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跨護欄,是影響城市交通安全的頑疾。為了避免跨越,前不久,本市在部分路段試行將機行車道與人行道之間加裝了高達1.2米的新式M式護欄,盡管如此,仍然沒有阻擋住『跨欄族』的腳步。昨天下午,記者在福安大街實地觀察,半小時內,跨護欄者居然多達95人,安全狀況堪懮。《天津市城市管理規定》實施近兩個月,『跨欄』現象仍沒得到有效制止。記者發現,除了加高護欄這一『硬件措施』,交警和協管員對於『跨欄』現象幾乎不聞不問,《天津市城市管理規定》中對於跨護欄處50元罰款這一規定的執行,就更無從談起。
現場一:福安大街
半小時95人『跨欄』
昨日午後,福安大街上百貨大樓公交車站附近,天橋下不少行人『疾』跨護欄,緊挨著道路兩邊的護欄1.2米高,比機動車道間的護欄高出很多。不過行人並不買賬,從14:13到14:43,有95位行人通過跨越護欄的方式到達馬路對面。其中有身體健壯的男青年,也有年過半百的老人。
現場二:天環客運站
公交站前有『缺口』
天環客運站附近,紅旗路兩側增設了一兩百米長的加高護欄,經過傳染病醫院公交站,這裡是行人跨越護欄的高發區。許多市民下了公交車後需要到對面車站換乘,於是橫穿馬路跨越機動車道之間的護欄。加高的護欄位於便道和非機動車道之間,但公交車站前有『缺口』,候車人仍多站在非機動車道上候車,然後抄近道跨護欄。
現場三:佟樓附近
行人規矩上天橋
兒童醫院門口的過街天橋,連接著馬路兩側的人行道,下了天橋就是公交站和人行便道,1.2米高的護欄緊緊貼在便道邊。從天橋走下來的一位中年女士說:『護欄加高還是有用的,與其繞遠走出高護欄區域再去跨護欄,不如走天橋更方便安全。』加高護欄就像向導,讓那些心存僥幸跨越護欄的市民自覺走上了天橋。
考問執法
協管員:
我們沒接到通知管『跨欄』
『隊裡有50多位警察,但只有十幾名警察在街上執勤,要管的事情有很多,像跨護欄這種事根本管不過來。』福安大街附近一位協管員對記者說,跨護欄現象天天有,因此交通事故屢見不鮮,但沒人管得了,也沒法管。『遇上騎自行車的,我們還可以讓他下來,拿著小旗執會兒勤,跨護欄的怎麼管?人家不聽你的,趕上橫的,還張口罵街。我們沒執法權,不好辦。跨護欄這件事,即使警察也沒見管過。』對於《天津市城市管理規定》中對於跨護欄罰款一項,這位協管員稱,到目前為止,『我們沒有接到關於這方面的通知,管不了。』
交警:
爭這50元罰款路面就堵了
交警東風裡大隊一位交警表示,《天津市城市管理規定》確實要求對行人跨護欄行為處50元罰金。『但是這在實際執法中卻很難做到,很多違法跨欄的市民並不理解,也不予配合。』為此,在執法過程中,經常會有市民在發生違法跨欄行為被交警抓現行後,不願意繳納50元的經濟處罰,甚至一些市民和執勤交警發生爭執。有時,因為這些市民的不配合,交警精力會被牽扯,造成路面發生擁堵。這位交警表示,希望市民能夠更自覺地遵守城市管理規定,配合交警執法。
新聞鏈接
新型M式護欄
人車隔離護欄高度為1.2米,全部采用鋼材質結構,是一種新型M式護欄。這種新型護欄不僅高,而且間距密集,顏色醒目,可以對車輛起到警示作用,增加了交通安全系數。
『我們率先在福安大街、紅旗路天環客運站附近、微山路與珠江道交口處、志成道快速路南口路交口處、佟樓路口處設置了這樣的護欄。』交管局設施處副處長王亮表示,這5處均是市民違法跨護欄較為多發的路段,用高護欄進行約束較為有效,同時既起到增強物理隔離交通流的作用;第二,設置這種人車隔離護欄的地方周邊必須配備必要的人行天橋,或者路面畫有常規的人行橫道線,在有效約束『跨欄者』的同時,將市民有效地引導到人行天橋處行走,以減少不必要交通事故的發生。第三,即出於整體市容是否美觀的考慮,在有效規范交通秩序、確保行車、行人安全的基礎上,也要體現天津這個大都市的整體美觀。『我們這次加裝的人車隔離護欄並非是所有地區都成片整體加裝的,而是分片加裝,比如佟樓路口處,我們只將其加裝在了兩個人行天橋附近,其他路段因為不具備條件並沒有加裝這種人車護欄。再比如中山路附近,因為兩側市容比較美觀,如果完全在附近設置1.2米的人車護欄的話,駕駛人左側的空間感幾乎就沒有了,所以我們當時就放棄了在中山路附近設置這種人車隔離護欄的設想。』王亮表示,這種新型護欄他們正在做進一步推廣,年內,天津市將在市中心繁華位置50個路口推廣設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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