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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北方網訊:兩則新聞,讀後不禁叫人浮想聯翩。一是,針對今年以來,我國大蒜、蔬菜、綠豆等農副產品價格大幅上漲現象,發改委價格司副司長周望軍25日表示,近期將會同有關部門,組織開展嚴厲打擊炒作農產品行為的專項行動,不給投機和炒作行為留下可乘之機(《新京報》5月26日)。二是,首開常青藤的開發公司—北京首開天成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被兩位律師舉報,理由是該樓盤從2009年11月到2010年4月,首開常青藤項目均價從14690元/平方米暴漲到36000元/平方米,涉嫌違法牟取暴利(《北京日報》5月26日)。
一個是農產品,一個是商品房,二者雖不同類,但作為商品在近階段市場表征上有著許多共性。自去年底以來,農產品價格節節攀昇,尤其是大蒜、辣椒等蔬菜已露炒作端倪,價格成倍上漲。相較牽動公眾神經的農產品,商品房價格飆漲算不得什麼新聞,盡管高層頻頻祭出『鐵拳』,房價卻依然似一頭脫韁野馬。
應該說,無論是農產品還是商品房,政府均給予了高度關注,只是在具體乾預層面有著天壤之別。農產品價格異動並非現今這樣的孤例,前幾年,豬肉、甚至一些地方小吃價格上漲,就見一些地方政府依據《價格法》,嚴厲打擊串通、操縱、哄抬物價行為。若拋開效果僅就《價格法》宗旨來看,這樣的行政之舉並無任何不妥嫌疑。
相比對農產品價格異動的『零容忍』,盡管近年來從上至下對商品房價格控抑舉措不斷,但總體上看仍舊著眼於市場調節,比如限制供地、限制開發時限、提高首付比例、提高房貸利率、限制購買對象等,倒從未曾聽聞有地方依據《價格法》,對哄抬房價的房地產商予以定向嚴厲打擊。僅從法律層面看,如果房價飆昇不受約束,不能招致碰壁的嗜利之心又豈能自覺地轉意。
不能說農產品市場穩定不重要,只是在農產品與商品房此二者中,商品房與地方政府利益關聯更為緊密,地方政府對『土地財政』的過度依賴已有『惡性循環』之勢。即便拋開房地產行業那些難以大白天下的利益糾葛,房地產作為國民經濟的支柱產業地位巋然不動,其對經濟、財政的貢獻率亦居高不下。如2009年,杭州和上海兩個城市的土地出讓金已超千億,約有40%到60%的地方財政收入來自於房地產業。經濟發達的大城市尚且如此,那些工業基礎差、經濟底子薄的中小城市可想而知。
《價格法》為何遭遇農產品與商品房的『兩重天』,值得認真思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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