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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節規劃實施
組織領導。青海省、四川省人民政府對玉樹地震災區的災後恢復重建負總責,要建立強有力的領導機構和現場指揮調度系統,明確任務,落實責任,科學高效地組織實施,確保災區社會和諧穩定。國務院有關部門要按照職能分工,加強指導,做好相關工作。國務院成立玉樹地震災後恢復重建組,協調有關部門大力支持、密切配合,及時幫助解決災後恢復重建工作中的有關問題。
規劃管理。本規劃是統籌和制訂恢復重建各專項規劃的依據,災區各級政府、國務院有關部門、各參建單位在恢復重建實施中都要自覺遵守並執行本規劃,維護規劃的嚴肅性。災區省級人民政府要根據本規劃及各專項規劃制定恢復重建年度實施方案,適時開展規劃實施情況的中期評估。
第四節監督檢查
強化監督檢查。加強對恢復重建資金和物資使用各環節的監督檢查,確保資金和物資合規使用。及時公佈災後恢復重建進展情況,自覺接受社會監督。加強對恢復重建資金、物資使用以及重點項目全過程的跟蹤審計,定期公佈審計結果。
建立檔案制度。對各類恢復重建項目及恢復重建資金和物資的籌集、分配、撥付、使用情況要登記造冊,建立健全檔案,在建設工程竣工驗收和恢復重建結束後,及時向建設主管部門或者其他有關部門移交檔案。
嚴格項目管理。災後恢復重建項目必須嚴格履行審覈程序,由災區省做好相關審覈工作。恢復重建項目實行項目法人責任制,認真執行招投標制、合同管理制、工程監理制和竣工驗收制。加強對建設工程質量和安全監管,組織開展對重大建設項目的監察。嚴格執行工程竣工驗收規定,未經竣工驗收不得投入使用。
結 語
玉樹地震災後恢復重建任務艱鉅、時間緊迫、使命光榮。在黨中央、國務院的堅強領導下,在災區各級政府的有效組織下,在全國各族人民的大力支持下,災區各族羣衆一定能夠堅定信心,團結奮鬥,同心同德,共克時艱,用勤勞的雙手在雪域高原上建設一個更加美好的社會主義新玉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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