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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低工資標准為何越調越『低』
進入2010年,某某省提高最低工資標准的新聞,不斷見諸報端,讓人感覺『提低』捷報頻傳。但是,本刊記者在采訪中發現,由於缺乏剛性約束,各地最低工資標准調整間隔時間長、調整幅度小,最低工資標准與社會平均工資之間的差距越拉越大,呈現越調越『低』的格局。
按照國家相關要求,最低工資標准應當至少每兩年調整一次;應該相當於社會平均工資的40%?60%。
廣州市總工會提供的資料顯示,廣州市從1993年9月開始實施最低工資標准,17年來,總共調整了8次,平均2年一次。間隔最長的一次是1999年1月至2003年1月,相隔整整四年,標准從450元提高到510,增幅為60元。調整幅度最小的一次是2004年12月,相隔兩年,剔除社會保險繳費等工資結構調整因素後,實際只增加了59元。17年間,最低工資標准增長了2.44倍,而社會平均工資增長了6.48倍。最低工資標准與社會平均工資的比例,從當年的47.8%,一路震蕩下行,2009年降至21.96%。工人的工資與廣州經濟水平的距離越拉越大。
最低工資標准越調越『低』的現象,在全國各地大同小異。國內31個省會市、直轄市,最低工資標准均遠遠未達到國家要求。超過社會平均工資30%的,只有濟南、昆明、天津,分別是34.66%、31.54%和31.18%,其餘均在30%以下。
幾省區參與過最低工資標准制定的工會乾部反映:名義上,最低工資標准由政府、工會、企業三方協商確定。但企業方沒有規范的合法代表,通常就由政府選取『企業家聯合會』之類的民間機構來代表。這些機構,在企業界並沒有足夠的代表性,工會基本上不掌握企業的整體盈利狀況。因此,難以有理有據地提出明確的方案,實際上就是政府出方案。而政府方案的基本依據就是稅務部門提供的企業所得稅增長情況,再參考物價指數等。
廣東省總工會副主席孔祥鴻說,提高工資的阻力在地方政府。一些政府官員觀念未變,還是以犧牲工人利益來換取地方財政、換取發展。
江蘇省張家港市市委書記黃欽說:應該由一個部門測算出當地經濟發展水平和社會生活水平,工資多少纔能滿足一個人『有尊嚴』地生活,以此為依據制定出地區的最低工資標准。『目前的張家港,我認為月薪至少應該達到3000元,900多元工資真的難以維持一家人的正常生活。政府不能對這種狀況視若無睹。』
江蘇省昆山市副市長朱興農說:國家應該對最低工資標准進行立法,全國統籌協調,大幅度提高最低工資標准。如果放權,各地區就會『比低』,誰率先提高誰是傻瓜。
參與過最低工資標准制定的工會乾部反映:政府、工會、企業三方代表開一個閉門會議,事關千萬勞動者根本利益的大事,就定下來了,還不如有線電視收費、自來水價格聽證會來得公開透明、論證充分、公眾參與度高。
江蘇省總工會保障工作部部長張海濤說:現在資本的稀缺程度已經大大下降了,許多地方把『招商引資』改稱『招商選資』。地方政府會對引進項目在環境、規模、產業、行業等方面設門檻。今後,也應該從就業、工資收入上設門檻。壓低工人工資的血汗工廠,跟犧牲環境的污染企業一樣,應該被擋在城市招商門外。 『企業送出一只雞,工人只收到一條雞腿』
采訪中,企業普遍反映,現在搭載在工資上的負擔太多太重,種種以工資為基數按一定比例征收的項目,造成『企業送出一只雞,工人只收到一條雞腿』的現象。而且,這些繳費,都是『人頭費』,勞動密集型企業負擔尤其沈重。老板抱怨『加不起工資』,客觀上擠佔了企業為員工加薪的空間。
蘇海南說,現在,全國工資搭載率大概60%,部分城市達到65%。即企業每支付100元工資,工人實際到手現金只有40元,其餘60元被征繳進各項基金。有企業反映,搭載在工資上計提的項目,有20多項。
