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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此問題,記者採訪了塘沽物業辦,工作人員解釋說,居民認爲樓房頂層與己無關的看法是不正確的,樓房頂層不僅僅涉及到頂層居民的利益,其實與全樓業主相關,因爲它屬於全樓的共用設施。據介紹,住房維修基金的使用按照商品房和房改房的性質不同,在使用程序、繳存比例、資金的存留方式上都有所區別。如果這棟樓房屬於商品房的話,當公共設施出現損壞等問題時,應該由業委會和物業企業共同提出申請,在塘沽物業辦進行登記備案後,到天津市住房維修基金中心提取相應資金。如果在小區沒有物業企業和業委會的情況下,由居委會和開發單位向物業辦提出申請。
此外,房改房會有所不同。在公產房私有化過程中,原產權單位預留一部分資金用於公共部位的維修,當房屋出現問題時,由原產權單位提出申請,經由業主同意,再按一定比例啓用維修基金。
物業辦工作人員告訴記者,按照相關規定,商品房維修基金的範圍有所放寬,但是現在很多業主對住房維修基金的使用存在誤區:一是隻要房屋質量出現問題就認爲可以動用房屋維修基金,這種想法是不正確的。這要看出現質量問題的部位是不是共用部位。二是如水、電、氣、熱、天線等由專業化企業提供服務的項目出現問題時,不屬於維修基金範圍。三是房屋維修基金是房子的養老金,不隨業主的更換而改變,當基金餘額不足時會由現任業主按一定比例存繳。(記者張姝)