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
| 簡要內容:近日,海南省地稅局原副局長陳謨林因犯受賄罪被海南省第一中級法院判處有期徒刑十五年,並處沒收個人財產80萬元;其妻嚴雪蘭因犯受賄罪被判處有期徒刑十二年,並處沒收個人財產50萬元;他的妻弟嚴建海因犯受賄罪被判處有期徒刑十一年,並處沒收個人財產31萬元。 |
近日,海南省地稅局原副局長陳謨林因犯受賄罪被海南省第一中級法院判處有期徒刑十五年,並處沒收個人財產80萬元;其妻嚴雪蘭因犯受賄罪被判處有期徒刑十二年,並處沒收個人財產50萬元;他的妻弟嚴建海因犯受賄罪被判處有期徒刑十一年,並處沒收個人財產31萬元。
為5000元動貪欲應該說,陳謨林的人生旅途曾是一帆風順的。1994年10月,45歲的他昇任海南省地稅局副局長。1998年9月,他又兼任海口市地稅局局長、黨組書記。
陳謨林兼任海口市地稅局局長沒幾天,在該局振東分局第二稅務所任所長的陳小濤(因犯受賄罪、行賄罪被判處無期徒刑,本報曾報道)被任命為海口市地稅局四分局局長。
陳小濤覺得自己被提拔重用,關鍵是陳謨林關照的結果。1998年中秋節前的一天,陳小濤來到陳謨林的辦公室。盡管陳謨林一再拒絕收錢,但最終還是被陳小濤說動了心。他在半推半就中收下了陳小濤送的5000元錢。
陳謨林思想上的防腐堤壩就此決口。從第一次受賄到2008年9月,陳謨林和他的妻子嚴雪蘭共收受陳小濤賄賂人民幣92萬元、美金3.5萬元。
收『小錢』不解渴陳謨林從收受下屬的幾千元開始,發展到來者不拒。不過,他漸漸地覺得收些小錢不解渴,又將貪婪的黑手伸向單位的辦公樓工程上。
2000年底的一天,廣東省汕頭市某建築總公司海南分公司項目經理陳某得知海口市地稅局建辦公大樓的消息後,找到陳謨林,提出只要能讓他的公司承建這項工程,可以按工程款的3%送給陳謨林好處費。在陳謨林的推薦下,這次會議決定由汕頭某建築總公司海南分公司承建該局辦公樓。
2000年12月25日,雙方正式簽訂了建設辦公樓施工合同。工程動工不久的一天,項目經理陳某就通過海口市地稅局負責基建的雲某將10萬元美金送給了陳謨林的妻子嚴雪蘭。
令陳某意想不到的是,大約過了兩個月,雲某將10萬元美金退還了他,並稱陳謨林和嚴雪蘭都說『現在拿錢不是時候』。
事後陳某方知,就在嚴雪蘭收下10萬元美金不久,陳謨林得到上級紀檢部門對稅務部門的相關問題進行調查的消息。為防意外,他讓嚴雪蘭立即把錢退回,待風平浪靜後再作定奪。
2003年底的一天,海口市地稅局辦公樓工程竣工後,陳某給陳謨林打電話表示想盡快兌現承諾。在陳謨林的授意下,陳某親自將10萬元美金送到了嚴雪蘭的手上。
家人合謀撈大錢失控的權力,不僅成了陳謨林的『搖錢樹』,也成了其妻子、妻弟謀私利發橫財的工具。
說起陳謨林身後的貪婪家庭,也歷經了一個從隱蔽到公開化,由個人收受不義之財到全家合謀撈錢的演變過程。
2004年初,海口市地稅局決定安裝一套稅收征管大集中軟件。該局分管信息化工作的原副局長王忠(另案處理)幾天後帶著海南深海鑫公司負責人孫某結識了陳謨林,並說孫某想承包這項工程。為了討好陳謨林,也為了辦事方便,王忠提議讓嚴建海掛名到深海鑫公司工作。孫某同意了,其實,他只是想利用嚴建海與陳謨林之間的特殊關系而已。
幾天後,海口市地稅局討論通過了深海鑫公司遞交的工程開發方案。事後,嚴建海來到陳謨林家將公司的工程預算交給陳謨林看,當陳謨林看到公司所做預算該項目工程款為1200萬元後,禁不住一陣興奮。為了得到巨額好處費,陳謨林將工程合同款額確定為1618萬元。接著,陳謨林的妻子嚴雪蘭明確要求嚴建海,讓他轉告深海鑫公司負責人孫某,如果想把這個軟件系統工程拿下來,得給500萬元好處費。就這樣,2004年2月26日,海口市地稅局與深海鑫公司正式簽訂了合同。
誰料,合同簽訂後,陳謨林為防止孫某不兌現承諾的好處費,他嚴控撥款進度。隨著工程款一筆一筆地撥付,孫某先後6次交給嚴建海265萬元,嚴建海將這些錢源源不斷地送到陳謨林家裡。到了2004年11月,孫某與王忠發生了矛盾,在嚴建海的建議下,孫某將深海鑫公司無償轉讓給了嚴建海,並由嚴建海接手完成尚未完成的安裝工程。
不久,深海鑫公司又與海口市地稅局簽訂了增加工程量和工程款的合同。從2005年到2007年間,海口市地稅局又撥付工程款700餘萬元,嚴建海從中提取85萬元送給了嚴雪蘭。就這一項工程,陳謨林、嚴雪蘭共受賄350萬元。後嚴雪蘭將其中的30萬元送給了嚴建海。
從1998年到2008年,陳謨林與妻子、妻弟共同受賄8次,單獨收受賄賂15次,共計受賄522萬元人民幣、13.5萬元美金;其妻嚴雪蘭參與收受他人財物數額共計432萬元人民幣、10萬元美金;妻弟嚴建海參與收受他人財物數額共計301萬元人民幣。
『家庭助廉』不可缺2008年11月19日,海口市地稅局原副局長王忠因涉嫌受賄被查。陳謨林聽到這個消息後,想到了讓嚴建海去廣東深圳找孫某,懇求孫某對他們受賄的事保密;想到了與妻子、妻弟訂立攻守同盟,要求嚴建海一人承擔全部受賄責任。他唯獨沒想到去投案自首。
2009年1月23日,嚴雪蘭、嚴建海、陳謨林同時被檢察機關決定逮捕。今年4月2日,海南省第一中級法院對陳謨林、嚴雪蘭、嚴建海受賄案作出了一審判決。
陳謨林案發後,辦案檢察官共同的感受是,此案之所以發生,權力暗箱操作、不透明、缺少監督制約,導致權力墮落是主要原因。
陳謨林腐敗,帶壞了海口市地稅系統乾部隊伍,全系統涉案的工作人員就有20多人。偵辦此案的海口市秀英區檢察院反貪局局長羊建民認為,只有強化對『一把手』權力的制約和監督,纔能保證『一把手』權力的依法規范運行。
據了解,這起以陳謨林為首的家庭合謀腐敗案,在海南尚屬首例。這起案件警示領導乾部:不僅自身要廉潔從政,也要管好自己的家庭成員,不能利用自己的權力為他們謀私利。否則,家庭將不再是幸福生活的港灣,而是葬送幸福生活的旋渦。此案也提醒反腐敗職能部門:構建懲防腐敗體系,『家庭助廉』是不可或缺的一環!(據《檢察日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