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
| 簡要內容:本報對財政部財政科學研究所所長賈康進行了專訪。賈康說,按照收入法核算國民收入初次分配格局是比較常見的方式。賈康認為,剔除統計的因素,我國勞動報酬佔比仍呈逐年下降趨勢,這一現象應當引起重視。 |
我國GDP在部門間的收入分配格局與其他國家存在多大差距?鑒於國內統計口徑與國際統計口徑之間的差異,財科所的研究比較中,我國的勞動報酬佔比采用國際口徑的收入法統計數據進行了計算。比較對象選擇了7個具有代表性的發達國家澳大利亞、加拿大、法國、德國、日本、英國和美國,以及『金磚四國』的另外3個國家,巴西、印度和俄羅斯。
從國際口徑統計結果看,我國勞動報酬佔比的基本走勢和國內口徑統計相一致,但差距縮小。從1992年到2005年,除了2003年、2004年低於50%外,其他年份勞動報酬佔比均在50%以上。
具體來看,印度、巴西和俄羅斯勞動報酬佔比均在40%或以下,發達國家除澳大利亞接近50%外,其餘國家均在50%以上,最高的為美國,達56.92%。我國的勞動報酬佔比為50.58%,處於中等偏上水平,高於11個國家平均水平3個百分點左右,高於『金磚四國』中的其他三國10—23個百分點,並不存在比發展中大國更低的勞動報酬佔比。
從數據看,中國的勞動收入佔比與發達國家只差幾個百分點,但為什麼居民的實際收入與發達國家居民卻相差一大截?對此,賈康解釋說,勞動收入佔比是指勞動收入佔本國GDP的比重,雖然各國勞動收入在『佔比』上相差不多,但由於GDP的總量相差很大,人口相差很多,所以人均勞動收入上的差距也相當大。
[首頁] [末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