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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起民怨巨大的虛高藥品價格已經到了非治不可的地步了。(圖片來源:新華社)
天津北方網訊 針對媒體反映的部分藥品在新國家醫保目錄公布前後大幅漲價的問題,國家發改委價格司有關負責人17日稱,目前國家發改委已啟動對新進入2009版國家醫保目錄藥品的價格核定工作,對部分企業自主定價的藥品,正研究『反暴利』的具體認定標准和程序。
主持人:醫藥企業應對發改委定價的招數有哪些?
記者:招數很多,舉個例子,發改委或者地方物價主管部門要去核查藥品的出廠價。這時,醫藥企業就想出了一個對策,比如一個藥品出廠價明明10塊錢,零售價是50塊錢,類似這樣出廠價和零售價相差太多的藥品,將是發改委打擊的對象。藥品生產企業為了規避發改委的檢查,就會和流通企業合謀簽訂假協議,把合同上的賬面出廠價提高到30元,在合同之外,生產企業再私下把20元返點給流通企業。另外,有些企業先在產地省份以成本提高等名義漲價。由於其他省份沒有足夠的人力物力核查企業成本,就會參考產地省份的價格,而另外一些省份在制定價格時會參考周邊省份的價格,這樣,產地省份的價格就得以傳導到各省,在發改委采集各省價格時,就會得到已經提昇的藥品價格。
主持人:對於醫藥企業的突擊漲價,國家發改委如何回應?
記者:國家發改委表示,目前已經啟動對新進入2009版國家醫保目錄藥品的價格核定工作,正在進行成本和價格調查。對於進入國家醫保目錄前,企業突擊漲價的,將嚴格成本核查,屬於不合理漲價的,定價時一律不予認可;對於進入目錄後、政府定價前漲價的,將責令企業恢復原價。發改委還表示,價格主管部門制定的是藥品最高零售限價,主要是『防漲價』。為了防漲價,發改委表示正在研究2招:第一招:研究制定新的藥品價格管理辦法,在控制漲價的同時,將配合招標采購,促進企業通過競爭合理降低價格。第二招:對於企業自主定價,正在研究『反暴利』的具體認定標准和程序,將依此打擊惡意抬高價格,損害消費者利益的行為。實際上,在上述聲明發出的同時,發改委制定的《藥品價格管理法》已經完成征求意見工作,開始進入正式發布倒計時。6月初,多家醫藥行業協會就已經收到了《藥品價格管理法》的征求意見稿。
主持人:業內人士對於剛征求完意見的《藥品價格管理法》有什麼看法?
記者:有業內人士認為,仍有漏洞可鑽。比如,《管理法》規定,發改委制定價格時要對藥品進行成本和價格調查,實行普查與專項調查相結合制度。在成本和價格普查中,政府價格主管部門或者其指定機構要求藥品生產經營單位自行報送藥品成本、產銷數量、交易價格等資料。在普查階段,企業很有可能虛報成本,但是成本和價格專項調查只有在例外情況下纔進行。按照規定,價格主管部門只在四種情況下,纔應當進行專項成本價格調查,成本和價格普查信息無法充分反映情況的,有關方面對成本或者價格水平分歧意見大的,群眾舉報價格虛高且提供了一定線索的,政府價格主管部門認為有必要開展專項調查的其他情況。因此,市場認為,不管是發改委,還是地方物價局,面對2000種左右的醫保藥品,進行成本和價格專項調查實在是難以完成的重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