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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區內的綠地已被物業挖掘准備修建房屋,眾業主頗有異議。
天津北方網訊 小區物業公司要佔用小區綠地修建低層建築,而樓房一旦修建將直接影響周邊樓房低層居民的采光。小區的幾位業主堅決反對該建築的修建。規劃部門工作人員表示,該建築規劃審批方案必須先征得業主同意。
居民:樓房建好將影響采光昨日上午,記者在天津市濱海新區大港榮華裡看到,小區中心廣場東側草地有一片空地已經被挖開,但現場沒有施工人員。在施工現場北面,隔著約3米寬的馬路,就是周圍樓房的低層住戶。李先生說,他的房子是在2009年11月買的,當時之所以選擇這套房子,就是因為看中了房子的采光條件好,而且窗外還有大片綠地。『開發商說新建樓的一層是車棚,二樓做辦公之用,兩層樓怎麼蓋高度也得要5米,到時肯定影響我們房子的采光。』李先生說道。
物業:有無規劃審批含糊其辭與李先生看法相同,鄰居丁先生也反對施工:『我們曾經找過物業公司,但是他們不表態。後來承包商告訴我們說不久後就會動工,我們對物業公司這種未經業主同意就直接動工的行為很不滿意。』
建設用地是否經過規劃,小區物業公司給業主的回復也前後不一。先是說已經通過規劃審批,但當業主要求查看審批報告時,物業又以無權向業主提供為由拒絕。而當第二次業主進行詢問時,物業公司又表示規劃用地正在上報審批過程中。
規劃局:審批前提要業主同意昨日,記者就此事向大港規劃局進行諮詢。工作人員告訴記者,該小區目前開挖空地的施工規劃方案已經報批,但規劃局表示,審批的前提是該方案要征得業主委員會的同意。在業主與物業公司沒有達成協議之前,承包商將不得施工。
律師:居民意見同樣有法律效力據了解,目前榮華裡小區一直未成立業主委員會,但居民因不滿物業公司私自動工建房的行為,聯名小區70多位居民簽署了一份反對施工的抗議書。昨日,記者就居民意見是否具有法律效力諮詢天朋律師事務所的苑培傑律師,苑律師告訴記者,對尚未成立業主委員會的小區,居民的意見同樣具有法律效力,有權與物業公司進行交涉。
在采訪中,多位小區業主表示,車棚是公共設施,建車棚也是為大家服務,並非不能蓋,但物業不能無視居民的權益而擅自動工修建,居民要爭取與物業公司進行協商的權利。小區空地屬全體業主共有,如果能跟業主共同協商,征得同意後再施工纔是兩全其美的解決辦法。(記者程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