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北方網訊:日前,天津市財政局、市國家稅務局、市地方稅務局、市委宣傳部聯合認定了本市首批轉制文化企業,天津廣播電視網絡有限公司、天津北方網股份有限公司、天津電視藝術發展有限公司等39家轉制文化企業,按照《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於文化體制改革中經營性文化事業單位轉製爲企業的若干稅收政策問題的通知》規定,享受相應稅收優惠政策。
文化事業單位轉製爲企業將享受以下四項稅收優惠政策。1、經營性文化事業單位轉製爲企業,自轉制註冊之日起免徵企業所得稅;2、由財政部門撥付事業經費的文化單位轉製爲企業,自轉制註冊之日起對其自用房產免徵房產稅;3、黨報、黨刊將其發行、印刷業務及相應的經營性資產剝離組建的文化企業,自注冊之日起所取得的黨報、黨刊發行收入和印刷收入免徵增值稅;4、對經營性文化事業單位轉制中資產評估增值涉及的企業所得稅,以及資產劃轉或轉讓涉及的增值稅、營業稅、城建稅等給予適當的優惠。此外,根據財政部下發的關於支持文化企業發展若干稅收政策問題的通知規定,廣播電影電視行政主管部門按照各自職能權限批准從事電影製片、發行、放映的電影集團公司(含成員企業)、電影製片廠及其他電影企業取得的銷售電影拷貝收入、轉讓電影版權收入、電影發行收入以及在農村取得的電影放映收入免徵增值稅和營業稅。出口圖書、報紙、期刊、音像製品、電子出版物、電影和電視完成片按規定享受增值稅出口退稅政策。文化企業在境外演出從境外取得的收入免徵營業稅。
本市首批認定的39家轉制文化企業是:天津廣播電視網絡有限公司、天津北方網股份有限公司、天津電視藝術發展有限公司、天津市天視陽光影視傳媒有限公司、天津時代天創傳媒發展有限公司、天津影視傳媒發展有限公司、天津交廣廣播傳媒有限責任公司、天津北方調頻新傳媒有限公司、天津廣電默博豐科技有限公司、天津易諾思廣告有限公司、天津北方移動傳媒有限公司、天津津源影視有限責任公司、天津濱海國際影業有限公司、天津市電影公司、天津大學出版社有限責任公司、天津人民出版社有限公司、百花文藝出版社(天津)有限公司、天津科學技術出版社有限公司、新蕾出版社(天津)有限公司、天津教育出版社有限公司、天津人民美術出版社有限公司、天津古籍出版社有限公司、天津北洋音像出版社有限公司、天津科技翻譯出版有限公司、天津市塘沽區新華書店有限公司、天津市漢沽區新華書店有限公司、天津市大港區新華書店有限公司、天津市東麗區新華書店有限公司、天津市西青區新華書店有限公司、天津市津南區新華書店有限公司、天津市北辰區新華書店有限公司、天津市武清區新華書店有限公司、天津市寶坻區新華書店有限公司、天津市薊縣新華書店有限公司、天津市寧河縣新華書店有限公司、天津市靜海縣新華書店有限公司、天津社會科學院出版社有限公司、天津友好演藝發展有限公司、天津新華髮行有限責任公司。上述單位應根據有關規定,向主管稅務機關辦理減免稅手續。(通訊員曲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