』的呼聲呢?
4月9日和10日,中央人民廣播電臺也接連發布兩篇評論,題為《征收房產稅是遏制房價上漲的有力手段》和《住房保有稅能否抑制高房價?》,關注征收房產稅對遏制房價飛速上漲的作用。
樓市新政發布媒體冷靜觀察關注效果
4月19日,《人民日報》發表題為《國務院調控重拳頻出樓市出現拋售降價現象》的文章。文章中寫到,連日來,樓市調控重拳頻出,且目標直指投機型購房。繼將購買二套房首付比例提高到50%後,國務院又發出通知,商品住房價格過高、價格上漲過快、供應緊張的地區,商業銀行可根據風險狀況,暫停發放購買第三套及以上住房貸款;對不能提供1年以上當地納稅證明或社會保險繳納證明的非本地居民暫停發放購買住房貸款。並要求財政部、稅務總局加快研究制定引導個人合理住房消費和調節個人房產收益的稅收政策。
5月10日,新華社題為《『精確打擊』後仍存懸念樓市調控需啃『硬骨頭』》的報道中指出,新的房地產調控政策正在顯現期待中的積極效果,一些城市房地產市場降溫明顯:成交下降、銀行放貸緊縮、土地市場『涼意陣陣』。業內人士分析,政策的『執行度』、銀行態度、供求關系等深層次因素將決定市場的進一步走向,樓市調控將面臨『啃硬骨頭』的任務。因為過快的上漲和持續的低迷都不是良性的市場,房地產調控必須在擠出市場泡沫的同時,確保現實市場穩定。
5月12日,新華社再讀發表題為《房價『堅冰』能否『解凍』》的文章,稱『盡管一些城市房價猛漲勢頭有所趨緩,但人們也發現,不少地方調控政策仍『按兵不動』,房地產商降價僅屬『少數行為』,銀行放貸『暗門』五花八門,種種跡象均表明房地產市場仍處深度博弈狀態,房價『堅冰』能否解凍,中國樓市能否回歸『平穩健康』,仍然撲朔迷離。』
同一日,《人民日報》發表《樓市新政出臺半月成交量驟降"拐點"如期而至?》的文章稱,短短兩周時間,從中央到地方的一系列調控政策密集出臺。頻率之高、力度之大、針對性之強前所未見。樓市新政立刻造成市場震動,一線城市成交量明顯縮水,居高不下的房價開始出現松動跡象。
5月13日,《人民日報》再度載文《打破房價『屢調屢漲』怪圈關鍵在執行》。文章強調,為了遏制房價過快上漲的勢頭,今年1月和4月,國家連續出臺樓市調控政策,針對性之強、力度之大,可謂前所未有。重拳頻頻出擊,效果立竿見影。從北京、上海等大城市房地產市場的反饋看,自4月中旬以來,無論是新房還是二手房市場都出現了成交量大幅下降的情況,不少城市成交量比3月份同期下降超過60%以上。在成交量驟跌的帶動下,房價出現了穩定的跡象。
4月17日出臺的樓市調控新政『新國十條』即將『滿月』。一個月來,從中央政府及各部委出臺指導精神,到各地方政府紛紛出臺實施細則,調控政策似乎一個比一個嚴格。中新網房產頻道從政策角度出發,為您盤點梳理了近一個月中央及地方出臺的房地產市場調控政策。
中央調控樓市政策逐步推開
2010年4月14日,國務院常務會議要求,對貸款購買第二套住房的家庭,貸款首付款不得低於50%,貸款利率不得低於基准利率的1.1倍。
4月15日,國土資源部召開新聞發布會,對2010年住房用地供地計劃有關情況進行通報。國土資源部土地利用管理司司長廖永林在會上稱,二、三季度進行統一檢查,督促保障性住房用地計劃到位。
4月17日,國務院發出了《關於堅決遏制部分城市房價過快上漲的通知》。通知要求遏制房價過快上漲,實行更為嚴格的差別化住房信貸政策。通知中提出十條舉措,被業內稱為房地產『新國十條』。
『新國十條』中規定:實行更為嚴格的差別化住房信貸政策。對購買首套自住房且套型建築面積在90平方米以上的家庭(包括借款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下同),貸款首付款比例不得低於30%;對貸款購買第二套住房的家庭,貸款首付款比例不得低於50%,貸款利率不得低於基准利率的1.1倍;對貸款購買第三套及以上住房的,貸款首付款比例和貸款利率應大幅度提高,具體由商業銀行根據風險管理原則自主確定。人民銀行、銀監會要指導和監督商業銀行嚴格住房消費貸款管理。住房城鄉建設部要會同人民銀行、銀監會抓緊制定第二套住房的認定標准。
此外,『新國十條』還要嚴格限制各種名目的炒房和投機性購房。商品住房價格過高、上漲過快、供應緊張的地區,商業銀行可根據風險狀況,暫停發放購買第三套及以上住房貸款;對不能提供1年以上當地納稅證明或社會保險繳納證明的非本地居民暫停發放購買住房貸款。地方人民政府可根據實際情況,采取臨時性措施,在一定時期內限定購房套數。
4月20日,中國銀監會召集各大銀行主要負責人舉行2010年第二次經濟金融形勢分析通報會,劉明康在會上要求做好地方政府融資平臺貸款風險管控,強調加強土地儲備貸款管理,嚴控房地產開發貸款風險,嚴格限制各種名目的炒房和投機性購房。
同一日,住房和城鄉建設部公開發布通知表示,要加大查處力度,強化房地產市場監管。重在打擊開發商捂盤惜售行為和房地產中介機構的炒賣房號等。並將嚴肅查處開發商人為制造房源緊張的行為。
4月28日,住建部還發布了《關於加強經濟適用住房管理有關問題的通知》,《通知》要求相關部門:嚴格建設管理,規范准入審核,強化使用監督,加強交易管理,完善監督機制。