比如,在杭州市,僅搭載的『五險一金』就有——養老保險:單位15%,職工個人8%;工傷保險:0.4%;生育保險:0.6%;失業保險:單位2%,職工個人1%;醫療保險:單位11.5%,職工個人2%;住房公積金:單位和職工個人各12%。合計64.5%。
江蘇省經濟貿易與信息化委員會企業處處長丁群說:政府從來沒有向公眾說明財政資金承擔了多少社會保障資金。『我們感覺,過去是單個企業給職工保障,現在是全市企業聯保而已。又如住房公積金,企業一線職工根本買不起房子,讓他們交住房公積金實際上是"劫貧濟富"。這筆錢,通過公積金貸款,落入中高收入群體的口袋。地方政府的廉租房建設,也是用住房公積金來滾動。』
江蘇雨潤食品產業集團黨委書記許萍說,財政向社保基金注資應該有規劃,逐步降低企業的繳費比例。政府關注民生,應該在這一塊有更多的作為。
還有企業建議:應該像個人所得稅那樣,對『五險一金』設立起征點,低於某一薪酬水平的職工,減免繳費,讓利於職工。收入分配制度改革『窗口期』
『收入分配問題,早一些時間解決可能沒有實力,太晚時間解決可能錯失很多機會,導致問題積重難返,現在解決這個問題正是時候』
進入本世紀以來,黨的十六大、十七大報告都對調整收入分配格局作出闡述,近年來『調高、擴中、提抵』目標日漸清晰,成為新時期指導收入分配改革的思想基礎。
從一定程度上說,收入增長與財富分配的過程往往就是利益博弈的過程,參與的主體越多,越容易達到一個動態平衡。當前,我國參與收入分配的各主體的作用通道還不暢達,政府、企業、社會面臨著各自領域內的分配不公問題,同時三者之間的分配關系也十分糾結,亟待從源頭上厘清。
另外,整合社會新共識也更顯急迫,社會財富在國家層面怎麼合理支配,需要盡快在認識上找到最大公約數;各群體利益如何得到合理保障,也需要盡快在認識上找到最大公約數,並要有行動。
『解決這個問題正是時候』
深化收入分配制度改革,事關我國戰略目標實現。當前我國正處在『本世紀頭二十年戰略機遇期』以及全面小康建設的關鍵時期,改革開放三十多年來,尤其是本世紀頭10年來,先富群體快速擴大,社會各群體收入有了較大幅度增長,為先富幫後富、走共同富裕道路奠定了一定的基礎,同時,我國也出現了收入差距急劇擴大、社會不公平感明顯增強的問題。
中央黨校教授周天勇說:『我們黨在兩個重大的時間節點上明確了帶領全國人民要實現的目標,一個是到年建黨100周年時實現全面小康,一個是到新中國成立100周年時達到中等發達國家水平,這兩個目標鼓舞人心,需要妥善解決包括分配失衡等一系列重大問題來實現。目前我國正處在總體從中等收入國家向中等發達國家轉型的重要階段,特別是未來10年是全面小康建設的攻堅10年,也是邁向共同富裕的關鍵時期。這個階段必須要處理好收入分配不公、腐敗等社會反映強烈的問題。』
接受《瞭望》新聞周刊采訪的多位專家認為,解決收入分配問題要從社會主義初級階段的基本國情出發,把社會各界對改革收入分配制度的訴求,整合到認同『以公有制為主體、多種所有制經濟共同發展的基本經濟制度』和『以按勞分配為主體、多種分配方式並存的分配制度』上來。
國家發改委社會發展研究所所長楊宜勇說:『當前由於收入分配失衡導致的社會情緒積累,容易讓人民群眾對我們的基本經濟制度產生不信任感,甚至出現了"公有制不能實現共同富裕""勞動不再光榮"等認識偏差,國家層面的收入分配制度改革必須從戰略高度整合社會認識分歧。』
『收入分配問題,早一些時間解決可能沒有實力,太晚時間解決可能錯失很多機會,導致問題積重難返,現在解決這個問題正是時候。』楊宜勇說,當前深化收入分配制度改革要綜合運用三個條件:一是3.5萬多億元的中央財政收入能夠解決大量的民生問題,有了共享的財富基礎;二是解決收入差距過大、分配不公的強烈意願和社會共識,可轉化為推動改革的勢能;三是國際正反兩方面的經驗教訓為我所用,即別人『吃一塹』、我國『長多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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