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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日上午,陳水扁走下囚車時向媒體記者揮手致意 |
天津北方網訊:綜合消息,臺灣高等法院11日上午就陳水扁家族弊案進行二審宣判,陳水扁、吳淑珍夫婦被判20年有期徒刑、褫奪公權10年,刑度均較一審減輕。合議庭隨即召開延押庭,但沒有評議結果,扁被還押臺北看守所,擇日書面通知是否還押。對於二審結果,藍綠陣營反應不一,國民黨認為扁案二審是『重重舉起,輕輕放下』,而民進黨則表示,以機要費判扁徒刑『都沒辦法接受』。
陳水扁夫婦二審被判20年
扁珍等人因分別在機要費、龍潭購地、南港展覽館、前101董事長陳敏熏給款扁家買官等案被控貪污、洗錢,臺北地方法院去年9月11日判陳水扁、吳淑珍夫婦無期徒刑,褫奪公權終身,並對陳水扁夫婦分別並科2億(新臺幣,下同)、3億元罰金。
扁家弊案今天二審宣判,宣判結果大逆轉,陳水扁、吳淑珍從一審的無期徒刑,二審都被改判20年有期徒刑,不過陳水扁對於判決結果仍然相當不滿意。
今天10點許高院宣判二審結果,陳水扁判刑20年有期徒刑、罰金1.7億、褫奪公權10年,吳淑珍判刑20年有期徒刑、罰金2億、禠奪公權10年,扁子陳致中判刑1年2個月、罰金3千萬,兒媳黃叡靚判刑判1年、罰金2千萬、緩刑4年、須繳公庫1千萬。
至於陳水扁昔日親信馬永成則判刑11年6個月、禠奪公權5年,林德訓判刑12年6個月、禠奪公權5年,陳鎮慧則從一審的免刑改為判刑7個月、緩刑2年,蔡銘哲判刑1年7個月、緩刑3年,須繳公庫3千萬,力麒負責人郭銓慶免刑,李界木判刑2年、緩刑5年、須繳公庫3千萬。
扁聲稱對判決結果相當不滿
陳水扁今天9點多精神奕奕到達法院,他走下囚車的時候,面帶微笑朝媒體記者揮手致意,似乎對二審宣判很有信心。法官宣判時,陳水扁態度也相當鎮定,緊握雙手,專心聆聽。法官表示因為扁家將瑞士七億陸續匯回臺灣,所以減輕刑度。不過陳水扁透過律師表示,對於判決結果仍然相當不滿意。
陳水扁委任律師石宜琳表示,陳水扁感到『當然不滿意,他認為自己應該無罪』。石宜琳說,在機要費上,合議庭認為只有跟職務上無關的10件有罪,但是之前機要費也被判無罪,合議庭今日又說可以切割,『所以有很大的上訴空間』。
石宜琳表示,律師團對陳水扁獲釋感到樂觀;他強調,扁家海外2100萬美金部份,吳淑珍親口證實已經匯回大多數,同時事實審已經終結,『在判決未確定前,每個被告都要認定無罪!』
石宜琳說,陳水扁認為還是有機會(上訴),因此沒有感到不安;而今日陳水扁的發型則是留了長發,不過有經過修剪,陳水扁在聆聽判決時則是雙手緊握,顯得十分關心二審判決的結果。
二審刑度減輕存在諸多猜測
針對陳水扁弊案二審宣判相較於一審均判處無期徒刑有明顯落差,有報道分析認為這有司法方面的原因。不過也有輿論質疑,司法系統是否是不想淌渾水?國民黨『立委』邱毅甚至表示,這是臺當局前『檢察總長』陳聰明故意放水。
臺媒報道說,扁案二審之所以獲得改判,在司法方面主要是因為扁家在二審過程配合、『海角七億』已經匯回超過5成以及二審通常會比一審減低刑期等。
不過,目前陳水扁停押交保的希望愈來愈濃厚,不免讓人產生政治聯想:這是藍綠為了選舉互踢扁皮球,司法系統也不想淌渾水?
