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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對我說過,30歲的女人再因為穿了不合腳的鞋子而讓腳受傷是件不可原諒的錯誤。
早晨,拿出去年夏天穿過的鞋子,穿在腳上有些擠,也沒有在意,因為去年穿它的時候非常舒服,心想穿穿就會好的。
路上,腳有些不舒服,以為是沙礫進了鞋子,到了辦公室纔發現腳掌心竟磨出了一顆水泡,心跟著頓時疼起來。這雙腳自從跟了他,再沒有受過這樣的傷。
從19歲開始穿高跟鞋,直至29歲遇到他,10年的時間裡,我幾乎是虐待著我的雙腳。我的鞋根沒有低於5厘米的,腳上從沒斷過傷,我的腳趾、腳掌、腳跟處處是傷痕。
第一次和他逛商場,他首先把我帶到鞋櫃,選了一雙粉色的帶蝴蝶結的只有3厘米鞋跟的淑女鞋,換下了我腳上的細高根的尖頭鞋。就為這雙鞋,我把我的手放進了他的大手裡,我下了跟著他的決心。
沒有人像他一樣在乎過我的腳……
鞋子大多是他挑選的,雖然他個子很高,我和他差了足足一大截,可他給我選的鞋子沒有一雙高過3厘米的。
我盡量弓著我的腳,讓我的步子趨於自然,可是他還是看出了異樣。低著頭坐到他身邊。
『就知道你今天腳會出問題,因為你當天穿的鞋子總是放在地上,今天你的鞋子全部在鞋櫃裡。』他輕輕地說。
『我把穿的鞋子藏起來了,我不想讓你知道我腳受傷了。』我怯怯地委屈和自責。
他打來一盆熱水,把我的腳浸在裡面,我的腳燙燙的,全身也是熱乎乎的,他還沒來得及換衣服,身上的T恤已經汗濕了,這是盛夏的夜晚!洗好了,他用一根針紮破了水泡,擠出了裡面的積液,又涂了一些紫藥水,最後在腳掌心粘了一塊創可貼。
『乖乖,你要學會照顧自己,老公不能時時照顧你,也不能照顧你一輩子,知道嗎?』他握著我的腳。
『我知道。』今年他的身體狀況明顯下降。
我不願意去想以後的事情,起碼我們現在就在分享和體會著幸福。三年,1000個日子,我已知足!我也願意為更多的日子努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