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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簡要內容:我喜歡看她趴在我膝蓋上如癡如醉望著我的樣子:柔發垂肩,嬌小玲瓏,明淨的眼中,沒有一絲雜質,像一汪清澈的湖水。如果我們能這樣相濡以沫地過下去該多麼幸福,但薇又一次跟我開了一個大大的玩笑,她再一次無情地背叛了我。 |
2002年,我們從南京回到了孝感,我在外幫人打打散工,收入還行。薇找到了一份推銷酒的工作。每天不管多晚下班,她都會回家。日子過得平平靜靜。
2003年,她又找到一份酒店的工作,因為有前車之鑒,我堅決不讓她去,但爭執到最後,還是我讓步了。
如果不是那個男孩找去我家,我可能永遠也不會知道薇又一次背叛了我。那個男孩叫振華(化名),比薇小3歲,也在那家酒店當服務員。
今年6月25日,鄰居跟我說一個小伙子來我家把薇找出去了,我馬上騎著車追了出去。大概追了一公裡,我看見一個很年輕的小伙子正拉著薇的手,他就是振華。
我丟下車衝過去,拉過薇,告訴那個小伙子我是薇的丈夫,他遲疑了半天,愣愣地問:『你不是她哥哥嗎?』原來,薇向別人提起我時,總說我是她的哥哥。
第二天,薇又跟我提出離婚,我知道,這次是因為振華。我找到振華,冷靜地對他說:『我們的女兒都已經8歲了,現在我老婆要跟我離婚,都是你引起的。』
他很委屈地說:『我也是受害者,如果我知道她已經結了婚,我是不會跟她在一起的。』
在我的要求下,振華帶我去看了他們同居的地方,在那裡我看到了薇所有的日常生活用品。我一陣眩暈,跌跌撞撞地回到了家。家中空空的,不見薇的人影。
7月3日,我在薇的姨媽家找到了她和振華,這是我最後一次見到薇。下面是我們的一番談話:
『如果你還想好好地過,我可以再給你一次機會。』
『你覺得我們還可能走到一起嗎?』
『難道我對你還不夠好嗎?我們8年的感情就這樣說沒就沒了嗎?』
『你對我很好,你這個人也很好。但這並不能代表愛情,我們當初結婚也只是因為我年少無知。』
『你這樣做對得起我嗎?』
『只要對得起自己就行了。』
這就是她的態度:『只要對得起自己就行了!』
看來薇已不可能回頭了。我只有勸振華,讓他現實一點,可振華無奈地說:『不是我找她,是她找我啊!』
最讓我傷心的是,薇自己也承認,在她與振華的關系中,一直是她主動。看來,她真的死心塌地愛上這個比她小3歲的同事了,就如她當初死心塌地愛我一樣。
講到最後,笛聲的聲音不停地顫抖,他深深地吸了一口氣,忍住悲傷說:『我不怪薇,只是怕她被人騙。
我想不通,我到底哪裡做得不好呢?我真希望她能回來,我和女兒都等著她!』
臨走之前,他拿出一幅寫給薇的對聯,他說希望薇能夠看懂:『再見溫馨/花滿天,寒氣逼人,心還在/薇含芳露,撥雲見日,霧散尋』。
我看了看,裡面隱含著『薇』兩個字。薇這個化名,原來就是他對她的昵稱。真是個癡情漢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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