報道分析稱,馬英九當局在這兩年的選舉中打扁的做法已經失效,有人說原因可能是因為把扁關了起來,沒辦法造成民進黨內斗,因此一直有傳出『放扁歸山』的陰謀論,讓民進黨主席蔡英文抱著頭在燒,或許可以獲得選舉上的利益。
另外,對於扁案二審相較一審減輕的判決結果,邱毅則說他並不意外,因為當初由前『檢察總長』陳聰明所領導的特偵組,對扁案『假起訴真放水』的後果,已經一一浮現。他更說,『檢察總長』黃世銘應該要去追究,陳聰明過去為何要留下幫扁脫罪的伏筆。
邱毅過去特偵組在陳聰明的領導之下,對扁案起訴的內容,證據與自白的連結性就很薄弱,當然讓法官無法重判。邱毅也說,由於社會目前對扁案的關注已經降低,審判長鄧振球也就能順水推舟的做出輕判。
邱毅也說,檢方也現在應該要去追究,過去陳聰明縱放扁家的責任。他擔心,扁案在三審時,刑期還會有所變化。
扁還押北所是否還押將書面通知
臺灣高等法院二審宣判後,合議庭隨即於11時召開延押庭,陳水扁與法庭激辯近兩小時,不過合議庭沒有評議結果,陳水扁被還押臺北看守所,合議庭將擇日書面通知是否還押。
在將近兩小時的延押庭過程中,陳水扁進行了約半小時的陳述,他表示不會逃亡海外。但法官表示,懮心將扁釋放出來恐有逃亡之虞,陳水扁雖一再強調,他會為自己的名譽捍衛到底,絕對不會逃亡。但陳水扁的說法,顯然不被法官接受。
陳水扁自2008年12月30日遭羈押至今,已超過500天。臺灣高院審判長鄧振球曾向扁家表示,只要扁家在瑞士的7億元能夠匯回來,扁交保的可能性就很高。據悉,從5月1日起,扁家存在瑞士的2100萬美元,已經陸續匯回了1100多萬美元,還有300萬美元在進行交割中,這300萬美元今天原則上會匯回臺灣,爭取交保機會。
各界對扁案二審宣判反映不一
對於扁案二審審判結果,藍綠陣營反應兩極。國民黨『立委』邱毅分析,在整個二審過程中,法官的心證已傾向輕判陳水扁,今天的判決結果是預料中的事。國民黨『立委』李慶華認為,扁案二審判20年有期徒刑,是『重重舉起,輕輕放下』,陳水扁貪污所得是天文數字,即使判20年有期徒刑,10年後就可申請假釋,貪污的錢賺得太容易了。他呼吁檢方繼續上訴,否則人心不服。
而民進黨則表示,以機要費判陳水扁任何徒刑『都沒辦法接受』。民進黨『立委』柯建銘表示,機要費與特別費都是歷史共業,應該除罪化,以機要費判扁任何徒刑,都沒辦法讓人接受。
柯建銘指出,雖然扁案二審從無期徒刑改判20年,代表法官在心證上有考慮到現實因素,不過機要費案仍應提出上訴,針對『總統』使用機要費而言,根本就不應判有罪。
此外,對於二審宣判,國民黨上午強調,無論判決結果為何,國民黨都尊重,也希望外界能夠理性看待。而民進黨發言人林右昌也表示,尊重司法判決,不評論司法結果。民進黨一貫立場主張是應該維護扁接受公平司法裁判的機會與空間,而二審判決後,凸顯此案已經沒有羈押陳水扁的理由與必要性,應該釋放扁,讓他行使訴訟防御權,為三審做准備。
陳水扁弊案偵審大事記
--2008年5月20日,陳水扁卸任後,特偵組立即分案偵辦機要費案,並將陳水扁列為被告。陳水扁也是臺灣司法史上第一位卸任『總統』被檢方列為偵字案被告的案例。
--8月15日,瑞士司法機關提供扁家疑海外洗錢的資產資料,特偵組立即分案偵辦扁家疑洗錢案,並於當晚傳喚陳水扁說明。
--12月12日,扁家4大弊案偵查終結,特偵組依貪污、洗淺等罪起訴陳水扁、吳淑珍等14名被告;臺北地方法院12月30日將陳水扁收押。
--2009年9月11日,扁家4大案一審宣判,臺北地院判陳水扁、吳淑珍無期徒刑,褫奪公權終身。
--9月22日,特偵組起訴陳水扁侵佔『外交』零用金案。
--12月24日,特偵組起訴陳水扁、吳淑珍夫婦在『二次金改』案中收賄、洗錢。
--2010年6月8日,陳水扁被控侵佔『外交』零用金案,臺北地方法院一審判決無罪。
--6月11日,扁家弊案二審宣判,陳水扁、吳淑珍被判刑20年,均褫奪公權10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