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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北方網訊:今年65歲的王森,從2002年由河東區人民法院退休後就成爲街道義務普法員。昨天,記者來到冠雲西里社區法律服務站時,王森正在義務爲居民進行法律援助服務。
2009年,冠雲東里社區有一位居民找到王森,稱她的丈夫離家出走7年音信全無,近日回家後不務正業,惡吃惡打,經常因生活瑣事與她爭吵。她因爲沒有工作,還帶着上小學三年級的孩子和雙目失明的母親,生活十分艱難,不知如何是好。王森在詳細瞭解她家的情況後,立即向她提供法律援助。最後在王森的幫助下,她與丈夫達成離婚協議。爲答謝王森,她拿出100元錢扔在王森的桌上就走了。王森告訴記者:“我知道她家三口人全靠兄弟、姐妹每月給老母親的生活費過日子,這100元是她家十來天的生活費,咱可不能收,於是我就把錢送回她家。當時,她雙目失明的老母親緊緊握着我的手,熱淚盈眶。”
一對住在遠翠西里社區生活困難的夫婦,丈夫劉某借錢開了一個桶裝水站,有了些積蓄。沒想到劉某卻開始揮霍這些錢,經常在外面吃喝,甚至天天蹲在牌攤玩牌。他妻子勸說他時,他則張口就罵、舉手就打。最後,劉某的妻子跑到區人民法院交了訴狀,要求法院判她與丈夫劉某離婚。隨後,當她找到王森做法律諮詢時,王森和居委會幹部經過商量後,立即找到了劉某,經過近一週耐心細緻地做思想工作,最終劉某認識到自己的錯誤,向妻子做保證並“約法三章”,要與妻子好好過日子。此後,劉某的妻子諒解了丈夫,到法院撤訴,夫妻二人重歸於好。
去年,家住遠翠西里社區的朱老太託人找到王森,由於她“出身”不好,“文革”時幾個兒女當衆批鬥她,並與她脫離了關係,只有三女兒一直照料她。92歲的朱老太對那些兒女寒心,就想把僅有的財產和房屋立遺囑贈與三女兒。今年3月,王森在得知朱老太因病住進武警醫院後,與兩位社區居委會主任一起來到醫院,專程義務爲老人進行錄像、做筆錄,朱老太在遺囑上簽字後,拉着王律師的手說:“‘王律師’您讓我今生最大的願望實現了,我死也能瞑目了。”不久,朱老太便含笑離開人世。
住在鳳岐里社區的一位老太太再婚後,由於她不想將自己的房子讓後老伴的子女繼承,想找律師諮詢,但由於行動不便,始終未能解決問題。王森得知此事,主動上門服務,細緻解答老太太提出的問題,告訴老太太與他們沒有形成撫養和被撫養的關係根本沒有繼承權,並讓老太太放心。隨後,受老太太的委託,王森還義務幫她代筆,爲其立下遺囑,解了老人的心結。
據瞭解,從2002年到現在,王森爲東新街居民免費提供法律諮詢,接待1000餘人次,解決法律難題100餘個,代寫各類法律文書幾十件。王森向記者坦言:“我的能力其實非常有限,不過在我的幫助下,能多讓一名原來不懂法的居民有最基本的法律意識,當他們遇到法律問題時不再去走冤枉路,我的目的就達到了。另外,宣傳國家的法律法規,讓普通老百姓都能瞭解基本的法律知識,用法律來保護自己,維護自己的權益,從源頭預防和減少鄰里間的糾紛,及時化解社區內不和諧因素,這正是我一個退休的法律工作者義不容辭的責任。”圖爲王森正在義務爲居民進行法律援助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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