5月5日,為加強廉租住房管理,確保廉租住房公平配租和有效使用,住建部、民政部、財政部又聯合下發了關於加強廉租住房管理有關問題的通知。
通知要求,市、縣住房保障部門要通過定期入戶調查等方式,及時了解保障對象家庭成員變動情況及廉租住房使用情況。住房保障部門可以通過政府購買服務的方式,委托廉租住房物業服務企業承擔廉租住房使用情況的檢查等工作。對騙取廉租住房保障、惡意欠租、無正當理由長期閑置,違規轉租、出借、調換和轉讓廉租住房等行為,市、縣住房保障部門要按照有關規定或合同約定責令限期退回;逾期未退回的,可以按照合同約定,采取調整租金等方式處理,直至收回廉租住房,並取消該家庭再次申請廉租住房保障的資格。
地方相繼出臺實施細則,部分更嚴格
2009年12月29日,上海市政府辦公廳轉發了市住房保障房屋管理局等五部門《關於上海貫徹國務院常務會議精神進一步促進房地產市場健康發展的實施意見》,從稅收信貸政策調整、加大普通商品住房供應、加快推進住房保障、加強市場監管四方面采取措施,遏制地價、房價過快上漲。《實施意見》在稅收、信貸政策上體現抑制投資投機性購房,繼續支持首次和改善型購房。
2010年2月21日,廣東省人民政府辦公廳轉發了《國務院辦公廳關於促進房地產市場平穩健康發展的通知》,提出四點意見。業內稱之為『粵四條』。
2010年2月23日,北京市政府下發《關於貫徹國辦發〔2010〕4號文件精神促進本市房地產市場平穩健康發展的實施意見》(京版十一條),內容根據『國十一條』從11個方面開門見山地指出:要進一步加強和改善房地產市場調控,支持居民自住和改善型住房消費,遏制房價過快上漲的勢頭,促進房地產市場平穩健康發展。
2010年4月16日,天津國土房管部門發布了監管地產市場的六項措施,業內稱之為『津六條』。『津六條』規范商品房銷售管理,要求房地產開發企業申請辦理銷售許可證後,十日內可售房源在天津市國土資源和房屋管理局房地產綜合信息網上一次性全部公開。嚴禁以房屋預定為由變相捂盤惜售,嚴禁在商品房項目取得銷售許可證之前,以會員卡、優惠卡、選房卡、誠意金等形式變相收取房價款或預定金。無證售房行為一經發現,將依照相關的法規進行處罰,並記入信用檔案。。
2010年4月23日,第一個出臺地方版的調控細則——青島『十四條』。在稅收方面,青島要求對房地產企業開發的一般商品房的計稅毛利率由現行的15%調至20%;對房地產企業開發的非普通住宅(含別墅)和非住宅的土地增值稅預征率由現行的1%調至2%。
2010年4月26日『海南十一條』樓市新政出臺。實行商品住房買賣合同網上簽約制,使房產統計數據更加真實,更為開發商捂盤增加難度。確保10%的土地出讓金向保障性住房建設項目傾斜。實行商品住房買賣合同網上簽約、備案及合同注銷備案制度,要求開發企業在訂立商品住房買賣合同後,10天後內辦理備案手續和預告登記,信息的透明能夠有效的防止部分投資客憑空頭支票倒買倒賣炒房。
2010年4月30日,北京市政府迅速制定並發布《北京市人民政府貫徹落實國務院關於堅決遏制部分城市房價過快上漲文件的通知》,再推十二條措施,落實國務院堅決遏制房價過快上漲通知精神。相比『國十條』,北京版的樓市新政在內容上有更細化的明確。
2010年5月5日,西安市政府出臺《進一步促進房地產市場平穩健康發展的若乾意見》,從加快保障性住房建設、增加普通商品住房供給、加強房地產市場監管、擴大二手房交易等四個方面提出16條具體措施,進一步促進我市房地產市場平穩健康發展,滿足居民住房需求。此《意見》將從6月1日起施行。
2010年5月6日,深圳市出臺了《關於印發深圳市貫徹落實國務院文件精神堅決遏制房價過快上漲的意見的通知》。《通知》中提出,對不能提供1年以上本市納稅證明或社會保險繳納證明的非本地居民暫停發放購買住房貸款。
重點城市尚未出臺的樓市新政細則猜想
廣州:重點解決『夾心層』群體
2010年4月26日,《廣州市貫徹落實國務院<關於堅決遏制部分城市房價過快上漲的通知(國發〔2010〕10號)努力實現住有所居的意見》(簡稱『國十條』廣州細則)已經在廣州市政府常務會議討論並原則通過,預計近期可能出臺。國十條』廣州細則內容包括進一步加強和改進住房保障,重點在解決『夾心層』群體住房困難上取得突破,促進住房一、二、三級市場的均衡發展;嚴格規范市場秩序,嚴查囤地、囤房、哄抬房價、規避政策等違法違規行為,確保調控取得實效;全力抓好保障性住房建設任務的落實。
上海:樓市調控細則或月底前推出傳出臺限購細則
業內人士預計,上海樓市調控細則有望月底前推出,有關方面正在就細則內容的擬定作最後的評估和磋商。有專家預估,上海版細則不會像北京那樣嚴厲。12日有媒體報道,上海將征收房產保有稅,需按年支付相當於房產評估價值8%。的房產稅。銀行界人士對此表示,房產保有稅目前征收還比較困難,但政府不會只有一個政策,可能會根據市場情況頒布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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