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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北方網訊:家住大港區的讀者張女士反映,她的一張郵政儲蓄銀行的借記卡,裡面充值100元,可僅消費了70元,她母親再到超市購物,收銀員就說卡裡沒錢了,經查賬發現無端劃走了30元。張女士找到郵政儲蓄銀行後纔找回30元。近來這類銀行消費卡的糾紛明顯增多,本報接到很多類似反映。
張女士介紹,今年『五一』期間,她們單位給每位職工發了一張郵政儲蓄銀行卡,裡面充值100元,該卡不記名、不掛失。她將卡交給70多歲的母親使用,張女士母親用此卡每次在家附近的超市消費,可僅消費了70元,當她母親再次到超市購物時,超市的收銀員告知,此卡裡面沒有錢了。回到家後,張女士的母親把用此卡消費的超市小票拿出來一一核對,確實僅花了70元,為什麼卡裡就沒錢了呢?
她們一同來到附近的郵政儲蓄所進行查詢,經儲蓄所給此卡打出明細,發現有30元是從大港的『西苑郵政儲蓄所』劃走的。而西苑郵政儲蓄所距張女士家較遠,張女士的母親行動不便,不可能拿著卡到西苑郵政儲蓄所去。6月8日,張女士與其母親一起來到西苑郵政儲蓄所查詢,並要求查看錄像。該所的工作人員查詢後告知,扣走的30元是一部『137』開頭的手機短信費。
張女士表示,她母親沒有手機,而她全家也沒有人使用該號碼的手機。經過交涉,該所承認可能是扣錯了,隨後便將30元充到張女士的卡裡。可是,令老太太想不通的是,30元稀裡糊涂地被劃走了,雖經過一番折騰,纔又被找回來了,而儲蓄所卻沒給個明確說法。轉天,張女士特意找到該郵政儲蓄所領導,要求他們給母親道歉。該所負責人表示,最晚10日給答復。可是至今沒有給出任何解釋。
據了解,目前本市多家銀行都發行帶有儲值功能的銀行消費卡,這些銀行卡一般不記名、不掛失,在多家商場、超市均可使用,且密碼通常為『通碼』。因此消費者用此類卡購物,一旦丟失或卡裡的錢被劃走就無從查找,為此經常發生糾紛。
市民劉女士反映,幾天前,她的錢包丟失了,裡面有兩張銀行的消費卡,其中一張消費卡消費了500多元,裡面還有400餘元。於是她回家找出曾用此卡在超市購物後留下的小票,上面有那張消費卡的卡號。劉女士拿著小票去發卡銀行掛失,可銀行工作人員稱,這種卡本身就不記名、不掛失,卡丟失了只能自己買單。
這些銀行消費卡一般還被單位或個人購買作為禮物送人,市民陳先生反映,因為工作的關系,他手裡經常有不少這類銀行消費卡,有的卡裡還剩幾角錢就被告知不能刷了。『一張卡剩下幾毛錢,但積少成多,就都白白歸銀行了?』
財務專家認為,此類消費卡是銀行、商家在利益的驅動下形成的灰色地帶,它們的大量存在是否合理,是否符合財務制度尚且值得商榷。而此類卡的糾紛增多,監管部門的監管乏力也是主要原因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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