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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北方網訊:由天津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和市家庭服務業協會共同制定的《天津市家庭服務合同》標准文本將於6月1日在全市統一推廣使用。
目前,本市家庭服務行業使用的合同是由家庭服務企業自行擬定、解釋的,不少條款具有傾向性。由於家庭服務行業沒有一個標准合同約束家庭服務行為,導致各種糾紛頻發。標准合同的推廣和使用,將結束此前業內沒有標准合同的混亂現狀,起到規范家庭服務市場,保障消費者、服務企業和服務員權益的作用。
《家庭服務合同》分(中介)和(員工)兩種合同文本,供家庭服務企業選擇使用。家庭服務合同標准文本明確了家庭服務消費者、家庭服務員和家庭服務企業三方的權利和義務,其中包括服務員的從業條件、工作內容、遵循的守則、自身權益保障以及消費者和企業所提供的工作條件、服務員的管理、權益保障和所應當承擔的責任等。
市工商局要求全市家庭服務企業從6月1日起統一使用規范的合同,也提醒廣大消費者主動要求家庭服務企業簽訂規范的合同,獲得公平的服務保障。(通訊員袁弘信 王毅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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