黃光裕資料圖
新華網快訊:18日,黃光裕案一審判決,法院認定黃光裕犯非法經營罪、內幕交易罪、單位行賄罪,三罪並罰,決定執行有期徒刑14年,罰金6億元,沒收財產2億元。
今天(18日)上午,備受關注的黃光裕案在北京市第二中級法院進行一審宣判。上午8時左右,記者看到,北京市第二中級法院門口已經開始提高警備,北門與西門的街道已經開始管制。8時20分,警察在法院北門和西門拉起警戒線,開始再次巡視。據悉,北京市公安局的一位相關負責人也親臨現場指揮。高鑫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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