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劉宇掀開衣服,露出切肝後的疤痕。 |
天津北方網訊:全國每年150萬名需要器官移植患者的等待催生了一個本不該有的行業——人體器官買賣;巨大利潤空間造就了一個本不該有的群體——人體器官買賣中介。一段時間以來,『人體器官買賣』這一曾經很少有人知曉的行當,迅速成為眾多媒體關注的熱點話題。震驚之餘,一場關於生命救贖與法律懲處、倫理秩序維護孰輕孰重之爭,也引起了人們的思考。本版從今日起推出系列報道,以期引起社會對人體器官買賣犯罪問題的關注。
5月13日,記者見到了一起人體器官買賣案的被告人劉宇、阿陽(均系化名),一探他們走上這條犯罪之路的內心軌跡。此前北京市海淀區檢察院對包括劉宇、阿陽在內的4名被告人以非法經營罪提起公訴。4月15日,海淀區法院公開開庭審理了此案。據悉,將買賣人體器官案定性為刑事犯罪,這是北京市首例。
『賣肝救父,我從未後悔』
如果不是發生後來的中介行為,如果不是被媒體報道後讓人產生厭惡情緒,劉宇頗具悲情的賣肝救父行為,可能讓人心生憐憫與酸楚。
劉宇賣肝之前在廣州打工,其父也在外面做環衛工人。因體力勞動過多,劉父2008年患腸黏膜破裂。那時天很熱,父親的病很急,必須馬上做手術。而手術所需的幾萬元,難倒了這個農村家庭。其時,劉宇的姐姐已經出嫁,弟弟正在讀大學,劉宇覺得他是家裡的頂梁柱,必須承擔起責任來。於是,他背著家裡人賣了自己的大半個肝髒。
談及當時賣肝的經歷,劉宇說那時滿腦子想的都是怎麼在最短時間內籌集到父親做手術所需要的錢。其父母雖然都是沒什麼文化的農民,卻教給了劉宇姐弟簡單的道理:不能偷也不能搶。
做手術的那一刻,劉宇也曾猶豫過,畢竟要割掉大半個肝髒。但是想到父親正等著錢做手術,他不這麼做又想不出別的辦法。劉宇說當時心一橫,也就不害怕了。
手術持續了很長時間,從早上8點進入手術室,直到晚上11點多纔出來。『這個手術對身體的影響是很大的』,劉宇轉述醫生的話說,『至少要七八個月纔能恢復』。而劉宇說他做完手術後,至少有三四個月『一直都直不起腰來』,身體狀況大不如前。
『可是直到現在我也不後悔。』劉宇把自己賣肝的錢分幾次寄回了家,父親做了手術。他告訴父母錢是借來的,他會慢慢還上。
還有另一個讓他不後悔的理由:醫生告訴他,肝癌病人到了晚期,給他移植肝髒就能救命,否則只有死。『當時接受我肝髒移植的那個病人纔30多歲,我救了他一命。我覺得,能救一條那麼年輕的命,哪怕自己少活十來年,也沒什麼遺憾的。』
『沒想到牽線搭橋是違法的』
劉宇做人體器官買賣中介的時間不足半年。他始終覺得自己被抓有點冤,因為他覺得自己『從沒蒙人、坑人』,相反『是在幫助別人』。
起初,劉宇一點也沒想過他『幫需要器官的患者和需要錢的供體牽線搭橋是違法的』。他說這是因為生活的環境所限,他的法律意識很淡薄。『大概是2009年3月左右,我在北京養身體,接到了接受我肝移植病人的患友打來的電話,問還有沒有像我這樣的人可以提供器官。其在醫院已經住了5個多月,還是等不到肝源,知道了我賣肝的事情後,給我打了好幾個電話。當時我覺得不是在害人,是在幫助別人。』
最讓劉宇覺得冤枉的,是他覺得好多人誤以為他做人體器官買賣中介能賺取好多錢。實際上,並不是像有人想像的那樣,中介可以漫天要價。因為患者提前向醫生打聽好了價格。
『有個患者出了15萬元。但這15萬元並不是都直接給了我,患者先交給醫院6萬元,剩下的9萬元他要等供體那邊安置差不多了纔給我,因為他也怕供體找麻煩。這15萬元其實包含了所有費用,供體的手術、醫療、食宿、手續、報酬等,最後我拿到手的只有1萬元左右。』
劉宇說,因為自己也做過供體,知道做手術後身體上的痛苦,所以做完手術後的供體,只要還在他這裡,他就管他們吃住、車費等所有費用。
劉宇一直認為自己始終都是『憑著良心做人』,沒有蒙人坑人,是問心無愧的。從事人體器官買賣中介時間尚不長,也從未藏著掖著,都是以真實身份示人。他也會跟供體『現身說法』,先給他們看自己的傷疤,講清楚手術後對身體的影響,給他們時間考慮清楚,然後尊重供體出於自願的決定。
被告人阿陽:現在覺得真不值
阿陽比劉宇『入行』時間更短,只幫劉宇招呼了一個月的供體。『養供體』的說法曾經讓他不舒服,他覺得『不是你們聯想的那樣』。
阿陽之前也曾賣過一個腎。2005年從部隊退伍後,阿陽在鄭州經營小生意,結果賠了。禍不單行,其父又出了車禍,肇事司機跑了,家裡極度缺錢。聽朋友說做供體可以換錢,『就把一個腎給賣掉了』。換來了3.5萬元,阿陽把其中2.5萬元寄回家,謊稱是『打工掙的』。剩下的1萬元,阿陽還了債務,又買了一臺電腦。
2009年3月,阿陽認識了劉宇。劉宇得知他也做過供體,就請他幫忙招呼供體。『就是看著他們,隨時准備跟患者配型,也管理他們的食宿。』由於當時尚未找到工作,也沒有經濟來源,阿陽就以打工的形式給劉宇幫忙。
阿陽所『養』的十來個供體,大都是無業人員,也都很年輕。大部分是因為家裡急需用錢,沒辦法了纔來的。但『看著』供體並不是限制他們的人身自由,因為來這裡的供體,一般都是通過網上聊天知道了有這麼個免費提供吃住的地方,等待機會賣器官。很多人因為沒錢,連電話都沒有。
實際上,阿陽坦言自己對『養供體』這個說法並不太認同。因為『感覺不怎麼舒服』,覺得人不能用『養』這個字眼形容。而且他認為,這樣說也『很容易讓人產生不好的聯想,覺得跟豢養動物似的,只等著用時就推出去怎麼樣似的。其實不是你們聯想的那樣,「養供體」應該說是招呼、照應供體,他們還是非常自由的,並不受到控制,賣器官還是要自願纔行的。』
與劉宇至今不後悔賣了肝不同,阿陽『現在覺得真不值』。因為阿陽的體能現在下降了很多,自身免疫力下降得也很嚴重,直到現在都不能站立太久,經常莫名地感冒、拉肚子等,碰到陰天,刀口還會疼痛。『身體乏力』,阿陽說一乾活就『特別明顯』。
而與劉宇相同的是,阿陽以前也從未覺得自己是在犯罪,因為買賣都以『捐獻』的形式操作。『記得當時我做完手術,把腎給患者後,醫院的護士還說「你真偉大」,我自己也挺高興,覺得自己真挺偉大的。』所以後來幫劉宇養供體,阿陽也就沒覺得這是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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